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4月20日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6日

吉安市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建城〔2013〕5号)精神,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省“两会”精神,紧密围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总体目标,以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严管理、抓重点、上水平、促和谐,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提升全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城市化发展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有效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差、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违章搭建等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城市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

三、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含井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参照本方案同步组织开展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

四、工作内容

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任务重,涉及单位多,为把城市管理年活动组织得更好,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环境卫生整治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加大对临街门店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制度,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按时清理果壳箱的垃圾杂物,并做好果壳箱箱体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努力提高清扫保洁覆盖率和机械化清扫率,运输垃圾车辆实行密闭运输,每天冲洗。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做好垃圾中转站和临时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清运、收集工作,每天生活垃圾收运、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确保垃圾倒得进、运得出,日产日清。

整治目标:城区内做到“门前三包”落实,门内达标到位,无乱倒垃圾、无积存生活垃圾、无运输撒漏垃圾、无污水横流,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袋装率达90%,机械化清扫率达35%,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车辆停放整治

认真落实《吉安市中心城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科学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场),设立统一清晰的道路指示牌和交通警示牌,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治理。各类车辆停放做到定点、定区域、规范有序,严禁拐的代步车载客。全面启用城区所有已建成商住建筑物地下室内停车场,同时在中心城区建设2至3个公共停车场,以缓解中心城区内停车难的现象。

整治目标: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设施完好率达95%,与市容景观协调。室内地下停车场使用率达90%,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按停车泊位停放,不得上人行道;小客车、小货车不得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候客等货;非机动车(含摩托车)、人力板车、机动三轮车停放有序,朝向统一,无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现象。

(三)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整治

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对占道、店外经营行为实行规范管理或取缔,加大城区店外洗车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加工、流动摊点乱摆乱卖,以及早、夜市占道经营的监管力度,同时大力整治城区校园周边秩序,依法规范或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摊点。

整治目标:各类摊点(摊区)严格按照划定经营范围(区域)进行交易,做到不超店超范围经营,门店坐商归店,摊点交易归区,有专人管理,摊点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收集清除,并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及菜市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及菜市场的垃圾死角、杂草,疏浚排污沟,拆除乱搭乱建、清除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六乱”现象,全面整治“脏、乱、差”。加强各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按标准配齐各类设施。治理城区菜市场的场内交易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协调处理市场纠纷。

整治目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及菜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到位,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摆、无乱拉乱挂、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扔乱倒、无乱种菜、无垃圾广告等现象。菜市场内商户证照齐全,场内无假冒伪劣商品,设施齐全,做到商品陈列安全、整齐、规范有序,地面卫生整洁,排水畅通,场内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

(五)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居民楼道(屋顶)整治

对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居民楼道(屋顶)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建筑物楼道内乱堆放的杂物、乱贴乱画的垃圾广告以及杂乱无章的强(弱)电线网进行清除、整理和装饰;对建筑物屋顶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随意种菜现象进行拆除和整治;维修维护屋面及隔热层,有条件的单位经过批准可进行平顶屋面改造成坡屋顶屋面。

整治目标: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居民楼道(屋顶)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挂乱晒,无乱栽乱种等现象。各类强(弱)电线网设置合理,整齐规范。

(六)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垃圾广告整治

全面清除城区临街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上乱设置、张贴、刷写的垃圾广告。全面整治违章设置、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拆除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原则实行一店一招,二楼以上不设店招招牌。未按审批的位置、规格或时间设置的广告招牌,责令限期拆除并实行处罚。

整治标准: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规范有序,达到规范化、景观化,体现一街一景、富有特色,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垃圾广告,确保城区清爽、整洁。

(七)建筑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整治

建筑开发、拆迁工地必须实行围档封闭作业,主干道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次干道工地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并书写文明公益用语。工地进出口50米内必须硬化,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枪,设置阻行杆,工地出入口和工程运输车必须安装GPS和摄像头,工程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防止带泥污染路面。施工单位必须与城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缴纳市容保证金。运输建筑流撒物体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建筑材料严禁超出车厢侧板水平高度,严禁撒漏污染路面。各工地必须配备清扫保洁人员跟踪保洁,负责清除运输途中及作业场地撒漏的余土废渣、砂砾和作业面混泥土,冲洗被污染的路段。各工地应设置规范达标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洗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落实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签订责任书,管理规范有序,围档作业达标,出路口硬化到位,冲洗设施、监控设施配置齐全并运行正常。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密闭性好,无撒漏,严禁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工地内职工生活设施齐全,废水达标排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达标。

(八)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整治

加大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整治,按照市级考核、县区指导、街办乡镇督查、村(居)委会村组巡查四级联动机制的管理原则。拆除城区规划区内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拆除非法占用公共绿地、公共场地、公用通道搭建的建(构)筑物;拆除其它未按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建(构)筑物。

整治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违法违章建设和非法用地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依照《江西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对违法违章者实施处罚。

(九)市政基础设施整治

疏浚和维修城区排水管网,清掏和维修化粪池,严厉查处擅自破路开挖、乱接水管、乱排污水行为。加大城区内雨(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雨(污)水管网功能的正常使用。加强道路检查井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道路巡查制度,对城区内各类地下管网进行一次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完善重要区域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老化的路灯线路和灯具,同时做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修剪管护工作。

整治标准:城区路灯亮化率达95%。城市雨(污)水分流,排放顺畅,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化粪池无外溢,道路检查井设施完好,天然气管网、自来水管网功能正常,行道树、花卉无枯枝死树缺株现象。

(十)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治

对城区临街陈旧、污损的建筑物立面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刷;对临街违章搭建的建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等设施进行整治拆除;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积极实施管线入地工程,未设置或不能设置地下的架空线路应排列整齐;临街店面、楼宇要新建亮化设施;局部实施屋顶平改坡工程,合理确定坡屋顶颜色基调,确保城区主要干道建筑立面整洁美观。

整治标准:城区临街墙体立面达到清新、整洁、靓丽、规范、统一、优美的城市容貌标准,大大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十一)新建、改造环卫基础设施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环卫设施设置标准,结合市中心城区面积、人口和交通情况,本着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和资金,便于今后营运管理和发展需要的原则,年内建成1个日处理规模为50吨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对樟山垃圾处理场进行升级改造;完成新建垃圾填埋场的立项、规划、征地、选址、编制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新建、改建公厕、垃圾中转站55座。

建设标准:新建的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符合国家有关环卫设施标准,管理规范、运转正常。

(十二)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完成基础数据建设与地理编码、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城市部件和事件普查、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评价系统建设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为主的数字化城管系统。

建设标准:通过建设数字城管,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实现城市科学化、严格化、精细化、长效化的管理,真正实现管用、好用、畅通、高效、快捷。

(十三)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此项创建活动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吉州区政府、青原区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井开区管委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创建要求:确保生态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达到省住建厅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日至3月31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展开重要区域调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对一些重要区域要边整治、边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全面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1日至6日为自查期,11月7日至22日为整改期,11月23日起,市城管委依照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和各单位的工作方案逐项进行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再次进行补课整改,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迎接省住建厅年终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吉安市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年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建立市民投诉平台,确保市民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5月2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城管局市容科。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强化做好城市管理年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年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开辟专栏、专题,采取与市民互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年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广泛宣传报道,对影响城市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批评,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年工作的愿望和呼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吉安、建设吉安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此,市里决定每月20日为城市管理年全民义务劳动日。同时,各县(市、区)每周向市城管局上报不少于2条城市管理年活动信息,市城管局将汇编城市管理年活动专报,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严格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集中力量抓好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按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图片,完成登记、统计、上报工作。严格考核,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四)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性、规范性、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城管办将抽调人员每两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城市管理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或明查暗访,并将暗访情况刻录成光盘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限期整改到位;每季度对县(市、区)的检查评比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结果,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附:吉安市中心城区2013年“城市管理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1

环境卫生整治

井开区管委会

吉州区政府

青原区政府

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临街各单位、门店、居民住户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大对临街门店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城区路面和无物管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到位,大力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提高清扫保洁覆盖率和机械化清扫率。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每天生活垃圾收运、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

市中心城区内做到“门前三包”落实,门内达标到位,无乱倒垃圾、无积存生活垃圾、无运输撒漏垃圾、无污水横流,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袋装率达90%,机械化清扫率达35%,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新建和改造路段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等相关工作交接到位,运转正常。市民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投诉一件查处一件。

2013年4月1日-2013年6月1日

市政府办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全面交接新建和改造路段的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等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

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及管理,及时清除沿街抛撒纸钱及冥品。

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加强对公厕、垃圾中转站、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宾馆、招待所、餐饮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杀监督和除“四害”工作。

市公路局

市城管局

加强对途经中心城区市公路局所辖国(省)道两侧路肩的环境卫生监管;加强对井冈山大桥、赣江大桥、吉安大桥及其引桥匝道的环境卫生监管。

市建设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负责清理中心城区职责范围内绿化带的垃圾。

市城管支队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民政局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加大对临街门店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配合市民政局及时劝阻和制止沿街抛撒纸钱现象。

市房管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城管局

进一步加强对各有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清理有物管小区的卫生死角。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和岸坡清洁卫生工作。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对中心城区油烟扰民,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进行查处。

市城管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督促检查各地、市部门环境卫生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协调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2

市交警支队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支队

负责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设施的完善工作,规范机动车辆停放和通行秩序,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工作。重点对井冈山大道、阳明路、人民广场、沿江路、鹭洲路、韶山路、吉福路、大桥西路、中山路、古南大道、跃进路、青原大道、正气路等城区主次干道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治理,规范小街小巷机动车辆占道停放,严厉查处车辆随意停放和机动车上人行道以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下路停放等违章行为。

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设施完好率达95%,与市容景观协调。无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按泊位停放,机动车不得上人行道,小客车、小货车不得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候客等货;非机动车(含摩托车)、人力板车、机动三轮搬运车不得下马路停放,且停放有序,朝向统一,各类车辆停放规范,无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现象。室内地下停车场使用率达90%,大型社会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

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1日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警支队

负责整治机动车辆非法营运,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完善公交线路、站点及出租车上下客站点的设置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协助实施临时停放车辆管理,取缔锦湖大酒店东侧中巴车发车点。

市城管支队

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

负责查处非机动车违法占道行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市人防办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管局

全面启用所辖已建成的室内地下停车场,恢复阳明东路地下人行通道。

吉州区政府

青原区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分别在城区建设1个大型社会停车场。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3

店、

市城管支队

吉州区政府

青原区政府

庐陵新区管委会

加大店外洗车、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摆乱卖,以及早、夜市占道经营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大井冈山大道、人民广场、阳明商城、大桥西路、文山路、仁山坪路、后河东路(水沟前市场路段)、水沟前、高峰坡门店超店经营、占道促销以及世兴庙路、中山路、五岳观、长岗南路、韶山西路摊区的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占道经营行为实行规范管理,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如擦鞋、修鞋、自行车修理、修锁等便民摊点)安排到摊区内经营,拆除临街设置的遮阳雨棚。

各类摊点(摊区)严格按照划定经营范围(区域)进行交易,做到不超店、超范围经营,门店坐商归店,摊点交易归区,有专人管理,摊点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收集清除,并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2013年5月1日-2013年6月1日

吉州区政府

市城管支队

治理小街小巷、街头巷尾门店超店和摊点占道行为。

青原区政府

火车站贸易广场井冈山大学

加大店外洗车、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摆乱卖,以及早、夜市占道经营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青原大道、学苑路、火车站广场、贸易广场的整治力度。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占道经营行为实行规范管理,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如擦鞋、修鞋、自行车修理、修锁等便民摊点)安排到摊区内经营。

庐陵新区管委会

市城管支队

治理小街小巷、街头巷尾门店超店和摊点占道行为。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4

城中村、城乡结合

部、小街小巷、菜市场环境卫生整治

井开区管委会

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力度,治理垃圾随意堆倒等违章行为。重点清理下村、谢家坊、马埠村、良种场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及住宅小区卫生死角。疏浚辖区内的排污沟,大力整治“六乱”现象。同时,对辖区内菜市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清扫保洁人员到位,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摆、无乱拉乱挂、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扔乱倒、无乱种菜、无暴露垃圾、无垃圾广告等现象。农贸市场内商户证照齐全,农贸市场内无假冒伪劣商品,设施齐全,做到商品陈列安全、整齐、规范有序,地面卫生整洁,排水畅通,场内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

2013年4月1日-2013年6月1日

吉州区政府

市城管支队

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力度,治理垃圾随意堆倒等违章行为。重点清理赵家村、库背新村、陂陇村、真君山路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卫生死角。疏浚辖区内的排污沟,大力整治“六乱”现象。同时,加强各类菜市场的管理,督促各菜市场按标准配齐各类设施,重点对水沟前临时菜市场、青石街马路市场、高峰坡马路市场、道署坪菜市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青原区政府

火车站井冈山大学贸易广场

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力度,治理垃圾随意堆倒等违章行为。重点清理火车站家属区、正气路、学苑东路、105国道北段以及邓家村、杨家庄村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卫生死角。疏浚辖区内的排污沟,大力整治“六乱”现象。同时,加强各类菜市场的管理,督促各菜市场按标准配齐各类设施,对青原区机关小区后马路菜市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庐陵新区管委会

市城管支队吉州区政府

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力度,治理垃圾随意堆倒等违章行为。重点清理吉丰村、崇文社区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卫生死角。疏浚辖区内的排污沟,大力整治“六乱”现象。

市房管局

市城管支队

督促四季春菜市场按标准配齐各类设施,同时进行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市商务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房管局

指导市场管理部门按标准配齐各类设施。

市工商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房管局

治理中心城区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行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负责处理市场消费纠纷。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5

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居民楼道(屋顶)整治

井开区管委会

吉州区政府

青原区政府

庐陵新区管委会

市城管支队

督促清理辖区内单位庭院、楼道、屋顶乱堆放的杂物,组织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清理庭院、楼道、屋顶乱堆的杂物、生活垃圾、小广告。组织无物管小区维修维护因长年失修破损的屋面及隔热层。清除辖区内单位、无物管小区的违章搭建和乱种菜的现象。

各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居民楼道(屋顶)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挂乱晒,无乱栽乱种等现象。各类强(弱)电线网设置合理,整齐规范。

2013年6月1日-2013年8月1日

市房管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城管支队

对市中心城区所有直管公房和物管小区楼道、庭院、屋顶乱堆的杂物、生活垃圾、小广告进行清理。组织维修破损的屋面及隔热层;及时劝阻违章搭建和乱种菜的行为。

市供电公司

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市电信公司

市铁通公司市广电网络中心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城管支队

分别负责对市中心城区临街面、单位庭院、楼道、屋顶杂乱无章的强(弱)电线网进行整理清除,实施管线入地工程,未设置或不能设置地下的架空线路应排列整齐。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6

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垃圾广告整治

市城管支队

相关产权单位

统一店招、门楣、招牌的设置,重点加大井冈山大道、阳明路、沿江路、韶山路、鹭洲路、大桥西路、文山步行街、吉福路、北门路、永叔路、跃进路、吉州大道门店招牌的整治。全面拆除中心城区内主次干道临街面各类横幅、条幅、布幔,并清除主次干道临街面、橱窗乱张贴、乱书写的垃圾广告。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对霓虹灯广告进行全面维护。

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店招、门楣、招牌设置达到规范统一;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到位,广告设置无安全隐患,画面无破损。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墙面、市政设施无垃圾广告。广告、店招亮化到位,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1日

吉州区政府

相关职能单位

全面清除吉州区小街小巷、居民楼道、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的垃圾广告。

青原区政府

相关职能单位

统一店招、门楣、招牌的设置,重点加大青原大道、火车站广场、贸易广场、庐陵风情美食街门店招牌的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全面清除城区临街墙面橱窗、市政设施、居民楼道、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的垃圾广告。

庐陵新区管委会

相关职能单位

全面清除庐陵新区小街小巷、居民楼道、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的垃圾广告。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支队

及时维修破损的公交站亭,督促各广告经营户及时更新破损的广告画面。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支队

查处和打击发布非法广告,对妨碍执法的违法分子要严厉打击。

市城管局

相关媒体产权单位

负责对市中心城区各类户外广告整治进行检查监督协调,确保户外清爽、整洁、有序。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7

建筑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整治

市城管支队

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市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必须实施密闭围档作业,主干道围档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档不低于2米,对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督促各工地工程车辆严格实行全密闭运输,减少扬尘污染。从严查处带泥上路以及沿途撒漏泥土的运输车辆。余土消纳场出入口按照工地出入口标准落实设置,各工地必须与城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缴纳市容保证金,建筑垃圾严禁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生活垃圾容器内。检查督促各工地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各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加装GPS和摄像头。同时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严格落实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各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有序,各类工地围档作业达标,出路口硬化到位,冲洗设施、监控设施配置齐全并运行正常,出入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密闭性好。运输建筑流撒物体车辆禁止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无撒漏沙砾石、渣土、余土等建筑流撒物体行为,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建筑工地内职工生活设施齐全,废水达标排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达标。

2013年8月1日-2013年9月1日

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城管支队

加大对无牌无证建筑流撒物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对冲岗、不服从管理的车辆进行重罚,对拒绝服从执法人员要求驶离现场的车辆,实施强制拖离。配合做好工程运输车辆撒漏建筑流撒物污染路面行为的查处工作。在重点道路路口设置禁行标志,并增设提示牌。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市城管支队市交警支队

对已核发营运证的建筑流撒物体运输车辆超载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做好运输流撒建筑物体车辆撒漏建筑流撒物污染路面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交警支队

核定城区道路运输承载重量,提供道路名录。

市水利局

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支队市交警支队

督促中心城区赣江沿线采砂点经营业主禁止装载砂砾车辆超载或未覆盖出场上路,对拒不服从的,从严进行处罚。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8

筑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市城管支队

负责责任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证和认定工作,并发出违建通知,抄告市城管支队和相关单位。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切违法违章建设和非法用地行为,并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依照《江西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对违法违章者进行查处,跟踪督办落实整治到位。

2013年9月1日-2013年10月1日

市房管局

市规划处市城管支队

对直管公房和有物管小区内擅自加层和搭建隔热层、车库等建(构)筑物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提出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

市城管支队

市规划处

加大城区居民违法违章建房的查处力度。重点对开发商擅自改变调整规划布局及建筑层次、扩大容积率、不按规划要求建设小区配套设施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吉州区政府

井开区管委会

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支队

市城管支队

查处责任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重点查处农民违章建房。

青原区政府

市城管支队

加大违法违章建房的查处力度。重点对擅自改变调整规划布局及建筑层次、扩大容积率、不按规划要求建设小区配套设施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拆除城区内和近郊乡镇的农民违法违章违规建房。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9

市政基础设施整治

吉州区政府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支队

对责任范围内所有淤堵和破损的排水管网进行疏浚和维修,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和维修。严厉查处责任范围内擅自破路开挖、乱接水管、乱排污水行为。加大责任范围内雨(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雨(污)水管网功能的正常使用。做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修剪管护工作,加强道路检查井日常管理维护,完善重要区域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老化的路灯线路和灯具。

市中心城区路灯亮化率达95%。城区雨(污)水分流排放顺畅,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化粪池无外溢。道路检查井设施完好,天然气、自来水管网功能正常,道路树、花卉无枯枝死树缺株现象,香榭小游园改造完成。

2013年10月1日-2013年10月31日

庐陵新区管委会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支队

对责任范围区内所有淤堵和破损的排水管网进行疏浚和维修,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和维修。严厉查处责任范围区内擅自破路开挖、乱接水管、乱排污水行为。加大责任范围内雨(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雨(污)水管网功能的正常使用。

井开区管委会

青原区政府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支队

对责任区内淤堵和破损的排水管网进行疏浚和维修,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和维修。严厉查处责任范围区内擅自破路开挖、乱接水管、乱排污水行为。加大城区内雨(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雨(污)水管网功能的正常使用。做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修剪管护工作,加强道路检查井日常管理维护,完善重要区域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老化的路灯线路和灯具。

市房管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对全市直管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淤堵和破损的下水道进行疏浚和维修。对全市直管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堵塞和外溢的化粪池进行清掏和维修。督促和指导有物管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开展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的疏浚、清掏和维修。督促维修破损的道路、绿化、路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市城管支队

负责对职能范围内主次干道所有淤堵和破损的城市下水道、污水管网进行疏通和维修。严厉查处责任范围区内擅自破路开挖、乱接水管的行为,加大对职能范围内雨(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雨(污)水管网功能的正常使用。对全市天然气、自来水管网进行一次排查,及时维护,确保万无一失,接管香榭丽都东南侧小游园并进行改造。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10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治

吉州区政府井开区管委会

青原区政府

庐陵新区管委会

相关产权单位、门店业主

对责任区内街道两侧小街巷建筑物进行整治。

市中心城区临街墙体立面达到清新、整洁、靓丽、规范、统一、优美的城市容貌标准,大大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2013年6月1日-2013年10月1日

市城管局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产权单位、门店业主

对古南大道等部分路段临街陈旧、污损的建筑物立面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刷。统一店招设置,对空调外机实施美化遮挡。对文山步行街等少部分房屋进行屋顶平改坡工程。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相关产权单位、门店业主

督促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临街单位、小区住房、楼宇新建或维护亮化设施。

市城管支队

相关产权单位、门店业主

对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小区住房、店面违章搭建的建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等设施进行整治拆除。

市供电公司

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市电信公司

市铁通公司市广电网络中心

相关产权单位、门店业主

在市中心城区主要干道实施管线入地工程,未设置或不能设置地下的架空线路要排列整齐,进行装饰美化。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时间

备注

11

新建与改造环卫基础设施

市城管局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吉州区政府青原区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建成1个日处理规模为50吨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升级改造樟山垃圾处理场;完成新建垃圾填埋场的前期工作(立项、征地、规划、选址、编制可研报告等);新建、改建公厕、垃圾中转站24座。

新建的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符合国家有关环卫设施标准,管理规范、运转正常。

全年

12

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市城投公司

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信息办

完成基础数据建设与地理编码、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城市部件和事件普查、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评价系统建设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为主的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

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实现城市科学化、严格化、精细化、长效化的管理,真正实现管用、好用、畅通、高效、快捷。

全年

13

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井开、吉州、青原、庐陵区

市城管局市直其他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有关创建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确保达到省住建厅要求。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