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荆州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工作建设的意见
关于2010年荆州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工作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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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0年荆州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工作建设的意见
荆政办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不断改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保持增长,扩大内需,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创建、整体推进”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企业信用、农村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为主体的四大信用工程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司法环境、信用中介服务环境和金融内部环境等六大环境的改善。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为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经济金融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征信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稳健运行,政府、银行、企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政银企关系更加牢固。银行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全年各项贷款增幅达到18%以上。“四大信用工程”全面深化,信用乡镇占比达到90%以上,“A级以上信用企业”占比达到65%以上,信用社区占比达到20%以上,全市80%的县市区达到全省“金融信用县(市、区)”标准,荆州市继续保持全省“金融信用市州”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以四大信用工程建设为中心,推动辖区信用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1、深入开展信用企业培植工作。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制定企业培植计划,疏通企业成长管道,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落实规费减免政策,重点扶持辖内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等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在企业信用培植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由各地政府联合当地金融机构,采取“上门走访、现场指导、跟踪服务、年底验收”的“牵手培植”方式,共同对培植对象进行面对面帮扶指导。2010年,全市要力争培植150家中小企业成为银行信贷客户,新增A级以上信用企业100家。
2、大力提升信用乡镇创建质量。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农村信用联社具体负责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模式,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规范自身的信贷管理,创新信贷模式,强化金融服务。各地政府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联社清收化解不良资产,确保农信社不良贷款占比(按五级分类)严格控制在15%以内。2010年,全市要力争90%以上的乡镇达到信用乡镇标准。
3、全面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诚信居民户”、“诚信经营户”和“诚信企业”等信用细胞的创建,提高社区居民诚信意识,防止形式主义。同时,要把信用社区创建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明确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和社区等各部门的创建职责,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依托社区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以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有明显增长。要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规定,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再就业。2010年,各县市区要创建1—2个样板信用社区,全市要力争20%以上的社区达到信用社区标准。
4、扩展区域信用工程覆盖面。各地要将辖区信用创建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综合考核目标,通过开展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的创建活动,推动辖区内社会信用意识普遍提高,信用指标明显好转,信用质量不断提升。各地要继续按照区域信用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创建要求,坚持争创与保级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确定创建目标措施。2010年,荆州市要继续保持全省“金融信用市州”水平,全市80%的县市区要力争跨入全省“金融信用县(市、区)”行列。
(二)以培植优质信贷资源为基础,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政银企三方沟通合作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各级政府与金融部门及企业要加大三方沟通协调和合作力度,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是经济主管部门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提供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及涉及工业、农业、商业等企业的信贷需求计划;二是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要配合各部门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银企签约跟踪机制,督促银行对企业的金融授信落实到位;三是企业要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努力成为银行有效信贷客户;四是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三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推进三方合作顺利进行。
(三)以《湖北省金融生态监测评价系统》为依托,建立健全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评估体系。2010年,要进一步完善荆州市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数据库,做好系统上线运行的维护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的工作方法,并将各地监测评价结果与年终对市州和县市区信用环境的考核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各级信用环境监测部门要综合运用监测分析结果,定期向相关部门发布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信息,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信用环境建设当好参谋,充分发挥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的统计功能、监测功能和评价功能,促使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向优质信用区域倾斜。
(四)切实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各地要深入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努力为金融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惩治挪用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资产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金融维权力度,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案件执行力度,有效保全和减少资产损失,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不良贷款的清收问题上,各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已经签订降低不良贷款承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履行承诺。要通过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广泛使用,使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得到奖励,使失信违约的企业和个人得到制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一是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信用表率作用,积极主导本地信用创建活动,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申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标准,认真申报;要将年度信用环境创建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信用环境创建提供经费保障。二是各部门特别是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自觉加强本系统诚信建设,制定完善便民优惠措施,为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对接,确保授信签约的信贷资金落实到位,积极培植优质信贷载体,大力服务地方经济。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文化。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其他宣传工具,继续加强诚信建设的教育与宣传,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信用文化,强化社会公众的信用观念。要突出对广大公民信用知识普及教育,教育公民不仅要在生产经营、融资、纳税等经济活动中讲信用,在日常生活与人际交往中也要讲诚信。加强对诚实守信典型事例的宣传,弘扬正气,促进信用文化的发展。
(三)加强部门合作,改善影响信用创建的相关环境。一是继续改善行政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自觉改善行政服务环境,降低各种不利于信贷投入和金融资产保全的行政审批与收费,为金融投入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二是大力改善司法环境。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杜绝新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发生。司法机关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是继续改善信用中介服务环境。加强信用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及评级机构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培植一批诚信水平较高、有代表性的专业化中介机构,为金融机构开办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和处置抵债资产创造有利条件。四是继续改善金融机构内部环境。银行、信用联社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千方百计增加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实现政银企共兴共荣。五是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信息报送和统计是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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