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客商邀请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客商邀请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萍府办字〔2010〕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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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客商邀请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客商邀请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客商邀请工作方案
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五届中博会)将于2010年9月26日至2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为贯彻落实第五届中博会江西省第一次邀商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客商邀请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我市到会客商的规模和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博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卫民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敏,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强任副组长,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商联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邀商部,负责客商邀请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部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联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部长。
二、邀商目标
根据全省总体安排,萍乡市参加第五届中博会应邀请客商250人,其中境外客商100人、国内客商150人。邀请的客商必须有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6家以上、台资企业20家以上、国内500强企业6家以上。
为确保园满完成邀商目标,现将任务分解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具体分配方式见附件1、附件2。
三、要客邀请
要客包括政要、知名商企。我市邀请的政要为:国际友好城市行政首长。我市邀请的知名商企为: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代表、国内500强企业代表(包括国有大企业、金融机构、知名民营企业、知名赣商代表)。要客的邀请分工为:
1.国际友好城市——智利科皮亚波市行政首长由市外侨办负责邀请;
2.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代表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配合邀请;
3.国内500强企业(包括国有大企业、金融机构、知名民营企业)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和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配合邀请;
4.台资企业由市台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配合邀请。
四、邀请方式
1.函电邀请。通过已经掌握的客商资料,及时邮寄第五届中博会统一印制的邀请函,并采取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跟踪联系。
2.团组推介邀请。选择参加组委会统一组织的境外邀商团组出访,通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等有关机构安排召开推介会,并有重点地拜会当地知名企业和商协会来邀请客商。
3.上门邀请。登门拜访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驻华机构和代表邀请客商。
4.国内各大博览会邀请。利用参加国内其他博览会的机会,发放邀请函邀请客商。
5.委托邀请。委托有实力的境内外专业招商机构、商协会等中介机构邀请客商。
五、客商管理
主要包括邀请客商的统计、联络和接待及与各邀商单位的衔接等工作。
1.客商统计。按照第五届中博会客商邀请进度安排,各客商邀请单位负责本单位邀请客商的信息录入、更新、维护,并将客商资料报邀商部汇总统计。
联系电话:6337380,13307990560,联系人:张俊青;
电子邮箱:wmj_[email protected]
2.客商联络。各邀商单位根据需要到邀商部领取组委会统一印制的邀请函,并及时跟踪推进,定期将落实情况报邀商部。各邀商单位要认真跟踪已报名的客商,尤其是对重要客商要密切联系,根据客商的需要提供中博会的相关信息及个性化服务。
3.客商管理。依托客商报名统计系统,完善客商邀请、活动安排、证件管理等网络管理系统,便于实时查询客商报名最新情况和最新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六、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
1.建立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到位。
2.拟定并下发客商邀请工作方案。
3.选择参加境外邀商团组出访,办理相关出访手续。
4.3月25日前确定初步上报客商名单。
5.3月底前发出邀请函。
(二)实施阶段(4月至7月)
1.5月底前,各邀商单位对发出邀请函的反馈进行初步统计。
2.6月底前,境外邀商团组完成出访。
3.7月底前初步汇总各单位和机构邀请客商名单,跟踪落实各类重要来宾。
(三)确定阶段(8月至9月)
1.确定客商参会及其行程活动安排,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2.整理重要客商背景材料。
3.协调衔接相关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邀商单位要高度重视邀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确定目标任务,划分责任,落实到人,按时报送客商名单等统计信息,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邀商目标。
(二)邀请客商与大会主要活动相结合。邀商单位应预先请客商填写需要参加哪些活动的表格,根据每个客商的需求列出相关信息,安排好客商参加的各项活动。要把邀请客商工作和重大活动组织工作、接待工作结合起来,根据邀请到的客商名单确定需要参加的活动,再由邀商单位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三)避免贵宾重复邀请。为了避免重复邀请贵宾,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邀请的客商先报邀商部,邀商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明确责任单位负责邀请,其他单位不再重复邀请。
(四)做好来宾的跟踪落实工作。邀请函发出后,要立即进行跟踪、联系和落实工作,对正在联系尚未明确的,要进一步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尽快明确;对已初步明确参会但尚未确定单的,要进一步确认参会者的身份、人数、行程等;对已确定参会的来宾也要保持经常联系,做好接待服务准备,确保来宾顺利参会。
(五)来宾邀请信息及时反馈。为更好地掌握来宾邀请进展情况,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来宾信息,一旦变化及时调整,确保来宾邀请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摸清来宾的流向动态,对来宾所来方向、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在赣活动安排、逗留时间等要及时沟通了解,做好个性化接待安排。要跟踪联系境内外客商参会情况,做好邀商汇总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邀商部。反馈时间及内容如下:
1.反馈时间
(1)6月份前实行按月反馈。
(2)7月份实行按半月反馈。分别于7月16日、7月30日两次反馈至邀商部。
(3)8月份实行按旬反馈。分别于8月10日、8月20日、8月31日三次反馈至邀商部。
(4)9月份实行按日反馈。每天反馈一次至邀商部。
如有重大信息随时反馈。
2.反馈内容
(1)8月份以前反馈的主要内容是客商是否有意向参会,拟参会的客商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
(2)9月初以后反馈的主要内容是客商的到达时间、班(车)次、住宿酒店、拟参加的活动和要求等信息。
附件:1.市直有关部门邀请客商任务分配表
2.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邀请客商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市直有关部门邀请客商任务分配表
序号单位名称境内境外合计
1市委统战部22
2市发改委22
3市工信委22
4市国资委22
5市商务局246
6市农业局22
7市科技局22
8市外侨办44
9市台办88
10市政府金融办22
11市中小企业局22
12市旅游局22
13市工商联22
14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2
15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2
16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2
17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22
总计301646
注备:1.以上任务均为市本级直接邀请,不能下达给县(区);
2.市台办邀请的境外客商为8家台资企业。
附件2
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邀请客商
任务分配表
序号单位名称境内境外合计
1安源区201434
2湘东区201434
3芦溪县201434
4上栗县201434
5莲花县201434
6萍乡经济开发区201434
总计12084204
注备:1.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邀请的境内客商中各应包括国内500
强企业1家以上;
2.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邀请的境外客商中各应包括世界
500强及跨国公司1家以上,台资企业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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