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2016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2016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6〕13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2016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2016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6年3月31日
关于2016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
为适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大金融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持力度,现就2016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全年银行融资新增215.7亿元,其中,表内融资173亿元,表外及其他方式融资42.7亿元。存贷款余额位列全省前4名。银行存量贷存比和新增贷存比分别提升3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小微企业增量高于上年,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新增法人信贷客户440家;A级以上信用企业875家;实现“A级信用市州”考核位次前移,各县(市)实现“全A”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努力增加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用好货币信贷工具。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执行落实好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拳”,以“降准、降息+利率定价指导”调总量、降成本,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再贷款+再贴现”引投向、限利率,强化政策导向,优化信贷结构;以“准备金平均法考核+常备借贷便利”强管理、便操作,全面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以“存款准备金优惠政策+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重激励、促发展,助力构建普惠金融体系。
2.大力增加银行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增加存款,争取信贷规模,引进外地金融机构贷款。同时,积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千方百计增加地方社会融资总量。
3.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把大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优质中小企业尽可能推向直接融资市场,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增信和贴息的专项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股权投资基金,满足新兴产业、成长型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资金需求。
4.培育融资主体。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合作,深入企业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把外地机构引进来,推进中信银行等机构尽快落地。
5.加快金融创新。加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推广,引导理财资金进入实体企业;规范开展委托贷款、委托债权融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合理规避规模控制;围绕小微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等重难点领域开展“投贷联动”“债贷联动”以及“农民安家贷、宜居贷”等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满足多层次金融需求。
6.增加跨境融资。支持优质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帮助企业走向国际金融市场。畅通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内保外贷、外贷内用等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二)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7.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新模式,大力发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财政与金融结合、保险与信贷结合的金融服务产品,努力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围绕六大支柱产业深化信贷支持服务,对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医药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电子信息中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金融服务。
8.加大对县域金融工程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积极到县域布局机构、自助服务网点,跟进做好县域金融服务。继续支持财务可持续的政府融资平台发展,采取提供贷款、发行债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等方式,满足县域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储备、保障房建设、道路建设、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建设等合理资金需求。
9.全力提升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扶贫主管部门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成果,组织金融机构逐村逐户开展调查,形成精准识别,真正弄清金融扶贫“扶持谁、怎么扶、谁来扶”的问题。探索构建以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为引领,金融机构依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助学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产品,跟进贷款投放的“1+N”金融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对在土地流转、签订订单、吸纳就业等方面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关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带动脱贫的贫困户户数,给予一定数额的信贷支持并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待遇。
10.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公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办农房、农村土地经营权“两权”抵押贷款,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投放。试点农民互助基金贷款、农村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增加农村信贷服务新方式。实行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银行+企业+基地+农户”的支农模式效能。确保全市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区域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
11.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建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和团队,实行规模倾斜和经费倾斜,继续推广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互助基金担保、助保金平台担保、保证保险等新的担保方式,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区域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
12.加大民生薄弱领域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贷款投放力度。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轮驱动,继续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扩大创业贷款支持对象,扶持再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示范户创业展业。
(三)积极应对信贷风险,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13.积极化解信贷风险。金融机构要成立专班抓好风险化解工作,对于重大信贷风险,按照符合法规政策、符合市场规律的原则,拿出切合实际的方案,提请市政府主导实施。对于形成的信贷损失,金融机构要争取尽快核销,必要时,提请市政府予以支持。
14.维护稳定的货币信贷环境。加强对存量信贷企业的支持和维护,充分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支持企业正常运行。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不盲目采取加剧风险的措施,努力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15.切实加强风险管理措施。开展金融风险排查,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负债来源与期限结构情况,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防止企业财务危机引起新的信贷风险。加强金融创新的自律管理,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建立风险防范的联动机制,加强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的信息交流,真实反映金融风险状况。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