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4〕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4年度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2014年度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

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信贷产品创新,优化信贷结构,突出加强对辖内工业、农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支持,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市委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任务为:新增存款170亿元,新增贷款140亿元(不含未在永州设立机构的其他银行贷款),总存贷比达到48%,新增存贷比达到50%(以市人民银行统计报表为准)。

二、考核与奖励办法

根据金融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性质,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分别进行考核: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与奖励。

1.目标考核任务。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目标考核任务为新增存款170亿元、新增贷款140亿元(不含未在永州设立机构的其他银行贷款)、总存贷比达到48%,新增存贷比达到50%。根据目标考核任务与财政性存款、总存贷比和新增存贷比挂钩的原则以及各金融机构当年储备项目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分配,其中:市工商银行新增存款20亿元、新增贷款19亿元;市农业银行新增存款25亿元、新增贷款15亿元;市中国银行新增存款8亿元、新增贷款9亿元;市建设银行新增存款29亿元、新增贷款22.5亿元;市农业发展银行新增存款1亿元、新增贷款9亿元;市邮政储蓄银行新增存款26亿元、新增贷款9.5亿元;省信用联社永州办事处新增存款44亿元、新增贷款38亿元;市交通银行新增存款8亿元、新增贷款8亿元;市华融湘江银行新增存款9亿元、新增贷款10亿元。

目标考核任务数包括市人民银行统计报表体现的贷款净增额(含本外币)、信用卡透支净增额、不良贷款核销额及省级以上重点投资项目的银团贷款(本地银行须为主办行)、表外融资业务等。银行承兑汇票和国际国内信用证(按当年签发额的30%)计入目标考核任务,但不计发奖金。

不计入目标考核任务数,可纳入全市金融机构年度新增贷款统计数的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新增贷款和支取还贷部分,未在永州设立机构的其他银行新增贷款和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

2.奖励办法。目标考核奖励由完成任务奖、鼓励奖和相关因素的处罚两部分组成。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完成任务奖: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每新增工业贷款1亿元奖励3万元、每新增涉农贷款和基础设施贷款1亿元奖励2万元、每新增房地产贷款1亿元奖励1万元、每新增个人贷款及信用卡透支、其他行业贷款和不良贷款核销贷款1亿元奖励1.5万元(省级以上重点投资项目的银团贷款和表外融资业务每新增1亿元奖励0.5万元);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不予奖励。

(2)鼓励奖:2014年,市财政局将根据各金融机构上年末信贷投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在新开设市本级财政资金专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时,优先到任务完成较好的金融机构开设;在调度财政专户资金时,适当增加任务完成较好的金融机构的资金额度。

(3)相关因素的处罚。一是存贷比。金融机构(市邮政储蓄银行除外)新增存贷比(以市人民银行统计报表为准)低于50%不予奖励。二是安全责任事故。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取消其奖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二)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与奖励。对市住房公积金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不下达目标考核任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还贷部分和新增贷款之和为全年新增贷款总额,每新增1亿元奖励0.5万元。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服务,年末工业、农业担保贷款在保余额较上年增长15%及以上的,按工、农业担保贷款在保余额的0.15‰给予奖励,否则不予奖励。

(三)对综合监管机构的目标考核与奖励。

1.目标考核任务。市人民银行、永州银监分局作为综合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窗口指导,加强协调服务,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奖励办法。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完成新增贷款140亿元(不含未在永州设立机构的其他银行贷款),总存贷比达到48%,新增存贷比达到50%的考核目标。对市人民银行、永州银监分局的奖励,以市各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信用联社永州办事处共同获得的奖金总额(以下称各家奖金总额)的15%进行奖励。若全市金融机构没有完成140亿元目标考核任务,则不予奖励。

3.相关处罚。全年金融机构总存贷比低于48%、新增存贷比(以市人民银行统计报表为准)低于50%的,分别扣其奖金的20%。

三、考核组织与奖金安排

(一)考核组织。成立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对全市银行业各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工作,每季度对各金融机构信贷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实行通报制度,报各金融机构省主管行的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年终根据各金融机构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按上述标准上报市政府进行奖励。

(二)奖金安排。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得奖金为其他班子成员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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