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常政办发〔2013〕54号
颁布日期:2013-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是服务实体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改革创新和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和保障,制订《常州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一、发展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转型升级,坚持以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特色产业、支撑创新型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等为重点,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加速集聚金融资本,加快建设金融商务区,着力优化金融环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到2015年,基本建成金融资本明显增强、金融服务日臻完善、金融创新不断提升、金融环境更加安全稳定的金融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金融总资产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42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17%以上;社会融资总量2013年增加950亿元,2014年增加1100亿元,2015年增加1250亿元;金融业从业人数增加到4万人。

1.银行机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齐全,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实现全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达到28家。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年均增速14%以上,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以下。2015年末,余额存贷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金坛、溧阳银行经营网点占全市银行业机构网点总数的30%。

2.金融市场层次多样、领域广泛。2015年末,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60家以上,各类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直接融资总额比2012年翻一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达到70家,保费收入增长至155亿元,保险深度达到2.8%。组建产业投资基金2个,创业投资基金注册资本100亿元以上;到2015年累计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6000项、交易额500亿元,民营、股份制企业等项目占比超过50%。

3.地方金融实力增强、机构多元。2015年末,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力争达到2500亿元,东海证券总资产150亿元。成功组建市级金融控股集团,拥有两个以上核心金融业务牌照,融资规模达到500亿元。同时力争成立或合作组建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各1家。2015年末,融资性担保机构25家以上,发展注册资本超2亿元的担保机构8家;实现农村小贷公司乡镇全覆盖、科技小贷公司省级开发区全覆盖;典当业企业超过45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金融服务业集聚

强化城市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提升拓展对金融业的承载能力,建设业态丰富、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文化宫金融商务区”和“通江中路金融商务区”,吸引带动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商务经济集聚发展。

新北区以新龙国际商务区为依托,充分发挥交通区位和新兴产业优势,加快建设金融产业综合体,集聚发展金融、资本、人才、信息等机构,以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特色,建设金融交易街区。2015年基本形成标志性物理形态,成为都市功能型、金融特色化综合体。

武进区以延政西路为轴线,以科教城和西太湖科技城为节点,以资本驱动为核心、以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为主体,大力推进金融资本集聚发展,初步形成具有多种投融资平台、各类金融分支机构、各种金融交易工具以及完善的金融配套服务的区域金融服务平台。

(二)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1.多途径、重实体的产业金融体系

坚持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金融产业体系”作为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1)支持重点产业(项目)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重点支持以智能制造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以碳材料为引领的新材料和以太阳能利用为代表的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智能电网、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起设立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外贸出口,加大轨道交通、输变电、汽车零部件等重点出口行业的信贷投放,促进各类出口基地建设。各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增幅;制造业贷款增幅和出口企业贷款增幅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支持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信托、债券融资;采取土地开发权质押、资产收益权质押、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对西太湖科技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等创新载体加大金融支持。鼓励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的未来收益权证券化。引导保险资金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

引入多类金融机构、多种金融工具,实施轨道交通建设整体性、针对性、动态性融资对策研究,在保障资金的持续有效供给的同时,发挥资金效益的最大效应。

(2)助推县域经济

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坛、溧阳新设分支机构,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乡镇和工业园区增设网点。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投入,促进县域信贷总量平稳较快增长。支持金坛、溧阳经济开发区设立科技支行服务网点及科技小贷公司。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金坛、溧阳拓宽融资渠道,开展上市、债券等直接融资。支持创投、风投机构到金坛、溧阳发展。2015年,金坛、溧阳创业投资机构力争各达5家以上,资本规模分别超过5亿元,上市企业数力争分别达到5家以上。

(3)创新科技金融

加快建设常州高新区、武进高新区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聚焦金融资源支持“一核八园”和园区创新型企业,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银行+政府+创投+担保+保险+科技小贷公司”的服务运作平台。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2015年底科技支行达到6家,对创新型企业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积极推广适合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创新信贷业务流程,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渠道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

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各类科技保险业务。2013年开展试点,2015年力争参与科技保险的科技企业数和保费收入在2013年基础上翻一番。建立科技专家库,加快完善科技金融外部评审制度。

(4)发展文化金融

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积极推广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抵质押融资和融资租赁业务,扩大对演艺娱乐、会展旅游、艺术品和工艺品、动漫游戏、数字产品、创意设计等信贷投放。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5)探索物流金融

大力发展重点物流基地(园区)、综合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专业市场等金融服务。结合制造业物流、商业连锁物流、城市配送物流和电子商务物流等特点,积极开展物流结算、物流仓单、物流授信等金融服务。积极创新整合物流信贷、信用证、仓单质押、提货权质押、货权质押、保理等金融产品,加大重点物流企业信贷支持。

(6)推进绿色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收费权质押、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为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减排项目提供金融服务;采取集合打包、集体定价等方式为小型环保项目提供专业金融支持,稳步提升节能减排融资规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信贷投放。

2.多元化、强实力的地方金融体系

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既要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又要激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民间借贷,发展民间金融服务。

(1)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积极整合地方资源、资产和资本,加大资产重组和政策支持力度,2013年完成组建地方金融控股企业,并争取拥有两项金融牌照,逐步发展成为集“信托、担保、产业投资、财务公司、融资租赁”等多牌照、主营业务突出、投融资能力强、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控股集团。积极争取对江南银行增资扩股,争取国有持股比例上升到10%以上,并力争在3-5年内完成上市。抓紧启动组建财务公司工作。继续保持地方国有股份在东海证券第一大股东地位。积极引进信托公司,争取信托业务牌照,发展地方信托。进一步整合壮大国有担保公司、创投风投基金资源,增强投融资能力。积极探索成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

鼓励和支持各辖市区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组建资本实力强、现金流量大、资信评级高、融资能力强的现代投融资平台,增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投融资能力。

(2)做强地方法人金融和准金融机构

推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成为全国品牌商业银行,加快建设“科技引领型、资本约束型、服务领先型”银行建设,稳步提高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确保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国内农村商业银行领先水平,力争到2015年实现跨区域经营。

全面提升东海证券资本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经纪业务转型,力争传统业务达到行业上游水平。以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为重点,扩建业务平台,做好东海另类投资、东海基金等业务子公司,同时加大直投、融资融券、新三板等业务,推动企业上市。

积极探索银行、担保机构间的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担保龙头企业,支持各级政府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合作,创新和拓展再担保业务。设立“政府引导、担保机构自愿参加”的融资担保风险互助基金,为担保实体经济产生的损失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代偿。力争2015年新增贷款担保300亿元以上,年末在保责任余额超过230亿元。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融资和民间借贷,鼓励民间资本与商业银行合作设立村镇银行,制定村镇银行扶持政策。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引导一批经营业绩好的小贷公司创新发展模式,创建经营品牌,更好地发挥地方金融的补充作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行业,探索商业保理试点,发展消费专业性金融服务和专业化理财服务。引进或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稳步发展典当行业,2015年当金规模88亿元以上。

3.多渠道、广覆盖的银行机构体系

(1)继续加大银行机构引进力度

进一步完善银行机构梯队建设,三年内再引进5家商业银行、1家外资银行及增设1家地方法人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形成“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多元发展格局。

(2)合理规划银行分支机构分布

加强新城区、县域城关镇、重点村镇、新社区、产业园区金融网点规划与建设。2015年,各主要中心镇银行业机构网点至少达到3家,主要产业园区、专业市场银行业机构经营网点不少于2家,其他产业集聚园区、专业市场金融服务全覆盖。集中式自助银行服务区达到20个,离行式自助银行超过300家,ATM机台数达到3000台。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离柜业务占比和银行卡消费与社会零售消费品总额的比例。

4.多层次、宽领域的金融市场体系

(1)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和规模。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拟上市企业的资质,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和规模,争取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2015年底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有效增加直接融资比例。鼓励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和高收益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券产品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到2015年企业债券累计融资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元以上,债务性融资工具余额力争达到150亿元,同时积极扩大证券交易平台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规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实体类企业发行产业债。

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依托常州科教城和国家高新区,加快建设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集聚区,推进组建常州创业投资集团。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优化引导基金参股结构;设立具有产业引导作用的母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基金。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政策环境,大力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

拓展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抢抓江苏省产权交易改革与资源整合机遇,依托常州市产权交易所,做大地方产权交易规模,加快建设以产权服务为核心、集多种金融中介服务和金融工具于一体、有效促进企业产权流通融资的生产性服务业集团。支持产权交易所与证券机构合作,深化产权交易、股权托管及场外交易。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拓展保函、采购中标凭证、信托受益权、股权、专利权等质押融资业务。

(2)着力优化保险业组织体系

进一步拓宽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优化城乡保险网点布局,开展镇、村两级农险服务规范化建设。鼓励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结合,参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老年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保险服务。积极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加快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火灾公共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积极试行“小农户+小贷款+小保险”的“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规范发展保险中介机构。

(3)创新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

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按照“实需为主、先易后难、强化监测、风险可控”原则,研究制定鼓励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专项政策措施,引导银行机构把握机遇,从需求挖掘、产品开发、定价策略、服务提供等各个环节完善服务。积极扩大跨境结算往来国家和地区分布范围,实现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占全市外汇收支比例逐年增长。

5.多产品、扶小微的民生金融体系

(1)突出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服务

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强专营机构建设,开展专项融资服务。三年间,全市小微企业每年贷款增加额不低于上年,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2015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700亿元以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比例比2012年提高1.5个百分点。新引进商业银行均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2)加大对“三农”金融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担保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引导和鼓励科技支行在金坛、溧阳省级开发区设立专业营销服务网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三农”贷款,支持农村“一房一权”抵押贷款,确保“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品种,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60%以上。

(3)加快发展消费金融

加快发展零售金融、消费金融、理财管理等消费类金融服务,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指导和推进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发行金融IC卡,实现一卡多用的便利。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确保第二代支付系统顺利上线。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应用。继续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提高支农、惠农卡普及率。积极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

6.多手段、控风险的金融安全体系

(1)继续完善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

继续加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强化统筹协调与组织引导,注重防治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涉及金融稳定的执法联动,加大对恶意逃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和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2)着力增强金融监管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监管,确保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控制在60亿元以内,不良资产率低于0.6%,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在55亿元以内,不良贷款率低于1%;银行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高于全省水平。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股权投资公司及投资服务企业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金融生态县(区)、生态镇创建工作。

(3)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积极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继续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大力扶持本地征信机构发展。

四、配套措施

1.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统筹协调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与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合作。

2.建立计划落实机制

进一步细化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完善金融业发展考核制度和定期评估机制,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工作绩效。

3.做实银企对接机制

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构建更加有效的银政企对接平台,加强对接项目的沟通协调和进展监测,确保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快融资、早开工。

4.构建人才培育机制

进一步加快高端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织实施“常州高层次金融人才工程”,建立金融人才信息资源库。支持在常高校加强金融类学科建设,与高等院校开展金融业重点课题研究合作。

5.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金融机构与辖市区政府及经济职能部门、相关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研究搭建金融信息在线共享平台。加强政府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政策制定部门协调和政策实施评价部门协作。

6.完善政策引导机制

创新优化财政支持金融发展的投入方式,探索和推进“拨改贷”、“拨改投”、参与担保及再担保、风险代偿、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扶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和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性存款与银行机构信贷投放挂钩的调控引导机制,落实吸引金融机构入驻金融商务区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创新完善对重点金融服务行业的奖励考核政策,并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

附件: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主要目标任务主要责任单位相关配合单位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1、2015年末,金融资产总量达1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金融办统计局

2、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达42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8%;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17%以上。金融办统计局

3、社会融资总量2013年增加950亿元,2014年增加1100亿元,2015年增加1250亿元。金融办人行

4、2015年末金融从业人数增加到4万人。金融办统计局

(二)银行机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5、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门类基本齐全,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实现全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达到28家。金坛、溧阳银行经营网点占全市银行业机构网点总数的30%。银监分局

各辖市区政府金融办

人行

6、本外币贷款年均增速达到14%以上,2015年末余额存贷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行

银监分局金融办

7、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以下。银监分局金融办

(三)金融市场层次多样、领域广泛8、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60家以上。金融办各辖市区政府

9、各类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直接融资总额比2012年翻一番。人行

发改委

金融办

10、2015年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达70家。保费收入增长至155亿元,保险深度达到2.8%。保险协会金融办

人行

11、组建产业投资基金2个,创业投资基金注册资本100亿元以上。发改委

12、产权交易所到2015年累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6000项、交易额500亿元,民营、股份制企业等项目占比超过50%。财政局

(四)地方金融实力增强、机构多元

13、成功组建市级金融控股集团,拥有两个以上核心金融业务牌照,融资规模达到500亿元。同时力争成立或合作组建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各1家。发改委

国资委

财政局

金融办

投资集团银监

分局

人行

14、2015年末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力争达2500亿元,东海证券总资产150亿元。江南银行

东海证券国资委金融办

15、2015年末,融资性担保机构25家以上,发展注册资本超2亿元的担保机构8家。经信委

16、2015年末,实现农村小贷公司乡镇全覆盖和科技小贷公司省级开发区全覆盖。金融办

17、2015年末,典当业企业超过45家。商务局

二、加快金融服务业集聚18、强化城市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提升拓展对金融业的承载能力,建设业态丰富、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文化宫金融商务区”和“通江中路金融商务区”,吸引带动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商务经济集聚发展。新北区政府

天宁区政府银监

分局

人行

市相关单位

19、新北区以新龙国际商务区为依托,充分发挥交通区位和新兴产业优势,加快建设金融产业综合体,集聚发展金融、资本、人才、信息等机构,以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特色,建设金融交易街区。2015年基本形成标志性物理形态,成为都市功能型、金融特色化综合体。新北区政府银监

分局

人行

市相关单位

20、武进区以延政西路为轴线,以科教城和西太湖科技城为节点,以资本驱动为核心、以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为主体,大力推进金融资本集聚发展,初步形成具有多种投融资平台、各类金融分支机构、各种金融交易工具以及完善的金融配套服务的区域金融服务平台。武进区政府

科教城银监

分局

人行

市相关单位

三、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一)多途径、重实体的产业金融体系

(一)多途径、重实体的产业金融体系2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发起设立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外贸出口。各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增幅;制造业贷款增幅和出口企业贷款增幅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创新载体的金融支持。引导保险资金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引入多类金融机构、多种金融工具,实施轨道交通建设整体性、针对性、动态性融资对策研究,保障资金的持续有效供给,发挥资金效益的最大效应。金融办

发改委

经信委

人行

银监分局建设局等

22、助推县域经济,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坛、溧阳新设分支机构,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乡镇和工业园区增设网点。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投入,促进县域信贷总量平稳较快增长。支持金坛、溧阳经济开发区设立科技支行服务网点及科技小贷公司。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金坛、溧阳拓宽融资渠道,开展上市、债券等直接融资。支持创投、风投机构到金坛、溧阳发展。2015年,金坛、溧阳创业投资机构力争各达5家以上,资本规模分别超过5亿元,上市企业数力争分别达到5家以上。银监分局

人行

金融办

发改委

23、加快建设常州高新区和武进高新区两个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科技局

武进区政府

新北区政府金融办

银监

分局

24、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2015年底科技支行达到6家,对创新型企业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积极推广适合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创新信贷业务流程,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科技专家库,加快完善科技金融外部评审制度。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渠道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科技局

银监分局财政局

发改委

金融办

25、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各类科技保险业务。2013年开展试点,2015年力争参与科技保险的科技企业数和保费收入在2013年基础上翻一番。科技局

财政局

金融办

保险协会

26、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积极推广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抵质押融资和融资租赁业务,扩大对演艺娱乐、会展旅游、艺术品和工艺品、动漫游戏、数字产品、创意设计等信贷投放。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宣传部

银监分局

经信委

保险协会金融办

财政局

27、大力发展重点物流基地(园区)、综合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专业市场等金融服务。积极开展物流结算、物流仓单、物流授信等金融服务。积极创新整合物流信贷、信用证、仓单质押、提货权质押、货权质押、保理等金融产品,加大重点物流企业信贷支持。发改委

银监分局

人行金融办

统计局

28、鼓励金融机构为重点节能减排项目提供金融服务;采取集合打包、集体定价等方式为小型环保项目提供专业金融支持,稳步提升节能减排融资规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信贷投放。经信委

银监分局

保险协会发改委金融办

(二)多元化、强实力的地方金融体系

29、积极整合地方资源、资产和资本,加大资产重组和政策支持力度,2013年完成组建地方金融控股企业,并争取拥有两项金融牌照,逐步发展成为集“信托、担保、产业投资、财务公司、融资租赁”等多牌照、主营业务突出、投融资能力强、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控股集团。积极争取对江南银行增资扩股,争取国有持股比例上升到10%以上,并力争在3-5年内完成上市。抓紧启动组建财务公司工作。继续保持地方国有股份在东海证券第一大股东地位。积极引进信托公司,争取信托业务牌照,发展地方信托。进一步整合壮大国有担保公司、创投风投基金资源,增强投融资能力。积极探索成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鼓励和支持各辖市区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组建资本实力强、现金流量大、资信评级高、融资能力强的现代投融资平台。国资委

银监分局

人行

发改委

财政局

金融办

投资集团

各辖市区政府

30、推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成为全国品牌商业银行,加快建设“科技引领型、资本约束型、服务领先型”银行建设,稳步提高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确保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国内农村商业银行领先水平,力争到2015年实现跨区域经营。江南银行

31、全面提升东海证券资本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经纪业务转型,力争传统业务达到行业上游水平。以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为重点,扩建业务平台,做好东海另类投资、东海基金等业务子公司,同时加大直投、融资融券、新三板等业务,推动企业上市。东海证券

32、积极探索银行、担保机构间的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担保龙头企业,支持各级政府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合作。设立“政府引导、担保机构自愿参加”的融资担保风险互助基金,为担保实体经济产生的损失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代偿。力争2015年新增贷款担保300亿元以上,年末在保责任余额超过230亿元。经信委财政局

银监

分局

金融办

33、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融资和民间借贷,鼓励民间资本与商业银行合作设立村镇银行,制定村镇银行扶持政策。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行业,探索商业保理试点,发展消费专业性金融服务和专业化理财服务。引进或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稳步发展典当行业,2015年当金88亿元以上。商务局

银监分局

金融办

三、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三)多渠道、广覆盖的银行机构体系34、三年内再引进5家商业银行、1家外资银行及增设1家地方法人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新城区、县域城关镇、重点村镇、新社区、产业园区金融网点规划与建设。2015年,各主要中心镇银行业机构网点至少达到3家,主要产业园区、专业市场银行业机构经营网点不少于2家,其他产业集聚园区、专业市场金融服务全覆盖。集中式自助银行服务区达到20个,离行式自助银行超过300家,ATM机台数达到3000台。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离柜业务占比和银行卡消费与社会零售消费品总额的比例。银监分局

各辖市区政府金融办

人行

(四)多层次、宽领域的金融市场体系

(四)多层次、宽领域的金融市场体系

35、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和规模,争取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2015年底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达到100家以上。金融办

各辖市区政府

36、到2015年企业债券累计融资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元以上,债务性融资工具余额力争达到150亿元,同时积极扩大证券交易平台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规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实体类企业发行产业债。发改委

人行

金融办

37、依托常州科教城和国家高新区,加快建设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集聚区,推进组建常州创业投资集团。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优化引导基金参股结构;设立具有产业引导作用的母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基金。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政策环境,大力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发改委

科教城

新北区政府财政局

38、依托常州市产权交易所,做大地方产权交易规模,加快建设以产权服务为核心、集多种金融中介服务和金融工具于一体、有效促进企业产权流通融资的生产性服务业集团。支持产权交易所与证券机构合作,深化产权交易、股权托管及场外交易。财政局

39、优化城乡保险网点布局,开展镇、村两级农险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市场的资源投入力度。积极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保险协会

财政局

金融办

40、加快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等责任保险。鼓励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结合。规范发展保险中介机构。环保局

人社局

保险协会金融办

41、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积极扩大跨境结算往来国家和地区分布范围,实现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占全市外汇收支比例逐年增长。人行

(五)多产品、扶小微的民生金融体系42、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强专营机构建设,开展专项融资服务。三年间,全市小微企业每年贷款增加额不低于上年,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2015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700亿元以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比例比2012年提高1.5个百分点。新引进商业银行均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银监分局金融办人行

43、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担保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三农”贷款,支持农村“一房一权”抵押贷款,确保“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品种,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60%以上。农工办

金融办

人行

银监分局

保险协会

44、加快发展零售金融、消费金融、理财管理等消费类金融服务,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应用。继续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提高支农、惠农卡普及率。积极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人行

三、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六)多手段、控风险的金融安全体系45、继续加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应对企业

资金链风

险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46、进一步加强涉及金融稳定的执法联动,加大对恶意逃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和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7、确保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控制在60亿元以内,不良资产率低于0.6%,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在55亿元以内,不良贷款率低于1%;银行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高于全省水平。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股权投资公司及投资服务企业等机构的监督管理。银监分局

发改委

经信委

商务局

工商局

金融办

48、持续开展金融生态县(区)、金融生态镇创建工作。人行

各辖市区政府金融办

49、积极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继续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大力扶持本地征信机构发展。人行

经信委

金融办

四、配套措施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50、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统筹协调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与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合作。各相关

部门

(二)建立计划落实机制51、进一步细化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完善金融业发展考核制度和定期评估机制,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工作绩效。金融办各辖市区政府、相关部门

(三)做实银企对接机制52、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构建更加有效的银政企对接平台。金融办

银监分局

人行

53、加强对接项目的沟通协调和进展监测,确保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快融资、早开工。发改委

各辖市区政府金融办

银监

分局

人行

(四)构建人才培育机制54、进一步加快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组织实施“常州高层次金融人才工程”,建立金融人才信息资源库。支持在常高校加强金融类学科建设,与高等院校开展金融业重点课题研究合作。组织部

金融办

人社局

(五)形成信息共享机制55、加强金融机构与辖市区政府及经济职能部门、相关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研究搭建金融信息在线共享平台。加强政府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政策制定部门协调和政策实施评价部门协作。经信委

发改委

金融办

人行

银监分局

(六)完善政策引导机制56、创新优化财政支持金融发展的投入方式,探索和推进“拨改贷”、“拨改投”、参与担保及再担保、风险代偿、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扶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和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性存款与银行机构信贷投放挂钩的调控引导机制,落实吸引金融机构入驻金融商务区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创新完善对重点金融服务行业的奖励考核政策,并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金融办

财政局

有关辖市区政府人行

银监

分局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