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0日
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为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加快打造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现提出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2013-2020)总体规划暨金融业发展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坚持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方向,以特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扩大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要素集聚和金融城建设、优化金融生态、提升金融组织化水平为重点,奋力推进金融业加快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实现金融业增加值76亿元,增长17%以上;
(二)新增直接间接融资总量超400亿元,其中,新增贷款320亿元,新增表外融资、直接融资等100亿元以上;新增本外币存款350亿元以上;新增信贷客户500户;
(三)重点培育20家上市后备企业,新增进入股改企业10-15家、辅导期企业2-3家、报会企业1-3家、上市企业1-2家;
(四)加快金融城建设,协议入驻金融城银行机构7-9家、保险机构3-4家、证券机构2-3家,其他机构10-15家;
(五)引进股份制银行设立二级分行1-2家、城商行设立一级分行1-2家、农商行新增市、县(市、区)分支机构2-3家,力争实现外资银行零的突破,新增村镇银行1-2家、村镇银行下伸网点2-3家,新发展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以上,有计划、有选择的引进规模较大的保险机构2-3家、证券机构1-2家;
(六)实现保费收入74亿元,增长10%,赔付实现应赔尽赔,保险深度达2.1%,保险密度907元/人;
(七)设立复旦—盐城金融发展研究院,完成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建设课题三项以上,举办高层次金融论坛一次;
(八)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金融理论研究人员和金融产品研发人员5-7名,金融学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3-5名。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实施金融高地建设规划,努力加快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建设步伐。以《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2013-2020)总体规划暨金融业发展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为引领,加快推进金融业发展。细化全年工作目标,推进规划落实。积极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金融管理部门、全市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深入研读规划,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建设的内涵、目标、路径和重点。落实项目化管理要求,加快规划的落地实施,将规划中明确的任务细化分解为八大项67个细项,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部门,实行项目化管理,促进规划落实到位。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主攻扩大规模,打造特色,努力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人才、金融信息等要素的规模化交汇集聚,以汽车金融、沿海开发金融、绿色金融、中小企业金融和农村金融为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各类金融新产品、新服务,营造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力争在长三角北翼地区形成鲜明的金融业发展特色。
(二)积极增加信贷投入,努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增量、扩面、减负、降险、提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扩增信贷规模。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抢抓货币政策预调的机遇,努力向上争取信贷规模支持,加大分类指导力度,促进金融机构破解信贷规模控制、存贷比约束、风险指标压力等制约瓶颈,千方百计扩大信贷投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展表外业务,拓展表外融资,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积极引进市外金融资源,大力开展“招贷引资”,加强与市外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对接,积极向暂未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推介我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促进市外金融机构来我市发展信贷业务。加强与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市外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促进信贷资源向我市倾斜,扩大信贷投放。
(三)推进金融经济融合发展,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优化信贷投向,加大对沿海开发、新特产业和服务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千百十工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工程、社会事业和民生的支持力度,提高信贷支持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度。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改善对企服务,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长水平。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项治理活动,规范收费行为。改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优化信贷流程,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打造党委政府肯定、社会公认、企业信任的优质金融服务品牌。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市场行为,扩大企业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方便企业融资。
(四)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推进企业上市力度,力促1-2家企业上市。积极搭建“三库一平台”,完善全市百家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择优筛选券商和中介机构,建立市场信誉好、保荐能力强的优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源库;每季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建立企业上市人才资源库;建立流程导向、全程帮办的服务平台。加大滚动培育、梯次推进的力度,推进各县(市、区)选择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培育,对重点后备企业落实量身定制的“一企一案”培育措施,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问题,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努力帮助后备企业及时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积极组织金融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对接活动,促进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行业排名。进一步改进优化支持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变结果奖励为过程激励,加大对企业上市进入股改、辅导和报会各阶段的政策支持和奖励,促进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加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运用,组织专题培训和推介活动,引导企业提升拓展直接融资业务的意识,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运用财政间隙性资金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支持扩大中小企业集优票据、小微企业扶持债券发行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有序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依托国际创投中心,着力引进创业资本,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五)大力招引金融机构,努力加快金融资源集聚。开展金融城系列宣传活动,创树金融城品牌效应,努力吸引金融机构落户金融城,推动工行、人保、黄海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入驻,吸引知名证券、信托、基金机构入驻,配套发展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打造长三角北翼最大的金融机构和区域总部集聚区、金融专业服务的集成区、区域性金融要素的汇集区和金融创新实践平台。进一步加大招引金融机构的力度,加大对韩资、台资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知名的城商行、苏南等地规模较大的农商行以及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后台的跟踪对接力度,推动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积极慎重发展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以上。探索发展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培育新型金融机构。有序引进规模较大的新型保险机构和证券期货机构,提升保险、证券期货业发展层次。
(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努力发展特色金融。加快建立金融创新推进机制,积极发展地方特色金融。大力发展汽车金融业务,积极开发汽车金融创新产品,发展适应汽车产业链全链条的新型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增强盐城汽车金融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力发展沿海金融,依托沿海开发,大力发展港口金融与临港产业金融,创新金融机制、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构建与港口、港城、临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推进科技、金融、新特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广科技之星、智权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设备按揭等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推广知识产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和股权质押融资产品,推动科技保险产品试点,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运用保险机制分散经营风险;探索发展版权、著作权质押贷款新产品,开发创意贷新品种,促进文化产业和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金融产品、信贷审批流程,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推进政策性信贷与商业信贷相结合的信贷模式,创新以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的项目融资方式。加快农村金融的产品创新,积极发展滩涂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质)押等新型抵质押方式,拓宽农民和涉农企业的贷款抵押渠道,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保险业务,改进涉农保险服务。
(七)加快金融招才引智,努力聚集优秀金融人才。设立复旦—盐城金融发展研究院,建设长三角北翼聚集国内外金融研究人才、具备一流研发水平的金融研究中心,为金融高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支持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等驻盐高校设立金融学专业,推动盐城高校、职业学院、培训机构与复旦—盐城金融发展研究院的合作。加大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适应金融机构集聚速度加快、服务能级提升、服务效率提高的新态势,开展全市“金融人才培训工程”,提高拥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技能金融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重。吸引高层次金融人才来盐城金融机构就业以及从事教育、研究工作,积极为各类高端金融人才落实人才高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吸引各类高端金融人才来盐城发展。积极搭建产学研金合作平台,开展金融模式、金融产品研究和创新应用。举办高层次金融论坛,开展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建设课题研究,提高盐城金融高地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八)加强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落实全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以防为主、沉着应对、综合施策、确保安全”总体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金融风险分析会,引导金融机构把握好风险容忍度,突出促进全市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支持金融机构切实维护金融债权,降低风险度,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保险、证券、期货机构加强自律机制建设,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保险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规范整顿中远期交易场所的工作机制,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清风”行动,加大对投资类、理财类、担保类、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远期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的规范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金融机构主渠道。全力推进省级金融生态县(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强金融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培养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为金融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地位和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和支撑作用,提高全市各级干部对加快金融业发展、建设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战略的重视程度,促进各级干部认真学习金融知识,熟悉盐城金融业发展的动态,增强支持金融、服务金融的意识,努力促进全市各级干部学习金融、熟悉金融走在全省前列,为金融机构服务、办实事走在全省前列,切实把金融高地建设列为各地各部门的工作重点,聚合力量,加大推进力度,加快金融高地建设步伐。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分局推动金融业发展联动机制建设,提升协力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水平,认真做好金融政策、金融运行、信贷投放、企业需求的研究分析,努力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水平。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金融办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对金融业发展的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进一步健全金融工作机制,加强党委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调解决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与融合发展。建立常态化的政银企合作机制,组织开展金融机构集中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三进”活动,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对接,通过银企对接会、重点项目介绍会等形式,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与对接。
(三)加强金融考核。每季组织金融形势分析会,定期分析金融业发展的进展情况,研究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措施。完善金融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金融业发展考核工作,细化金融业发展具体指标,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充分发挥杠杆效应,突出重点,对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有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努力加快金融业发展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3年金融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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