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饶府字〔2014〕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1日
关于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的
实施意见
大力推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利用开发,有利于缓解资源短缺、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56号)以及省、市大力推广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快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市生态优势得天独厚,太阳能、风能、水能、农林生物质能等各类新能源储量丰富,太阳能年总辐射量达4500MJ/M2,位居全省第二。目前,我市光伏产业发展良好,在政府大力扶持培育下,光伏产业已有以晶科能源集团为龙头的各类光伏企业30余户,2013年全市销售收入近200亿。光伏市场从产品的组件生产到终端市场的光伏应用,已形成较为完整产业链。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市支柱性产业、全省和全国光伏产业的强者乃至世界光伏资本市场的中国龙头。当前光伏产业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凸显.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既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又是挖掘自身优势、促进节能环保、推动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更是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标兵、绿色崛起实践先锋”的具体行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要求,深入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优化能源结构和建立市场化新能源供应体系为出发点,以低成本、高性能、品牌化、差异性为主导方向,按照“引领水平、体现示范、促进制造、逐步推广”的原则,不断提升我市光伏新能源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最大限度地实现能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目标任务
2014—2015年,在完成省分配给我市目标任务基础上,全市新增新能源装机主要是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年均100兆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850兆瓦以上,年发电量9亿千瓦时。2016—2020年,全市规划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兆瓦(不含鄱阳核电机组4000兆瓦)以上,年发电量约15亿千瓦时。
到2020年,力争初步建立起新能源产业体系,建立支持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项目审批、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体系,建立成熟的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简便快捷并网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鼓励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展的激励和考核制度;初步建立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技术标准体系,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建设和运营规范有序;完善光伏行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引进光伏技术人才,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浓厚氛围。
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重点发展工业园区集中式光伏电站、居民屋顶光伏电站、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及公共设施屋顶光伏电站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同时积极推广其他新能源项目建设。
1.工商企业屋顶光伏电站应用项目。结合低碳园区建设和全省规模化应用项目的建设,努力争取“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项目,力争工商企业规模化光伏应用项目覆盖全市境内的各类工业园区、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县城的主要商业区,2015年实现装机容量215兆瓦(其中:2013年新增56兆瓦、2014年新增74兆瓦、2015年新增85兆瓦)。2016-2020年,推动工商企业屋顶光伏电站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向所有具备规模化应用条件的各类园区扩展,新增装机容量300兆瓦,2020年达到515兆瓦。
2.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大力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严格落实政策性补贴,不断激发居民参与热情,2015年实现装机容量5兆瓦(其中:2013年新增0.5兆瓦,2014年新增1.8兆瓦,2015年新增2.7兆瓦)。2016-2020年,抓住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有利条件,加大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政策引导和宣传推广力度,新增装机容量30兆瓦,2020年达到35兆瓦。
3.独立太阳能发电站。组织能源企业开展太阳能发电、风光互补和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前期研究,综合利用风电场、沙地、荒山、废弃矿山等闲置土地,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独立的大中型太阳能发电站项目,2015年实现装机容量115兆瓦(其中:风光互补型光伏电站25兆瓦、荒漠地面光伏电站80兆瓦、废旧矿山光伏电站10兆瓦)。2016-2020年,抓好政策衔接、加强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135兆瓦,2020年达到250兆瓦。
4.公共设施光伏应用项目。鼓励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利用闲置屋顶、停车场等设施建设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重点在各县(市、区)政府行政区闲置屋顶建成一批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光电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2015年实现装机容量20兆瓦(其中:2013年新增3兆瓦,2014年新增6兆瓦,2015年新增11兆瓦)。2016-2020年,建设范围从政府机关设施向文体场馆、医院、学校等全领域公共设施扩展,新增装机容量60兆瓦,2020年达到80兆瓦。
5.其它新能源项目。大力推广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项目的开发与应用,到2015年力争实现总装机容量495兆瓦以上,2020年达到620兆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上饶市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小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上饶供电公司、赣东北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统筹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并逐步加强对新能源应用的监测和管理,在收集、统计、分析基础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及时调度、有效管理。同时由市发改委组织开展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申报工作、并尽快启动创建全国光伏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2.抓好推广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光伏应用的机遇,充分发挥好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应用领域,广泛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推进全市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应用工作。同时,做好年度规划,积极争取省级规划容量,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3.加大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增加地方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用好用足国家度电补贴政策。在原安排的市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测算并提高补贴的标准和额度,研究制定竞争性、阶梯性补贴机制和办法,按照多投多补的原则进行奖励。补贴资金筹措原则上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
4.加强配套服务。电网企业要全力支持光伏新能源发电应用工作,积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优化电力系统运行,健全完善规范的操作流程,为光伏发电应用电力的当地消纳提供系统支持。同时做好并网服务和国家度电补贴代发工作,确保建成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顺利接入,确保国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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