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冈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冈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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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冈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
黄政办发〔201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黄冈市“十二五”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以下简称“全覆盖”)工作,依据《湖北省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全覆盖为目标,以农村金融机构建设、金融服务基础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坚持“重基础、优环境、抓关键、带整体”的工作思路,引导农村金融增加服务总量、完善服务功能、延伸服务范围,全面增强金融惠农强农的服务能力。
二、总体目标
依据“十二五”全国金融工作规划和《规划纲要》,结合黄冈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与“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设施建设和完善,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新农村繁荣发展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制的农村金融服务。
(一)金融体系发展规划。“十一五”末,全市共有农村银行网点348家,“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增52家。到2015年末,10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设立村镇银行10家,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0家。
(二)提高支付结算便利化程度。“十一五”末,全市具有小额现金存取和转账功能的转账电话为平均每村2.6户,力争2013年末增加到5户,2015年末增加到6户。目前全市ATM乡镇覆盖面为70%,力争2015年末提升到100%。目前全市POS机乡镇覆盖面为87%,力争2015年末提升到100%。
(三)增加县域信贷及其它融资投入。县域存贷比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力争2015年末达到55%;各类票据融资投入,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存款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其中:农行和邮储银行当年新增贷款的50%、农信社新增贷款的70%投向“三农”,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存贷比与全省、全国水平持平。
(四)扩大保险证券期货服务覆盖面。到“十二五”末,水稻、奶牛、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到100%,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扩大到50%,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达到80%;到“十二五”末,全市以种养殖业或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上市公司增加2家,力争2013年末全市参与农业期货的农村经济组织增加到40个,2015年末参与农业期货的农村经济组织增加到100个。
(五)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十一五”末,全市信用县市占比为60%,力争2013年末提升到80%,2015年末提升到100%;信用乡镇占比为79%,力争2013年末提升到88%,2015年末提升到90%;信用农户占比为80%,力争2013年末提升到85%,2015年末提升到90%;全市农村青年示范户到2015年达到8000家。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为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省政府制定了《规划纲要》,市政府制发了本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保险协会,也要相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全覆盖工作的年度目标、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的要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次分明、内容明确、措施可行的规划体系。
(二)重点突破,试点推动的原则。全覆盖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并受多种客观因素制约,推进难度相对较大。各县(市、区)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优先选择最适合本地的工作项目,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步伐,形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各个击破、整体推进的态势。
(三)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原则。全覆盖是一项民生幸福工程,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这一民生幸福工程建设抓实、抓好。为明确全市上下的工作责任,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人行主抓、部门协同、全域推进”的原则,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各地、各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工作专班和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格局。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金融体系发展、布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规划农村网点布局,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增设乡镇服务网点。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政策性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一批县级农村商业银行。抢抓政策机遇,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吸引更多的外地银行来黄冈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到乡镇设立网点。同时,还要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包括财务公司、担保公司、信用信息评估类公司,构建适合黄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二)改进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技术的优势,努力扩大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农村地区银行卡、支票、汇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创造条件开通农村通存通兑业务。积极推进将农村信用社(行)系列的支付清算系统延伸到乡镇,支持商业银行加快发展离柜金融,支持保险业务系统向农村地区延伸。大力支持央行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加快TIPS系统联网工作进度,努力推进刷卡缴税、电子缴税(费)、国库直接支付等,全面推进金融业务网络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拓展服务网络覆盖面。
(三)推动服务功能丰富、完善。顺应新农村建设发展与“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适时出台政府优惠政策,鼓励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服务产品,以适销对路的金融服务产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的发展,以优质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努力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以强大的金融资源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优化服务结构与功能,以便利的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
(四)统筹金融整体服务、发展。遵循金融市场发展规律,深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中介平台建设,维护金融债权,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培植优质信用载体,改善金融生存发展环境。优化统筹县域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中介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形成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与“三农”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王静平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柏松、市人民银行行长李容成任副组长,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市农办、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市邮政银行、市招商银行、市保险业协会、黄冈华泰证券公司、黄冈长江证券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由市人行副行长向秋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的组织推动、统计考核、综合信息等工作。各地方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会议、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配套政策。用好用足《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帮助金融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服务门槛,调动其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市政府鼓励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地方金融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建设。
(三)加强监测评估。加强监测评估是指导、推进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估全覆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地要把开展全覆盖监测评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推进措施,依据省政府《规划纲要》、本指导意见及本地或本单位实施意见,制度科学、详实的监测评估办法和评估体系,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按季形成上报《监测评估报告》,为全面、有效推进全市全覆盖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数据和意见、建议。
(四)健全工作机制。市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战略谋划、调度推进、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相关金融机构要发挥处于业务第一线的优势,结合自身职能,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市金融办要协同市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办公室建立相对科学的考核督办机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考核督办工作。市政府将以适当的方式把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考核结果运用到对县市综合考核之中,并作为“最佳金融信用市”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以推进湖北省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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