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号:鄂政发〔2016〕5号
颁布日期:2016-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16〕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省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发展定位,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大力推动科技金融业改革创新,积极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加强农村金融全覆盖和金融服务网格化等普惠金融建设,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进直接融资,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十二五”圆满收官和“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5年,全省新增贷款4217亿元,增长167%,新增贷存比首次超过90%,余额贷存比20年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贷款不良率首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圆满完成信贷增长“四个高于”(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中部平均增幅、高于全省GDP增幅、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增幅分别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和“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任务。直接融资首次超过2000亿元,达到2099亿元。实现保费收入接近10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650亿元,增幅达20%,占GDP比重达56%。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不断改善,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支持湖北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等27家金融机构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希望全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率先、进位、升级、奠基”发展目标,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任务,为“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2015年度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

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汇丰银行武汉分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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