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工业经济总量和增长质量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工业经济总量和增长质量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工业经济总量和增长质量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工信局制定的《四平市开展工业经济总量和增长质量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四平市开展工业经济总量
和增长质量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一核三带”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化解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双提”(经济总量提升和增长质量提升)活动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下半年在全市开展“双提”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标分配
产值、增加值、利润等工业运行指标以年初签订的责任书指标为准;全社会用电量指标,以2010年度各县(市)全社会用电量为基数(包括直供电企业),用电量增长10%为基础目标,增长11%为Ⅰ级目标,增长12%为Ⅱ级目标。重点企业用电量指标与上述相同。
二、考核奖补
本次“双提”活动,市政府主要考核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等4个县(市)及市直重点工业企业、增幅较大的其他企业〈县(市)重点企业由县(市)负责考核奖补〉。市政府对“双提”工作中拉动作用显著的县(市)和市直重点工业企业及增幅较大的其他企业给予奖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奖励原则
以开展“双提”活动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考虑产值、增加值、税收、用电量等指标)作为衡量奖补的原则,在全市完成省下达的Ⅰ级目标和Ⅱ级目标后,对完成市政府下达工作目标的县(市)和市直重点工业企业及增幅较大的其他企业分两个档次予以奖补。
四、奖励方式
对“双提”工作贡献突出的县(市)和市直重点工业企业及增幅较大的其他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四平市工业‘双提’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一次性奖补〈县(市)重点工业企业由县(市)负责奖补〉;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政府授予“四平市工业‘双提’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称号,并予以奖励。
五、奖励额度
在全市完成省下达的Ⅰ级、Ⅱ级目标的情况下,对完成较好的县(市)和市直重点企业及增幅较大的其他企业给予奖补;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奖补资金从省政府“双提”活动对我市的奖补资金中支付。对县(市)、市直重点企业及增幅较大的其他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补、奖励额度根据省里给予我市的奖补情况而定。
六、组织领导
为了开展好“双提”工作,市政府成立“双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振虎副市长
副组长:娄平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王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群四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卢金荣市财政局党委委员
关银杰市统计局副局长
杜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王君兼任。
“双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双提”工作的调度监控,协调解决“双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度“双提”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双提”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双提”工作领导小组。四平供电公司每月调度全市用电量指标完成情况,并上报“双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