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场、绿色和民生“三维”纲要,全面实施市域金融工程,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步伐,继续强化政策引导职能、继续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继续防化金融风险,切实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年全市金融工作要实现“三高”目标:银行贷款增幅要高于2013年同期水平、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水平、高于城市圈平均增幅水平。当年新增贷款超过100亿元,年末存款余额突破900亿元,余额贷存比达到60%,新引进一批(不少于3家)资本市场经营主体或分支机构。

一、全面开启市域金融工程,为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布局造势。有效整合全市经济金融要素资源,充分利用武汉市等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人才资本,内联外引、深化合作、先行先试,发挥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职能,稳步实施市域金融工程,努力构建具有咸宁特色、体系健全、功能完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经济金融均衡发展、互利多赢大格局。强化政府主导职能,加强市域金融工程顶层设计,出台咸宁市市域金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兼顾经济长远发展和具体推进战术的建设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路线图及时间表;加强与武汉大学的沟通联系,组建由咸宁经济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共享与交流制度、考核激励制度等机制,具体组织实施市域金融工程推进工作;按照“点面结合、并行推进”的整体步骤,在咸宁经济开发区开展市域金融服务试验区与金融港试点工作,引导金融体系向实体经济注入更多资金,提升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配置效率;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扶贫金融、农业金融,探索推动互联网金融、物流金融等新型金融业务发展,壮大市域金融整体实力。

二、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要在继续推动传统金融业务创新的基础上,鼓励支持“银证、银保”融资创新产品合作创新发展,大力推广“政银保集合贷”、“助保贷”、“产业互助基金”等一系列金融创新产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打造小微企业容易贷到款、方便贷到款的良好环境。推动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的落实,增强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积极引进区域外金融机构在咸设立地区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推动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信托、金融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担保集团组建工作;大力推进全市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赤壁、通城、嘉鱼农商行筹建工作步伐。

三、加快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展直接融资主体与规模。要有计划地采取不同形式,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普及宣传资本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营造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资本引入工作,推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活动,鼓励企业主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制定出台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落户奖励、财税扶持等政策措施,全面建立企业上市、场外市场挂牌、债券发行等“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加快推进企业登陆“新三板”挂牌融资,大力引进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经营主体在咸设立分支机构,力促更多的企业登陆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交易;支持市内优秀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落实首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

四、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信用高地。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着力营造更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信用环境,把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争创“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和“湖北省金融信用县(市、区)”,持续打造“信用咸宁”品牌;大力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信用示范村创建工作,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培育发展优质市场主体,加大A级信用企业培植力度,提高经济主体对信贷资金的承载能力;积极推动银企合作,继续组织开展金融“早春行”、“县市行”等项目推介活动,疏通政银企多方合作对接渠道;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加强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整体质效。

五、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积极防止国家淘汰过剩产能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金融风险及发展趋势,确保金融秩序稳定。健全政府融资平台偿债风险补偿机制,研究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融资平台贷款动态监测和到期清偿完成,防止大额授信业务风险放大和不良贷款反弹;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力度,广泛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和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知识,强化公众风险意识,严防外部风险传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商业银行协解人员上访问题的化解工作,维护金融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对金融业的政策支持激励制度;要不断提高协调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经济金融形势调研,准确把握金融运行动态,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不断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金融服务创优竞赛评选办法、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银行信贷投放互动考评办法等各项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机制在引导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扩大信贷规模、调整信贷结构、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导向引领作用;继续发挥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发挥产业基金的倍增效应,重点扶持培育龙头产业发展壮大,并将此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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