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辽源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文号:辽府发〔2010〕6号
颁布日期:2010-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辽源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辽府发〔20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辽源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市委提出的“23456”奋斗目标,我市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540亿元。现将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加快经济转型、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对实现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汇聚发展能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做好项目调度和跟踪管理,千方百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拟新开工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积极谋划重大项目,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全面完成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附件:辽源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目标任务安排表

二0一0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辽源市2010年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安排表

单位:亿元

2009年实际完成

2010年计划

备注

全口径投资

地方投资

全口径投资

增长%

地方投资

增长%

辽源市

407.3

540

33

东丰县

85.1

77.1

120

41

110

43

东辽县

85.7

75.2

122

42

110

46

龙山区

112.1

45.7

123

10

62

36

西安区

56.4

42.5

75

33

60

41

开发区

68.0

60.0

100

47

90

50

注:全口径投资为区域内所有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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