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吉府办字〔2016〕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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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6〕54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6年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促进金融与经济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导向,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机构,做大金融总量,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和经济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年新增贷款180亿元,力争达到230亿元,存贷比提高3个百分点;新设县级支行5家以上,引导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5家以上;力争1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主板首发上市,2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家以上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力争新增保险市场主体3家以上,保费收入增长2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发挥信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
1.全力扩大信贷融资规模。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规模,盘活资金存量,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落实与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上饶银行等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创新对接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贷有效投放。加强信贷投放目标管理,完善落实正向激励机制,定期分析信贷投放态势,实行月度通报和季度分析调度制度,对投放进度慢的银行和县市区,进行重点督查和约谈,督促金融机构早投、快投、多投。
2.大力拓展表外业务。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替代产品,大力拓展表外业务。积极推进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委托贷款等表外融资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实际投放力度。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旗下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保险等控股公司的多牌照金融资源支持,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采取“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股权融资、贷投合作、直投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为推进经济增长中高速提供金融支撑。
3.加大重点项目融资服务。加大对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力支持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中心城区、吉泰走廊、县域经济的信贷投放,支持昌吉赣客专、蒙华煤运通道、井冈山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农发行加大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新型城镇化、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信贷支持;落实首批遂川县、万安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推进新干县、安福县等新型城镇化项目贷款落地。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支持其采取更为灵活的合作模式,扩大对我市的融资服务。鼓励市交行加强与省进出口银行战略合作,争取省进出口银行加大在我市的信贷投放。
4.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百家银行进千企”活动,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效率。进一步扩大“财园信贷通”规模,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政策,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率。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去产能”、“去库存”。继续整顿金融服务乱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信贷投放效率,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
5.强化社会民生信贷支持。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应“互联网+”发展特征,大力推进电子银行、直销银行、网络银行发展。创新消费信贷产品,积极推进居民住房按揭、汽车、教育、旅游等消费信贷,促进消费升级。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推进农民“市民化”,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大力发展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积极推广“诚商贷”、“创业贷”、“税易贷”、“电商贷”等信贷产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大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
6.完善基层金融机构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广泛设置自助设备,提升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江西银行、赣州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行加快县级支行设立。推进农商行和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支持村镇银行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点,扩大服务覆盖面。引导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扩大业务范围,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引导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积极向县(市、区)延伸服务网络。
7.加大“三农”信贷投放。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的政策要求,确保县域信贷投放逐步增加,新增贷款占比稳步提高。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优势特点,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进一步创新涉农服务产品,大力提升综合性金融服务能力。邮储银行要加快业务转型,更多地开展贷款业务,推动县(市、区)和乡镇营业机构由吸储为主向吸储和放贷并重转变。农商行、村镇银行要进一步强化“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其他商业性银行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利用自身专业、网络、资金等优势,积极拓展县域信贷业务,保持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确保涉农贷款“三个不低于”。
8.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积极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强化对贫困村、移民扶贫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化扶贫项目的信贷支持,力争国家级贫困县贷款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扶贫和移民产业贷款试点范围,推广专项产业扶贫信贷产品。落实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大力推进产业扶贫贷款、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进一步扩大“财政惠农信贷通”的规模,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探索农机具抵押、涉农直补担保、土地流转受益保证等贷款,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供应链贷款。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稳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三)积极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9.推进地方金融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原则,有序降低设立门槛,完善支持政策,大力推进民间融资机构发展,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1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创新,拓宽业务范围和融资渠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支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探索运用定向集合、发行债权等融资方式,做大经营规模。积极引入温州民间融资价格监测机制,有效引导我市民间融资价格下行,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资本实力强、经营规范、信用资质良好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P2P网贷、众筹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积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积极争取在我市设立全省农产品交易中心。
10.增强投融资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源资本,壮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融资能力。充分利用当前债券市场改革扩容的有利时机,支持市城投公司、新庐陵、家庐陵、金庐陵等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私募债、专项债、短融、中票等债务工具进行融资。支持新庐陵公司,积极探索发行担保扶贫债券;深化绿庐陵公司螺湖湾湿地公园PPP项目运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支持新干等符合条件的县级城投公司发行债券。力争全年运用债务工具直接融资规模突破50亿元。
11.积极吸引基金投资。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运作好吉安市振兴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建设投资基金;强化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江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全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支持。积极探索组建产业引导基金,吸引各类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入驻,引导更多的资本流向实体企业。
12.大力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泰和县、吉水县、遂川县要加快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现县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大力推进现有担保机构增资扩股,逐年分步达到省里有关注册资本的要求(设区市5亿元、各县(市、区)5000万元以上),增强担保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或与政府合作设立混合制融资担保机构。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公司化改革,建立市场化运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银担合作机制,督促各银行金融机构切实降低门槛,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建立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
(四)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3.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帮助企业“量体裁衣”,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选择合适的上市渠道。支持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较高的企业到沪深A股市场上市,推动符合“两高六新”条件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鼓励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扶持一批初创型的小微企业在“四板”挂牌。组建拟上市挂牌企业联谊会,搭建经验交流、学习互鉴、信息共享平台,服务企业上市挂牌。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支持奖励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土地确权、税收减免、申报专项资金、信贷支持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14.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库。开展全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大调查、大摸底,遴选一批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建立市、县两级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市本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保持在45家以上,经开区、各县(市、区)、高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10家以上。对纳入后备资源库管理的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引导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架构、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上市挂牌奠定坚实的基础。
15.建立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支持市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全国知名的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来吉安开展业务。积极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建设,通过市场比选,将一批业绩资质好、服务能力强、舆论评价佳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数据库,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提高中介机构增值服务。
16.着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重点推进安福海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大自然制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推进狼和医疗器械、吉瑞节能科技、吉安鑫泰科技、天锦农业发展等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一批初创型、创新型的小微企业到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努力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发展格局。
(五)促进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17.扩大保险业务覆盖范围。进一步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采购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积极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开发符合吉安特色的农险品种,探索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保险,提高保障水平。加大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等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推广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保险产品,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机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助力精准扶贫攻坚。加快发展公共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平安吉安”服务水平。
18.积极争取险资入吉。鼓励各保险机构加强与上级公司对接,争取政策支持,探索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建立政银保协作机制,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推进“小贷银保通”工作;推动大型保险机构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争取保险资金以存款支持或股权、债券等方式支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力争“险资入吉”实现突破。
19.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引导保险机构增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保险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进一步规范保险业从业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解决寿险销售误导和财险理赔难等问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提升行业形象。
(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0.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金融生态先进县(市、区)、达标县(市、区)创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优惠政策。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服务。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信用农户,提高广大群众的信用意识。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切实保护金融债权,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依法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恶意逃贷、骗贷,赖账不还等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1.完善金融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研究出台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意见,落实监管职责和风险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风险防控合力。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建立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完善银行抽贷报告制度和问题企业贷款协调机制,推进倒贷基金县域“全覆盖”。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强非正常生产企业的债务风险排查、预警、帮扶、处置工作,防范个别企业债务风险传导扩散。
22.加大处非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发〔2015〕59号文件和省政府有关处非工作精神,建立完善处非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非法集资防范意识。针对高发行业、重点领域继续开展风险排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把非法集资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揽储、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七)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
23.切实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战略产业来抓,进一步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支持市政府金融办开展工作,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和效率。同时,把金融工作列入县(市、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内容,继续深化驻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4.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相关协会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优质服务评比、技能比赛等,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干部培训,定期邀请省内外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到我市讲学授课,组织干部参加国家和省里举办金融知识培训,继续组织好“走进交易所”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对金融和资本市场的认识和运用能力。争取与省内各金融机构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邀请金融机构干部来我市挂职任职,选派优秀干部到金融机构挂职锻炼。创新金融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创优环境,拓宽渠道,落实奖励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为我市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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