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有关单位三单两制实施情况的通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有关单位三单两制实施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有关单位三单两制实施情况的通报
萍府办字〔2014〕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推进全市“三单两制”改革工作,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萍府办明〔2014〕9号)要求,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市公共政务管理局组成督导检查组,于9月15日至17日,对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12个单位的“三单两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方面
1.市政府71号令颁布的《萍乡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中下放、委托县(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各被督查单位都已下放、委托县(区),没有以“备案”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取消的项目,已经不再审批,不存在目录外审批的情况。
2.各被督查单位就下放、委托的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批业务培训,为下放、委托项目的衔接落实夯实了基础。培训内容包括审批流程及具体操作、审批人员岗位设置、审批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审批的人财物保障、审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
3.各被督查单位按照《萍乡市市本级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以规范的格式制定了审批告知单,并在本单位受理窗口、门户网站和市行政审批网对外公开。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
各被督查单位严格执行市政府72号令规定,对禁止类和限制类的新建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予办理其他有关手续;对限制类的现有项目,督促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对禁止类的现有项目,要求在规定的淘汰期限内停产或关闭。
(三)市场主体监管清单方面
按照市政府73号令规定,有市场主体监管职能的被督查单位按照监管清单所明确的监管措施对市场主体加强了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清理了市场主体。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依据,制定了监管措施。进一步将用地、用矿、测绘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市建设局:开展了建筑产业龙头企业、优秀企业评选工作。出台了《萍乡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2个责任单位记录了不良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开展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严格开展运输行业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开展了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和客运安全年活动。采取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例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安全检查。坚持每月10日安全警醒日制度。开展了客货运输集散地源头管理工作和路检路查。
市环保局:加强对生态示范创建区域的监管。市环境监察支队及时对新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每个项目进行每个月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管。严格实行排污许可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前置审批制度。
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严格控制老城区新增大型户外广告,督导户外广告业主提高户外广告档次。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集中开展了餐饮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无证小餐饮清理整治行动、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等12次专项整治,检查各类食品药品单位1800余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600余家,立案调查220余起,查办案件180余件。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对18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和320余家药品零售门店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
市工商局:严格申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解决12315申诉举报平台的投诉举报和纠纷。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市工商局每月不少于3次、县区局每周不少于2次、基层分局每周不少于2次,加强了集贸市场、边远偏僻山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针对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织了专项整治,对全市食品经营户组织了专项整治12次。开展了打击传销、校园周边整治、整治会所非法经营、红盾护农、广告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工作。对全市440家网络经营户实施了网络经营主体备案,并开展了每季度一次网上巡查和实体店巡查。组织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农资专项行动。
(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面
市发改委:出台了市本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和并联审批总流程图、办理指南、窗口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建设项目按时间节点全部纳入了联合审批流程。对窗口工作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有关制度。制作了规范的一次性告知单。
市建设局:制定了《萍乡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联合审批实施细则》、《萍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联合审批实施细则》。制作了规范的一次性告知单。
市规划局:按照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建设项目按规定的时间节点纳入联合审批流程。对窗口工作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制作了规范的一次性告知单。
(五)中介机构改革方面
目前,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已出台的意见基础上拟定了中介机构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待市政府审定出台。有关被督查单位就拟定文件进行了审查和意见反馈。
总体来看,各被督查单位在“三单两制”实施中开展了积极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运行方面,有的联合审批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如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作为阶段牵头部门,落实联合审批牵头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整体推进不理想;有的联合审批单位对窗口的授权不到位、审批科长(首席代表)进驻中心不到位、人员素质不到位,造成了办事“两头跑”和不能办现象,如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的窗口人员没有掌握联合审批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程序,无法对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审查;有的衔接不够、工作运转不畅,如受审批权下放影响,市建设局作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2个阶段的牵头单位在审批流程再造中运转不畅,市环保局在立项审批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运转不畅。另外,受网上审批系统影响,未形成完整的网上审批链条,无法实现真正的网上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表现在中介机构改革方面,一些被督查单位顾虑问题较多,主动性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三单两制”改革工作。
“三单两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制定并实施好“三单两制”,既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又是各有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在前一步工作基础上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加强领导,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狠抓“三单两制”的实施。市政府对此将继续予以督办。
(二)尽快完善“三单两制”。
目前,“三单两制”的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三单两制”制定单位要继续抓紧工作,尽快完成各项配套文件,确保市场主体监管清单管理办法在10月底前出台,争取中介机构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尽快出台,争取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牵头单位要加强研究和论证,尽快建立集“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化行政服务平台,确保“三单两制”有先进的网上载体。
(三)在工作推进中注重效果。
“三单两制”改革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解决“三单两制”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衔接问题,该调整的要调整。实施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三单两制”,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中项目,该下放的下放到位,改取消的取消到位,该委托的委托到位;对监管清单中的项目,监管到位;对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放开到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流程再造和中介机构改革。同时,要切实加强本级监督单位对同级实施单位实施“三单两制”的监督检查,和加强本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实施“三单两制”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中的不当行为。市审改办(市编委办)要加强调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三单两制”实施工作。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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