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服务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服务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服务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余府办字〔2012〕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县政府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12年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考核评价的工作,在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四项”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业发展一项,并在新型城镇化中增设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减少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
鉴于今年4月19日下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市县政府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余府办字〔2012〕39号)已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四项”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分工作了明确,省政府对新型城镇化的考核评价指标有所变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服务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余府办字〔2012〕39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省政府对我市的“五项”考核评价工作取得好成绩,力争位居全省前列。
附件:1.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分工
2.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分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
附件1:
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分工
指标
单位
权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服务业增加值(15分)
总额
亿元
5
胡高平
市发改委
黄小基
增幅
%
6
人均
元
4
商贸服务业增加值(5分)
总额
亿元
2
贺为华
市商务局
郭瑞新
增幅
%
3
物流服务业增加值(5分)
总额
亿元
2
廖晓凌
市交通
运输局
简少华
增幅
%
3
服务业税收收入(11分)
比重
%
5
胡高平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冷报德
尹小明
提高值
百分点
6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11分)
总额
亿元
5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黄小基郭瑞新
增幅
%
6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1分)
比重
%
5
市发改委
黄小基
提高值
百分点
6
服务业重点企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11分)
比重
%
5
提高值
百分点
6
服务业出口额(3分)
总额
万美元
1
贺为华
市商务局
郭瑞新
增幅
%
2
服务业重大平台和载体建设(8分)
总量
个
8
胡高平
市发改委
黄小基
旅游综合收入相当于GDP比重(20分)
比值
%
20
李新华
市旅游局
丁颖文
合计
分数
100
附件2:
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分工
指标
单位
权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城镇化率(18分)
指标值
%
8
廖晓凌
市住建委
汤卫东
提高值
百分点
10
城镇基础设施投资(10分)
总额
亿元
5
市住建委
市发改委
汤卫东
黄小基
增幅
%
5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1分)
总额
亿元
5
贺为华
市商务局
郭瑞新
增幅
%
6
保障性安居工程
(11分)
目标
完成率
%
11
廖晓凌
市房管局
刘晓云
城市建设
(50分)
分值
分
50
市住建委
汤卫东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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