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2015年全市货币信贷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2015年全市货币信贷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2015年全市货币信贷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全市货币信贷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对“壮腰工程”的支持力度,现就货币信贷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继续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辖内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合理增长。深化金融改革,鼓励金融创新,改善信贷服务,力争在服务现代农业、重大项目、小微企业和民生领域取得新突破。坚持“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四大信用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切实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壮腰工程”五年大跨越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年新增贷款193亿元、增长20%,新增贷存比达到70%,余额贷存比达到51%,提升3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人民币跨境收支比例提高,跨境结算量高于上年;新增法人信贷客户420家,A级以上信用企业增长20%以上,信用乡镇占比95%以上,信用社区占比93%以上,实现“A级信用市州”考核位次前移,各县市实现“全A”目标。农村银行网点新增6家以上,每个乡镇设立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示范联系点1个以上;政策性水稻保险、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的覆盖面均达到100%,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达到50%以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达到82%以上;确保金融“早春行”活动授信履约率高于90%。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准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的核心内涵和要求,围绕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指导各金融机构科学制定年度信贷规划,确保信贷总量、节奏与地方经济运行相匹配。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试点,引导各金融机构适时适度调整信贷投向,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不良贷款的处置和核销。

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债券、股权和银行间市场融资,丰富融资渠道,扩大地方社会融资规模。继续将宏观审慎管理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抓手,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灵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争创“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县”为目标,统筹组织推动辖区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对照考评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指导、检查和督办,提高区域信用环境质量,以信用区域创建成果吸引优质企业、金融机构落户发展。

(二)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各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继续提高“助农贷”、“助保贷”等信贷产品的推广力度。继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扶持其做大做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多领域综合农产品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试点。围绕全市粮油、畜禽、水产加工、林纸加工等优势产业,加快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推进“百亿斤粮食大市”创建,支持华中农高区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继续支持“四个一批”和“龙头百亿企业”建设。

(三)支持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壮腰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积极开展多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多方式多渠道协调解决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优质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新兴战略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培植工程,推广“审批+培植”服务模式。制定企业信用培植计划,实施信贷客户培植名单制管理,重点支持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小进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力度。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引导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托管挂牌,发展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加大对出口创汇企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推动开展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人民币市场发债。

(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各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现代服务业特点,围绕地方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个人消费服务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支持现代服务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理规划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扩大ATM、POS机以及转账电话的覆盖面。加大对保险、证券、期货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村经济组织开展期货业务。加强村级惠农金融服务联系点的推广应用。

(五)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民生保障事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以创业、就业、助学、养老、住房等重点民生保障领域为切入点,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各类养老服务的金融帮扶力度,稳步推进地方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在农村地区推广手机支付业务,推进“新农金”试点,有效扩大和提高农村地区便捷支付覆盖率。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完善住房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优先满足首套及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诚信居民”、“诚信经营户”和“诚信企业”等信用细胞创建,扩大信用社区和信用村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做好信用农户、信用村的评定工作,加大农村信贷风险的化解支持力度,降低不良贷款比例。财政、人社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依托社区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动民生金融的良性发展。

(六)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发展步伐。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水利、公路、电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涉农金融机构要立足服务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以工业带动农业提质增效。积极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环境,增加硬件设施,改善软件服务,引导资金、人才、生产和消费向农业和农村聚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信贷资金补偿和分担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完善健全政银保合作机制、同业会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协调完善便利信贷的配套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财政风险补偿基金、续贷周转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增信作用。

(八)规范企业融资性服务收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认真落实各项企业融资性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时制定出台针对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的融资性收费减免及优惠政策。定期开展融资性服务收费检查、清理活动,对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舆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高利贷的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对问题提早介入、及时处置,做好行业预警和监控工作,遏制不良事态蔓延,妥善处置和化解非法集资案件,对责任人坚决打击、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服务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和主导辖区内的信贷投放及信用创建、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等重点工作,对照考核指标,加强规划部署,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综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构建部门联动机制,提高责任意识。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指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准确地报送数据、提供各类凭证和资料。综合运用分析结果,找差距,想办法,定期开展考核通报。

(三)营造良好金融文化,提高诚信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金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公职人员要带头讲诚信,对于拖欠银行贷款行为,及时查处,督促还贷。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工作,发挥司法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金融机构案件执结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