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

咸宁银监分局

按照湖北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个全覆盖”工程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打造全省农村金融支农服务标杆为总目标,通过“以存量强服务,以增量引机制”,大力推进“三个全覆盖”工程,进一步提高支农服务覆盖面,创新支农服务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支持我市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银监主推、机构主抓,力争到2013年底,初步建立普惠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金融服务成本,满足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一)农村商业银行两年内县市一级全覆盖。2012-2013年,完成除通山县(已组建)以外剩余5家农信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其中2012年崇阳县、咸安区农信联社完成筹建和开业;赤壁市农信联社获银监会筹建批复;嘉鱼县、通城县农信联社申报筹建或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3年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农信联社完成组建工作。

(二)村镇银行两年内县市一级全覆盖。2012-2013年,完成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其中2012年完成通城县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通山县、崇阳县完成发起行引进工作,力争至少1家获湖北银监局批复筹建。2013年完成通山县、崇阳县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

(三)电话银行两年内乡村一级全覆盖。2012-2013年,完成192个行政村的电话银行(具有消费、查询转账、助农取款、代理收费等金融服务功能)布设工作,实现全市857个行政村电话银行覆盖率达到100%。其中2012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布设电话银行,农合机构“卡乐付”设备覆盖80%以上行政村。2013年农合机构“卡乐付”设备覆盖剩余20%行政村,电话银行消费、查询转账、助农取款、代理收费等金融服务功能全部开通。

三、工作措施

(一)立足“三个坚持”,推进农商行全覆盖。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对高风险社,调动一切力量,通过政府优质资源支持、省联社咸宁办事处督导帮扶、农商行同业分担、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实施兼并重组等多种模式,加大风险处置力度,稳步推进改革;对低风险社,继续强力推进“政府+市场”等成熟改革模式,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和成果,创品牌,树标杆。二是坚持内外联动。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通力消化历史包袱,重点是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等3家高风险农信联社。同时督促各联社加快自身发展,大力清收存量不良贷款,严控新增不良,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充分把握产权改革契机,加快推动股权结构优化,健全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高管人员选聘、薪酬等系列机制及信贷、审计和风险等管理信息系统。督促机构在绩效考核中提高监管指标、长期指标、效益指标的比重。

(二)依托“三大举措”,推进村镇银行全覆盖。一是营造良好政策支持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内引外联,为村镇银行落户创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二是加大宣传协调指导力度。银监部门要加强向域外优质银行机构宣传投资环境,积极争取

湖北银监局的政策支持,加大引进工作力度;积极指导村镇银行市场准入,做好监管服务。三是鼓励本地法人银行发起培育。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地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现有村镇银行在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络。

(三)实施“三项措施”,推进电话银行全覆盖。一是召开推进会,制定布设计划。在开展全市乡村电话银行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相关机构参加的推进会,确定“电话银行”计划布放数量、行政村数量及区域,具体到每个村名和地点。二是加强监测评估,加大宣传力度。银监部门要建立全市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季度监测评估制度,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按季形成《监测评估报告》,为推进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意见、建议。各有关机构要通过各种媒介对电话银行进行宣传,尽快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强化业务技能,确保技术支持。各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服务站人员基本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指导,做好日常技术等保障工作。建立金融服务站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电话转账业务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运行环境参数设置,对电话转账签约客户的注册、信息更正、撤销等业务实行逐级审核。根据电话银行使用中反馈的情况,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保证资金安全和电话银行效果。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王济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市金融办主任姚红星、市银监分局局长陈建郧任副组长,市银监分局分管负责人及农行咸宁分行、邮储银行咸宁分行、省联社咸宁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个全覆盖”工程的总体指导和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银监分局,负责“三个全覆盖”工程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的具体推进。

(二)加大考核力度。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情况进行评比,对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对“三个全覆盖”工作先进银行,监管部门应优先受理和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市场准入有关申请事项,在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及不良容忍度等监管方面予以倾斜,发挥差异化政策良好的监管引领作用。

(三)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发专题简报、新闻信息等方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为农信社产权改革和新型机构的发展及支农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市内银行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推广好的发展模式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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