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2014年黄石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2014年黄石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提出的《2014年黄石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黄石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点

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

一、全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一)继续抓好村级惠农金融服务联系点的建设。按照《关于在全省推广实施村级惠农金融服务联系点的指导意见》(鄂农金发[2013]1号)要求,在全市每个乡镇选择一个中心村(组)建设一个功能完善的标准化联系点。

(二)继续做好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便利化工作。进一步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农村地区ATM和POS机的布放覆盖面,努力改善农村用卡受理环境,提高农民持卡取现和消费满足率,提升农村非现金支付结算水平。

(三)加大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密度。继续协调引导农商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立足农村、扎根农村,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向中心乡镇、特色乡镇和新农村社区、中心村拓展。鼓励商业银行机构下沉,通过延伸金融业务代理窗口或增设自助式金融服务设备弥补金融网点不足。

(四)提升“三农”信贷服务水平。引导大冶市以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为契机,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组织股权、房屋所有权、水面经营权等抵质押信贷产品创新。引导阳新县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阳新县幕阜山区集中连片开发。

(五)推动“三农”保险扩大覆盖面。在进一步扩大黄石市水稻、“两房两属”、能繁母猪等政策性“三农”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推广棉花、油菜等中央有补贴险种在黄石市实现全覆盖,探索开展育肥猪和小麦的保险试点。

(六)加快涉农企业上市步伐。积极探索新三板市场、资产兼并重组以及境外上市等途径,争取年内有一家涉农企业实现上市融资。鼓励县域优质骨干企业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和交易,支持农户、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利用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等农业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实现规模经营和稳健经营。

二、深化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提升金融服务县域发展水平

(七)加大县域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扶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向县域及以下地区新设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域地区努力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社区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满足县域市场多元化金融需求。

(八)加强小微企业信用培植。继续开展“千户信贷主体培植工程”,重点对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积极开展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推动黄石诚信金融网建设,切实改进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九)努力壮大县域担保机构实力。推动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注资或提供财政专项借款的方式,进一步壮大县域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实力。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与优质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作,创新推广“银担”合作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开展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工作。

(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性服务收费。进一步巩固“春雷行动”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融资过程中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收费情况的清理与规范,切实降低企业融资负担。

(十一)强化以贷存比为核心内容的县域金融考核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配置上适当向县域、农村地区倾斜,积极盘活县域金融资产存量,力争实现县域当年新增存款的70%用于当地贷款,力争当年全市县域贷存比比上年提高两至三个百分点。

三、继续开展四大信用工程创建,进一步提升辖内金融生态建设质量

(十二)深化企业信用工程创建,力争当年新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微企业数量比上年增加20%。

(十三)深化社区信用工程创建,进一步规范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力争信用社区比上年增加10%。

(十四)深化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整合农信社、农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力量参与信用乡镇创建,力争辖内信用乡镇比上年增加1家。

(十五)深化区域信用工程创建,确保黄石市、大冶市和阳新县继续保持优质金融信用区域。

(十六)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活动,协调司法部门开展一次金融债权积案集中清理执结活动,支持金融机构维护债权,优化区域金融司法环境。

(十七)继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确保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投入

(十八)推动银企合作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金融支持黄石经济发展“早春行”活动。探索建立银企网络对接新模式,建立监测通报机制,按月通报银企合作履约力度,确保全年综合履约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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