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 文号:武政〔2016〕4号 ---|--- 颁布日期:2016-02-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武政〔2016〕4号 各区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 文号:武政〔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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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武政〔201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经研究并商省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对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长:万勇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龙正才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美频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立杰人行武汉分行行长
赖秀福湖北银监局局长
李秉恒湖北证监局局长
王斌湖北保监局局长
成员:彭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姜铁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主任
方洁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黄松如市编办主任
汪祥旺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金伟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吴志振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周学云市财政局局长
刘志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洪涛市国土规划局局长
林文书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刘丹平市商务局(招商局)局长
曾晟市国资委主任
高丹彦市工商局局长
张忠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熊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新政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长
冯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二、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就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推进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各金融主管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与我国中部地区各省市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合作机制。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市金融工作局办公,由方洁兼任主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梅林任副主任,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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