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货币信贷“1+N”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货币信贷“1+N”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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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货币信贷“1+N”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州政办发〔20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州金融精准扶贫,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以及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协同推进作用,撬动信贷资金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建立货币信贷“1+N”工作机制,推动我州金融精准扶贫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探索金融、财政和专业部门统筹协调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的新路子,遵循“央行引导、银行支持、政府配套”的总体思路,建立货币信贷“1+N”工作机制,扩大支持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信贷投放规模,提升全州金融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灵活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合意贷款规划及金融市场管理等政策工具不同组合的“1”,整合我州金融监管、产业扶持、扶贫政策、财政激励等多方政策资源的“N”,通过“1+N”杠杆撬动信贷投入,实现新增贷款额高于上年同期、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定向调控作用,用好用活央行货币信贷政策。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要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金融市场等支持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的作用。一是在合意贷款测算上,将小微企业、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州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效果评估结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多项因素纳入测算因子,通过调整测算参数对州内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给予倾斜政策,合意贷款额度不低于上年同期。二是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上,对考核达标的县域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符合定向降准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对小微企业、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较好的金融机构,优先支小、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审批,并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三是在审核“两民”企业贷款贴息上,对符合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贷款贴息,优先审核、快速审批。四是在金融市场管理上,将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挂钩,将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与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挂钩,将支持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信贷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挂钩,将银行间市场准入管理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动情况挂钩,提升信贷政策的执行力。
(二)发挥多方政策资源协同推进作用,建立健全金融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信贷投放保障机制,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一是完善担保机制。各县市区要采取成立担保基金、壮大现有担保公司、引入外部担保公司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等多方共同参与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县市区依法设立支农、支小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扩大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放大银行信贷规模。三是健全市场保障要素。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出台评估管理、技术规范等业务准则,建立科学有效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评估体系和统一的流转交易平台,形成完整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四是开展财政贴息。鼓励各县市区增加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两民”企业贷款贴息等贴息种类,降低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成本。五是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增加中小企业和农业保险业务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差异化政策,加大支持精准扶贫力度。一是扩大信贷投放规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单列湘西州信贷规划,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放宽贷款准入力度,让更多的经营户和企业得到信贷支持。围绕重点项目,加大信贷营销,加快信贷审批,确保已批准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扶贫开发,做大信贷总量。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考虑收益、风险和社会责任等多方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缓解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融资贵问题。在使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低成本资金时,督促银行机构向支持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领域的客户让利,确保央行定向调控政策惠及小微、涉农企业和扶贫攻坚项目。三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保证保险贷款、银担合作贷款等金融创新,改善企业金融服务。加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市)创建,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发展,完善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四是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对经营规范、盈利稳定、信誉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担保、联保等多种形式增信,提高信用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上限,进一步拓展各种动产或权利抵质押贷款业务。重点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开发式金融扶贫等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村农户异地搬迁及其生产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统筹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放,切实支持州域地方经济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完善担保制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市场保障要素和财政贴息等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金融保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州人民政府成立州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州直相关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货币信贷“1+N”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具体落实。
(三)强化工作考核,确保实效。州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季向领导小组反馈金融精准扶贫情况。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各县市区要建立合理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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