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九江市中心支局关于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九江市中心支局关于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九江市中心支局《关于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10日

关于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开放型

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九江市中心支局

为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昌九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中游的开放城市,支持全市决战工业一万亿,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九江开放型经济作用,现就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加快落实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措施。

1.改进企业进出口外汇收支管理。按照“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方式,着重于非现场管理,减少现场管理。科学调整阀值,扩大货物流和资金流匹配的容忍度,确保我市进出口企业95%以上达到A类企业,业务由各商业银行临柜办理。

2.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账户开立、入账、结汇、购付汇以及直接投资常规业务的境内外汇划转由外汇局核准改为银行直接办理。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外汇局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全部实现验资询证网上办理,放宽直

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

3.改善境外融资条件,促进利用境外资金。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由外汇局核准改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取消中资企业外保内贷额度限制,允许中、外资企业外保内贷自行签约,在净资产的1倍内办理担保履约。

4.放宽涉外交往外汇收支管理。所有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条件,允许企业集团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存放境外。个人出境经常性外汇购汇由银行直接办理。

二、强化服务措施落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简化金融机构事前审批。对外汇局下放到银行直接办理的业务,银行不得增设前置条件,要尽可能减少审核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对改革后法规没有明确的事项,如不能提供发票的资本金特殊结汇等,外汇局和银行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采取集体研究等方式,把握真实性原则,按个案予以处理。

6.创新外汇业务产品,满足企业外汇业务需求。外汇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支持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银行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针对汇率双向波动,积极开展跨境结汇、远期结售汇、外保内贷、海外代付等业务,尽早开展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规避汇率风险,节约财务成本,增加融资渠道。

7.加强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根据外汇收支量筛选出来的对我市外汇业务量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对重点企业做到每季走访,按季分析外汇收支形势,现场解决企业困难。对重点企业在借用外债、贸易信贷等方面重点支持,在外汇新业务方面优先试点。对重点企业在外汇管理中发生的差错或非主观性轻微违规,按照促整改少处罚的原则,积极引导,帮助规范。

8.积极增加外汇业务网点,实现外汇服务全覆盖。外汇局将进一步下放业务管理权限到县支局,做到本地业务本地办结。对没设外汇支局的县支行,年底前将资本项目登记业务全部委托其办理。对没有外汇支局业务量大的地区,支持设立外汇服务中心,代理行使对本地区的外汇管理与服务职能。尚未开办外汇业务的法人银行要争取尽早开办外汇业务。外汇局要降低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条件,对各类外汇衍生产品实行统一的一次性准入管理。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办外汇保险业务。各外汇指定银行要本外币业务协同发展,合理布局网点,对已有外汇业务资格又尚未发生业务的,要尽快开展业务,满足市场需求。年内争取各县(市)有不少于两家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网点,市内有两家以上保险机构开展外汇保险业务。

三、完善功能配套,支持重点区域发展

9.完善外汇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根据外汇改革的新变化,对已出台实施的《重点工业园区综合配套外汇服务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与要求。相关地区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要主动加强同当地工业园区的联系与沟通对接,做好《重点工业园区综合配套外汇服务制度》的宣传与讲解,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争取尽快授牌,纳入重点服务范围。对已授牌的重点工业园区,外汇局和银行要做好跟踪服务,落实好各项配套政策。

10.大力支持九江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申报综合保税区。外汇局、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外汇管理、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信贷支持等方面做好出口加工区协调服务,积极参与配合申报九江综合保税区,主动及早向上级管理部门请示汇报,抓紧完备手续及配套政策的研究,确保尽早验收通过。

四、加强外汇宣传,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11.做好外汇政策宣传与培训。继续打造寻庐外汇讲坛,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外汇的关注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外汇政策进园区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涉汇主体外汇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

12.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涉外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同公安、口岸、商务、海关、税务、工商等涉外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及时通报政策,沟通情况,共享资源。加强跨境异常流动资金的监测分析,加大外汇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和外汇非法机构与非法业务活动的联合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外汇业务与经济发展环境。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