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九府厅发〔2009〕84号
颁布日期:2009-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动员、资金投入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工程管理和机制创新、统计报表和宣传报道。

三、实施步骤

根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征,全程分3个阶段考核:第一阶段考核时间于2009年10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组织动员、重点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和行动情况进度。要求达到年度计划的20%。第二阶段考核时间于2009年12月下旬进行,主要考核重点工程进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到位、面上小农水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要求达到年度计划95%,并作为当年考核成果。第三阶段考核时间于2010年3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工程完成情况、工程效益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要求达到年度计划的100%。每次考核按计分办法评分,全部考核结果累计总分,并将考核内容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内容。

四、评分办法

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所有考核内容全面完成按标准计分,阶段考核按规定指标计分,未达到规定的指标按比例扣分。

(一)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8分)

1.各县(市、区)政府已批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得4分)。

2.重点工程有“三图一书”,即工程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和施工设计书(得4分)。

(二)组织动员(7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明确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岗位责任制和分工责任制(得4分)。

2.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得3分)。

(三)资金投入和配套资金(25分)

1.县级财政已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规划等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得5分)。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要求已落实配套资金,全额到位的得10分,安排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3.县(市、区)财政安排120万元小农水专项资金(不包括防汛抗旱和其它配套资金),查财政预算安排,全额安排的得10分,安排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四)工程进展(25分)

1.重点工程。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农田灌溉重点县项目,水保农发项目,鄱阳湖二期六单项,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国家补助资金的项目。按阶段计划已完成任务的得20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2.面上农村水利工程。指运用“一事一议”政策或农民用水户协会牵头,村组动员农民开展小型水利基本建设,达到行政村50%以上的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五)工程质量(15分)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设计标准施工,施工监理到位,质量监督合格,得5分。擅自变更施工项目和工艺,质量监督不合格和未及时整改的不得分。

2.民生工程。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达到水源充足,水质安全,用户满意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3.农田灌溉(渠系)工程。设计断面合理,衬砌平直的得4分,衬砌不平整,砼和钢筋砼露筋露骨,蜂窝麻面的酌情扣分,整改不及时的不得分。

4.土方工程。回填土方密实度、坡度符合设计要求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六)工程效益(10分)

工程完成后能确保发挥设计、投资效益,确保防洪、灌溉和民生工程效益的得10分,否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七)工程管理和机制创新(5分)

1.各类工程都落实管理责任主体,重点工程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得3分。

2.已成立组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能发挥作用的得2分,发挥作用不全面的酌情扣分。

(八)统计报表和宣传报道(5分)

1.按时上报统计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每月23日填报农建信息报表(遇节假日提前),1月5日前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阶段小结,4月30日前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的,阶段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及时、真实反映工作情况的得3分,迟报一次扣0.3分,缺报总结的扣1.5分。

2.加强水利冬修宣传报导。各县(市、区)每月不少于1期水利冬修方面典型经验和行动情况简报及信息报导,符合规定的得2分,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没有信息反映的不得分。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分值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目标考评内容。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分值纳入市水利局对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综合考评,并设立单项1、2、3等奖,予以表彰。

3.本年度考核成果作为推荐省“鄱湖杯”先进县(市、区)重要依据之一。

(二)惩罚

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没有达到阶段指标,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2.每阶段考核后予以通报。对组织不力、行动缓慢、进展不快、质量不好的单位和工程,市级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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