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电〔2014〕10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我省经济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设了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以下简称“联审办事大厅”)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9月30日上线试运行。为确保联审办事大厅一期工程安全顺利运行,并尽快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按期实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模式全省全覆盖的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联审办事大厅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实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现有行政审批,尤其是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过长、层级和部门过多、政策和标准不统一、所涉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迫切需要在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以更大力度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多分享改革的红利。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省投资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实际,省人民政府决定建设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联审办事大厅,全面推行联合审批模式。联审办事大厅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部门和事项,按省市县三级、根据行政区划整合到同一平台上,实行网上“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办事公开”的联合审批运行模式。其主要特点是:
(一)标准规范。对所有联合审批事项的政策、要求、材料进行规范,在定义、名目、通用文本、申报表格等方面实现标准化,便于申请人理解掌握。
(二)创新流程。一是建立“联合初审制度”,市(州)、县(市、区)初审由传统的各部门分头办理,改为设立市(州)、县(市、区)两级联审管理员,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贴身服务企业,协办、代办初审手续。二是实行省直联审部门“容缺预审查制度”,在申请人和市县两级申报材料齐全,仅缺省级前置审批部门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后置审批部门可提前介入审查材料,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间。三是健全“网上互抄、互告、互商”机制,简化审批部门之间文件流转、信息互告、工作会商的流程。
(三)便利服务。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原则,管理上更加突出务实、高效,设计上努力实现“办事流程最简、操作界面最简、申报材料最简”,使用上力求办事人易懂、易会、易操作。
(四)提升效能。通过推行基层初审和省级终审并联办理,规范和明确审批所涉中介服务时限,建立部门间文书、信息等网上互联互通渠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
(五)全面覆盖。一期工程已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过程省级联审部门及相关事项的全覆盖;二期工程建成后,将实现联合审批模式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六)阳光操作。联审办事大厅一网公开投资项目审批的政策、条件、时限、流程、结果及所涉中介服务事项等,实现了项目申请人从提出申请到办结全程的可查询、可投诉、可建议、可评价,同时也有利于有关监管和审批部门内设监察机构对审批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问责。
二、准确把握联审办事大厅二期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联审办事大厅二期工程计划于2014年10月启动前期工作,力争于2015年6月底前建成并上线试运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在所有市(州)、县(市、区)建立投资项目网上办事大厅,构建全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服务规范、便民便企、覆盖投资项目从申请到开工全过程的网上审批平台。二是统一开发既标准规范又兼顾各地不同需求的联合审批系统软件,供各级联审办事大厅使用。三是统一规范和建设各级联审办事大厅与本地各联审部门政务内网的接口,确保内外网畅通安全。
三、扎实推进联审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审办事大厅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省审改办要加强对全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抓紧制定联审办事大厅运行及维护管理办法、市(州)及县(市、区)联合初审工作细则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二期工程的建设工作。省级各联审部门要尽快明确分管领导和联审管理员,切实做好本部门联合审批工作,并加强对本行业(系统)联合审批业务进行指导,确保联审办事大厅顺利运行。省监察厅及其派驻省政府各部门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联合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
(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建立本级联审办事大厅建设协调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落实专人专班,统筹推进二期工程建设,抓紧开展统一规范联合审批的事项、政策、要件、时限、中介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各地行政服务中心为联审办事大厅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要配备省级审批项目联合初审管理员。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联审办事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本级联合审批工作考核监督办法,不断提高为企业、为项目服务的效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30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