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措施。《纲要》是今后五年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一)主要指标任务。

1.经济发展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3%,达到2200亿元(市统计局牵头负责落实。只明确一个部门的,由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对配合部门不一一列出,下同)。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400美元(市统计局牵头)。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市财政局牵头)。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市财政局牵头)。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0亿元(市工信委牵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市发改委牵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市统计局牵头)。

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

(市商务局牵头)。

2.经济结构指标。

三次产业比例达到6:58:36(市统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化率达到51.4%(市工信委牵头)。

城镇化率达到50%(市建设规划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研发(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1.5%(市科技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社会民生指标。

全市总人口年均增长控制在8‰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九江调查队牵头)。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市委农工部牵头)。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每年5.5万人(市人保局牵头)。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市教育局牵头)。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市安监局牵头)。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实现全覆盖(市人保局牵头)。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市卫生局、市人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达到15万套(市房产局牵头)。

4.环境资源指标。

耕地保有量确保441.3万亩(市国土局牵头)。

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市水利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56%,森林蓄积量达到0.49亿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市发改委牵头)。

全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重达到95%(市环保局牵头)。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市发改委牵头)。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6.8%、16.4%,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1%、7%(市环保局牵头)。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市建设规划局牵头)。

城镇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市执法局、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强工力度,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

1.做大做强骨干企业。

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过500亿的骨干企业达到2户、过100亿的骨干企业达到10户、过50亿的骨干企业达到10户;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升中小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力争5年内培育超亿元企业达100户(市工信委牵头)。

2.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力争3~5年内形成1000万吨炼油、1000万吨钢铁、5000兆瓦太阳能、3000万吨水泥、2000万台数码相机、400万纱锭、200万载重吨造船、100万吨粘胶纤维、70万吨有机硅、50万吨玻纤、30万辆汽车的生产能力(市工信委牵头)。

3.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重点在有机硅下游产品、太阳能光伏、LED、电子信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市工信委牵头)。

依托园区,完善配套,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将招商引资的重心转移到新兴产业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在九江布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具有特色的创新服务体系(市工信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加快沿江开发,加快昌九工业走廊的崛起;做大园区规模,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2~3个500亿园区,并进入全省园区前十强(市工信委牵头)。

(三)保持兴城势头,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1.构筑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

实施“做大中心、打造‘脊梁’、培育节点、带动两翼”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到2015年,初步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沿长江城镇带和沿昌九城镇带为发展轴,东、中、西三个片区协调发展的“一心两轴三区”市域城镇空间系统,初步构建起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市建设规划局牵头)。

2.构筑“大九江”城市发展格局。

大力优化提升城市核心区,积极完善拓展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八里湖新区,把九江建成一个山水辉映、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沿江港口城市;到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以上,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市建设规划局牵头)。

推进“四县(市)一山”与中心城区相向发展、融为一体,启动中心城区与四县(市)的轻轨建设,构建20分钟城市圈,构建1400平方公里的“大九江”城市发展格局;到2015年,力争全市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市建设规划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九江八里湖新区。

编制完善八里湖片区控制性详规,有序推进八里湖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八里湖新区基本建成一个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结构合理、生态环境优良、人口规模在20万左右的新城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牵头)。

4.完善城市功能。

建成市民服务中心、体育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国际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基本实现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市建设规划局牵头)。

加快城市路网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制订和实施九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停车场规划,加大财政对公共交通建设的扶持力度,优化公交线网与场站布局,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状况(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完善城市应急救援功能(市人防办、市政府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老城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力度,按照“分片开发、改造提升”的思路推进浔阳区旧城改造,按照“整区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推进庐山区旧城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复(市建设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改造,加强城市水域和环湖、临江周边的生态建养以及沿江、沿湖水系功能的保护(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县城和中心城镇发展。

着力提升县城和中心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产业和人口向县城和中心城镇集聚(市建设规划局牵头)。

完善县城功能,做优人居环境,彰显县城特色;推进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给予示范镇重点扶持,建成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小城镇(市建设规划局牵头)。

加速推进共青城市和德安县相向发展、融为一体,打造30~50万人口的城市(共青城市政府、德安县政府负责)。

力争瑞昌市、都昌县和修水县城区人口超过20万,其它县城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多数超过10万(瑞昌市政府、都昌县政府、修水县政府以及其它县政府负责)。

6.打造人性化城市。

抓好“六城同创”工作;进一步构筑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网格式城市管理系统;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建设规划局、市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提升城乡统筹能力。

1.促进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

放权于县区,还利于基层,进一步理顺市本级与浔阳区、庐山区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力争“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财政总收入县县过10亿元,1~2个县进入全省十强,多数县进入全省前50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稳定在150万吨以上(市农业局牵头)。

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大力发展畜禽生产;调优渔业生产结构;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市农业局牵头)。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比例占耕地总面积85%不动摇(市国土局牵头)。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企业达4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龙头企业60家,市级龙头企业260家,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家,10亿元以上的6家,1亿元以上的60家(市委农工部牵头)。

3.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全市新增完成5000个自然村整治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改造(市委农工部牵头)。

进一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市委农工部、市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城乡统筹机制。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以稳定就业和住所为主要依据的落户“门槛”(市公安局牵头)。

加快构建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构建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面,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主体功能定位。

浔阳区应以提升产业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市、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永修县、湖口县、彭泽县应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投资和创业环境、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做大经济总量为主要发展方向;修水县、武宁县、都昌县、星子县应以生态保护、水源涵养、旅游休闲和大力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庐山风景名胜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应以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

1.构筑快速综合交通体系。

构筑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与区域合作、城市发展、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相适应的,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安全、便捷、高效、环保的综合交通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铁路建设方面:以完善区域路网,发展快速客运为重点,建设九景衢铁路、武九客运专线、池九城际铁路,实施九江站改扩建,争取岳阳至九江铁路、咸宜井铁路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发改委牵头)。

公路建设方面:建成永修至武宁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争取开工建设九江绕城高速、都昌至九江县高速;力争完成国省道改造322公里,改善298公里,实现省际、市际出口及市县通道标准均达到二级以上(市发改委、市公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村公路网络通达深度,改造县乡公路1200公里,新建、改造村级公路5000公里;改善农村公路客运服务设施,新建农村公路候车亭1000个,乡镇客运站20个(市交通局牵头)。

水运建设方面:完善港口码头集疏运体系,把九江港建成综合性港口;重点发展九江港城西港区,同时推进鄱阳湖内河港口建设;重点推进瑞昌码头工业城公用港口一期码头工程、中石化散货码头改造工程、江铜铅锌冶炼码头工程、彭泽核电配套码头工程(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绿色清洁能源基地。

着力打造清洁高效、保障有力、安全可靠的江西省乃至华中地区的重要能源基地(市发改委牵头)。

大力推进火电、核电、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以及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实现能源多元化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电网建设方面:初步形成环鄱阳湖500KV环网,新建220KV变电站9座、扩建5座,新、扩建110KV变电站34座及配套输电线路;推进全市农村电网新一轮改造升级工程(市发改委、九江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中石化九江分公司扩能改造、华电九江燃气分布式能源、江西LNG天然气储配中心等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九江CNG母站、至县区分输支线以及城市供气管网建设,推广普及城镇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实现全市所有县城区及重点工业园区天然气全面覆盖(市发改委、市建设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现代水利设施。

全面完成2座中型水库、81座小(一)型、725座小(二)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以及15座(1~5万亩)圩堤的加高加固和5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市水利局牵头)。

加快实施昌九工业走廊供水管道及城区应急水源工程,增强市区及城镇供水能力和安全保障(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建设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切实解决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规划内的54.42万和新增73.31万农村居民以及26.5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目标(市水利局牵头)。

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完成柘林灌区后续项目和41座中型灌区改造任务,全面推进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增强农田灌溉和防洪抗旱能力(市发改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推进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推进“数字九江”建设,推进网站建设,推进“城市一卡通”工程建设(市工信委、市信息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扩大内需,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

1.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保持投资合理快速增长,确保“十二五”期间投资占全省的比重超过人口占全省的比重(市发改委牵头)。

抓紧储备一批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进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市发改委牵头)。

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投资管理(市发改委牵头)。

2.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从源头上解决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加强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汽车、住房、旅游、文化、会展等新型消费业态,拓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新兴服务消费(市商务局、市商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激活农村市场,继续实施和巩固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成果(市商管办牵头)。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发挥九江长江黄金水道和国家一类口岸优势,构建起综合运输、口岸通关、信息网络、物流园区、政策环境等五大平台,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物流网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九江综合物流园区等一批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培植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加快九江保税港区建设,加强口岸建设,提高九江“大通关”能力,初步形成集水运、公路、铁路、空港、管道于一体,以港口集装箱物流为中心,综合型物流和保税物流相配套的现代物流框架(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口岸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力争五年内九江港集装箱年吞吐量超过30万标箱,全市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到1亿吨(市港口管理局牵头)。

加快发展金融业,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交易环境,形成金融机构多元、金融产品多样、存贷结构合理的金融服务体系(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积极吸引各大银行入驻我市,完善“政银企”合作对接平台,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九江银行等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推进金融服务多样化,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实市本级投融资平台,规范融资平台运作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有序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资产评估和信用担保等中介服务,加快培育有较大潜力的战略策划、经纪代理、投资顾问、形象设计等专业服务(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商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

着力打造以庐山为龙头的鄱阳湖生态旅游区,凸出“山江湖城(即庐山、浔阳、共青城、长江、庐山西海、鄱阳湖)”六大特色旅游名片(市旅游局牵头)。

经过五年的发展,全面提升九江旅游产业实力和整体形象,将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市重要支柱产业,实现由旅游经济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跃升(市旅游局牵头)。

力争“十二五”时期,全市接待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市旅游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以九江为城市旅游目的地、以大庐山为区域旅游中心、市县联动的文化旅游发展机制(市旅游局牵头)。

积极推进庐山上市申报工作,构建以庐山为龙头的大旅游格局;加大鄱阳湖旅游资源开发;推动九江旅游产品从单一的观光型向复合型转变(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庐山管理局负责)。

(七)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1.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积极支持和鼓励广大科研机构、企业实体、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成效和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推进围绕本市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主导产业开展的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奖励措施,奖励、保护、优待创新型企业和人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全市科技经费总支出增长速度与GDP同步,力争到2015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5%(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强化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加强与国际国内顶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加强产学研成果转化(市科技局牵头)。

集中力量创建一批共享水平高、辐射能力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测平台、中介机构平台,适时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产业战略技术联盟、科技专业孵化器、风险投资公司、园区创业服务中心等(市工信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初步形成一批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人才队伍(市人才办牵头)。

大力加强卫生医药、旅游、现代物流、教育文化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委农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不断创新人才发展机制,确保人才总量稳步增加,人才质量显著提高,到201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8万人(市人保局牵头)。

完善“九江市政府特殊津贴实施办法”,坚持实施“外流人才回归工程”,完善“人才绿卡”、“人才零门槛接收”等制度,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人保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降低门槛;完善投资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4.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理解力、操作力和执行力(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收入体系。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综合监督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市财政局牵头)。

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深入开展财政审计、公共工程审计、民生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审计局牵头)。

6.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统筹发展商品市场、要素市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城镇市场和农村市场(市商管办、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提升价格监管水平(市商管办、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围标、串标、挂靠和工程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国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做好民营企业的培训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管理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更有利条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学管理体系;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全面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工信委牵头)。

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创业基地达15个(市工信委牵头)。

(八)深入实施“大开放”战略,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

1.加强区域分工合作。

积极融入国家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及中部崛起规划,主动对接周边其他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实施昌九一体化战略(市发改委牵头)。

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的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市商务局牵头)。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积极参与长三角等区域发展分工与合作,大力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进一步扩大利用境外、市外资金规模;“十二五”期间,力争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累计引进市外资金1800亿元(市商务局牵头)。

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特色优势和新兴产业,引进一批对我市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延伸和产业规模集聚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围绕培育纺织服装、新型建材、装备工业、旅游、商贸物流等行业作为承接转移的重点,壮大低碳新兴产业(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旅游局、市商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一类水运口岸和出口加工区的优势,努力做大对外贸易规模,力争五年出口总额累计达到100亿美元(市商务局、市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培育出口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完善出口服务体系,实现外贸经营主体和出口市场多元化,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市商务局牵头)。

推动我市对外开放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并举战略,支持企业“走出去”(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提升劳务合作的层次和技术含量,加强出口劳务人员培训,创建九江劳务品牌(市人保局牵头)。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强环境保护。

大力整治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水、气、噪音、烟尘环境综合治理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率达到80%以上(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执法局、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修河流域和鄱阳湖湿地保护;保护水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环境监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市环保局、市委农工部、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生态建设。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根据各地区生态环境特征和生态保护的不同要求,对区域内生态系统进行科学功能的定位,实施生态保护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生态功能保护结构体系,建立湖滨生态保护带,形成湖滨自然生态保护屏障;积极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河湖生态建设,深入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等重大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到“十二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城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2平方米以上(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力争国家在我市率先开展鄱阳湖湿地保护生态补偿试点(市发改委牵头)。

3.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把发展生态经济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资源再生利用工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力争全市13个园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园区,1~2个园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园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生态旅游发展,扩大政府绿色生态经济投入(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强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加强工业制造、农业生产、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建设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节能减排执法监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扶贫和移民工作。

加大扶贫和移民资金投入,创新扶贫和移民工作机制,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范围内395个重点村整村推进,着力改善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群众增收的支柱产业;继续落实好31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大力改变深山区、地质灾害区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实施搬迁移民扶贫不少于3万人(市移民扶贫办牵头)。

6.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专项规划,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市气象局牵头)。

扎实推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地震监测预警、防御救助体系;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地震工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市防震减灾局牵头)。

(十)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1.提高社会就业水平。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就业工作;创新灵活就业方式,扩大就业再就业空间;提高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市人保局牵头)。

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不断创造条件,降低创业成本,制定和落实创业帮办、资金扶持、融资帮扶等各项政策,促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市人保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改革,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贫富差距进一步缩小(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大对低收入者、弱势群体的保护、保障、援助及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重解决好城乡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市民政局牵头)。

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城市集中成片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改造(市房产局牵头)。

4.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发展。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前教育,增加幼儿园数量;着力调整优化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努力发展特殊教育,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完善助学制度;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市教育局牵头)。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8%以上;积极发展本科教育;支持现有驻市、市属高校发展,加快申办建设江西会计学院,强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市教育局牵头)。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快规划免疫工作,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事业;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形成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扎实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程(市发改委、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繁荣文化广电体育事业。

加快发展重点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打造滨江生态文化园、大千世界欢乐城、中华商标文化园等综合性文化产业项目;繁荣文化市场;积极发展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业,力争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合理布局和有效整合体育资源,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体育中心等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布局(市体育局牵头)。

6.进一步加强人口工作。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切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下,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00万以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

(十一)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实现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继续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机制,完善非正常上访应急处置方案及信访相关工作制度(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者的各项权益(市民宗局牵头)。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市司法局牵头)。

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现有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形成全市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市应急办牵头)。

健全并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强化安全许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强化对食品、药品的综合监管;加快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投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加快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市国动委、市公安局、市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社会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全社会信用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宣传部牵头)。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评估。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三)加强责任考核。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增强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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