关于做好大秋作物产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明传〔2010〕33号
颁布日期:2010-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大秋作物产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佳政办明传〔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我市农业生产条件较为有利,大秋作物长势良好。为及时、准确掌握今年大秋作物产量情况,为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参考依据。市政府决定,由市农委牵头,会同市统计局、粮食局组成大秋作物产量调查工作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对粮食产量进行测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大秋作物产量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县(市)区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测核实初步掌握粮食产量,配合市粮食产量调查组,把秋粮产量敲实摸准。

二、大秋作物产量调查方案仍按《黑龙江省粮食实割实测抽样调查方案》执行,网点采用多阶段有关标识排队等方法,也可以采取随机取点对称等方法。县(市)抽乡(镇),按该县(市)全部乡镇的30%—40%比例;乡(镇)抽村,按该乡(镇)全部村数的30%比例,调查地块,按作物品种分别抽取。

三、今年的大秋作物产量情况,以实测数据为主要依据,各县(市)区产量调查组要认真核实粮食产量这一重要指标,经县(市)区主要领导确认后,于10月13日前报至市统计局。

四、市粮食产量调查组将于9月19日深入各县(市)区展开工作。

五、分组安排

第一组,负责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

组长:刘金成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张玉喜市农委生产科副主任科员

戴晓红(女)市粮食局粮油监测站科员

第二组,负责桦南县、郊区、东风区。

组长:杨春福市农委生产科科长

成员:陶红(女)市粮食局农村科副科长

李忠恩市统计局农业科副科长

第三组,负责桦川县、汤原县、向阳区、前进区。

组长:王春山市统计局农业科科长

成员:刘本亮市农委生产科科员

冯兴梅(女)市粮食局粮油监测站科员

闫光(女)市粮食局粮油监测站科员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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