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萍府办发〔2010〕44号
颁布日期:2010-07-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1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金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

为加快科技创新,助推城市转型,有效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金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视新兴产业,增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萍乡发展新兴产业的战略作用。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我国的新兴产业主要涉及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七大产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从萍乡来看,当前正处于调结构、促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是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城市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是推进全市经济赶超跨越、争先进位的战略举措。新兴产业也是国家信贷投放的重点扶持产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抓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围绕新兴产业着力突出信贷绿色转型、产业转型和项目转型,有效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萍乡发展新兴产业的战略优势。萍乡已被列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比照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中央也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设立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一系列优惠政策,客观上要求萍乡把握发展机遇,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萍乡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城市转型、实现赶超跨越”的思路,不断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冶金、机械制造、煤炭及煤化工、光伏新能源、建材及新材料、花炮、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生态文化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十大接续替代产业初具规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强力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更新观念,调整信贷思路,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在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中的资金主渠道作用。

二、优化信贷投向,发挥金融对新兴产业的促进作用

(一)重点支持现有新兴产业发展。目前,我市引进了新能源、电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等一批新兴产业,这些产业一旦形成规模,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将会是现有传统产业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跟进,对部分前期投入较大、技术含量较高、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前景好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灵活运用“项目贷款”,在科学评估、完善管理的条件下进行信贷投放,推动企业落地投产;对已建成投产的光伏、混合动力客车等项目,要探索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抵押贷款、旅游汽车按揭等信贷品种,积极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要提高信贷投放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着力培育3—5家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新兴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向集群化、规模化和链条化方向发展。

(二)加大对创新型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目前,我市已确定主攻新能源和环保节能、清洁汽车和先进制造、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医学、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六个战略性创新产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改进信贷服务,加大信贷投入,重点支持这些企业在萍乡的落户与发展。对招商洽谈中的项目,要与政府招商队伍同步跟进,提供信贷政策和意向性贷款解决方案,进一步增强萍乡对创新型新兴产业的吸引力。对拥有关键技术、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潜在市场大、带动能力强、吸收就业多、综合效益好的重点企业可核定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根据信贷、结算管理规定,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使新兴产业尽快成为萍乡新的主导产业,着力培育8—10家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2—3个项目获得省政府高新产业重大项目扶持。

(三)加大对新兴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金融扶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新兴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加强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促进企业与科研部门联合。加大对我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安源新材料产业基地、芦溪生物产业基地、上栗动漫产业基地等新兴产业基地的信贷投入。帮助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创新,促进具有萍乡优势和特色、能够带动我市未来发展的产业集群的尽快形成,力争“萍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纳入省政府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三、加快金融创新,建立贴近新兴产业的信贷机制

(一)建立新兴产业营销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新兴产业融资特点、融资需求,积极探索建立对新兴产业的信贷营销模式,组建专家服务团队,设立专门的营销经理,创新营销方式、方法和产品,提升信贷服务效率。要多向省分行和总行推荐、反映我市新兴产业的贷款项目,积极推介我市发展新兴产业的优势,争取上级行在分配贷款规模时向我市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选择贷款对象时优先考虑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贷款申请,要加快项目审批和贷款发放进度。

(二)创新信贷服务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发展我市新兴产业,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鼓励和发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保单质押、国际保理、商业发票贴现等基于新兴产业链的融资产品创新,不断丰富新兴产业信贷产品。对拥有原创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企业,要积极开发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品种;对于招商引进的新兴产业企业,可积极探索推行同一开户行异地总公司或投资方担保贷款品种。

(三)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分析新兴产业链条中各环节的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政策,积极改进和完善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服务方式,有效进行信贷投放。要提供与新兴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金融服务。积极将贸易融资方式引入新兴产业企业信贷中,做好跟单信贷服务。探索“退税+信贷”模式,支持新兴产业企业通过退税质押贷款获取流动资金。积极组织银团贷款,对融资需求大的新兴产业企业,可以通过组织银团贷款等方式,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四)创新信贷管理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配合我市产业升级、城市转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信贷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效率的原则,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加快审批制度,实行新兴产业融资“绿色通道”,提高借贷效率。

四、拓宽融资渠道,探索满足新兴产业需求的融资机制

(一)大力推广债务融资工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对新兴产业企业的培育,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集合票据、可转换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充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实现银行业收入多元化为目标,争取上级行对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用、注册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完善承销债务融资工具营销模式。

(二)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企业设备投资较大的特点,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通过租赁达到融资目的,增强企业资产流动性,缓解企业债务负担。

(三)多方引导民间资本流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产业、技术对接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法人资本和风险资金向新兴产业集聚。鼓励以信托方式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于新兴产业。

(四)积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培育、扶持一批资金实力雄厚、股权清晰、有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特别是配合我市城市转型规划,近期重点支持永特合金、龙发实业等拟上市企业,帮助其顺利上市,从而促进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

五、完善担保机制,构建适合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效风险防范体系

(一)强化信用担保,构筑适应新兴产业贷款融资担保合作平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整合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充分依托省、市、县(区)担保中心,打造新兴产业信贷担保平台。担保机构要不断完善反担保机制和担保审核制度,积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的新兴产业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推介的新兴产业企业,要及时审定,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尽快办理贷款手续。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担保机构的发展壮大,不断拓展新兴产业企业信贷担保渠道。

(二)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构建适应新兴产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萍乡市新兴产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特点,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测评体系,改变规模歧视和单纯依赖财务指标测评企业信用等级的做法,将评测重点放在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及主要股东的个人素质和个人信用记录、企业发展速度与增长潜力等方面。要强化信用培植孵化机制,不断提高新兴产业企业信用等级,努力消除企业信息不透明、财务信息失真对银行信用评级带来的障碍。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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