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改革创新意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改革创新意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改革创新意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4〕72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市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吉发〔2013〕19号)精神,确保我市金融改革创新有效推进,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按照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对工作任务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要将《任务分工表》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督查。
二、突出重点,细化分工。要根据《任务分工表》具体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科室,并将责任落实到人,请各单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在4月11日前报市政府金融办。
三、加强协调,稳步推进。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及时跟踪进展,起到带头推进作用;各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四、加强督办,确保落实。要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督促有关配合单位,及时加强调度督办,并在每月25日前,将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进展、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将不定期做好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的通报工作。
(联系人:谭宁灵,联系电话:823107815279699988,传真:8222866,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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