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鞍山信息消费更好更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鞍山信息消费更好更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3]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鞍山信息消费更好更快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4日

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鞍山信息消费更好更快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鞍山信息消费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信息化建设对信息消费发展的拉动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和资源整合,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便利百姓生活,加强政务协同,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社会管理方式创新。

二、总体目标

以金融服务创新为基本目标,以“信息惠民”为重点目标,以拉动信息消费、推动社会管理方式创新为最终目标。利用两到三年时间,通过改造金融机构和行业应用系统,更新换代卡片的标准和模式,全面改善金融IC卡行业合作环境;通过整合金融资源、行业资源、社会资源,实现金融IC卡在小额支付、公共缴费、行业管理等多领域应用,拉动信息消费,促进鞍山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三、主要思路

以金融社会保障卡应用为切入点,以“市民卡”项目为核心,全面加快我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鞍山信息消费更好更快发展。

(一)“市民卡”的功能。

1.基本金融功能。即具备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传统金融功能。

2.电子现金功能。实现在小额支付领域和公共事业缴费领域的便民应用,拓展非现金支付范围,完善非现金支付环境,体现便于携带、快速支付、不动用现金、无需找零等优势。

3.行业应用功能。加载社会保障卡等各“行业卡”功能,整合与行业相关的各类卡证,借助银行机构的网络实现资金清算,构建无障碍便民服务体系,从而改进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共管理效率。

4.社会管理功能。通过搭建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居民身份核查系统等,建立全方位政务协同机制,从而推动社会管理方式转变,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市民卡”的分类。

鞍山市“市民卡”分为A卡、B卡两种形式。

“市民卡”A卡。即“金融社保卡+其它行业应用”,在金融社保卡的基础上,逐步加载教育、公安、劳动、卫生、工商、税务、公积金等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进而具有金融服务、商业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等全部功能,其信息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进行交换共享,最终成为个人信用的“名片”、政务协同的媒介、社会公共管理的工具。

“市民卡”B卡。即“借记卡+电子现金”,有卡片和移动终端两种形态,主要通过非现金支付形式实现便民功能,应用范围重点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快餐店、蛋糕店、医院、药店、电影院、停车场等小额支付领域,公交、出租车等交通领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缴费领域,逐步成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小额支付工具。

四、指导原则

(一)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引导作用,打破行业壁垒,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以联合发行符合PBOC标准的IC卡为手段,制定积极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的推广实施方案,通过划分合理的利益范围,制定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实现金融IC卡与行业应用的高效、快速整合,形成产业与金融联合的多家共赢的局面。

(二)市场运作的原则。采用市场化手段实现资源配置,通过市场需求调动金融IC卡应用各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利益,创造共赢局面,进而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社保卡等便民惠民项目,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多银行发卡,避免垄断经营,既可以降低系统建设成本,又可以为政府及百姓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

(三)统一标准的原则。贯彻落实银行卡国家标准和金融行业标准,落实金融IC卡相关政策,推动跨行业支付应用的IC卡使用金融IC卡标准,促进“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目标的实现。

(四)鼓励创新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IC卡应用的创新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六、实施步骤

(一)总体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主要任务是: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到“市民卡”推广较好的地区学习经验;推行由各银行共同参与的金融社保卡发行;推动手机信贷业务示范项目,选择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试点;推动实现“市民卡”在公交领域应用;完成站前非接商圈建设。

第二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主要任务是:实现手机信贷业务全面应用,特别是在广大县域地区的普及,给鞍山“三农”和小微企业用户带来融资便利;实现“市民卡”在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快餐店、蛋糕店、药店、电影院、停车场等小额支付领域应用;推进“市民卡”在煤气(天然气)、电力、自来水、医院、通讯、有线电视、出租车和旅游景点等服务行业应用的系统改造。

第三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市民卡”在煤气(天然气)、电力、自来水、医院、通讯、有线电视和旅游景点等服务行业的应用工作;推进“市民卡”在教育、公安、劳动、卫生、工商、税务、公积金等领域应用。

第四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市民卡”在教育、公安、劳动、卫生、工商、税务、公积金等领域应用;不断扩大“市民卡”应用范围,实现一卡通用和政务协同。

(二)2013-2014年工作安排。

1.落实职责分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议,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2013年12月)。

2.发行金融社保卡。市人民银行组织具备发卡资质的银行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业务及技术方案,签订协议,发放金融社保卡(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

3.推动手机信贷试点。市人民银行组织各银行对手机信贷业务进行调研、制定业务及技术方案,选取1至2家具备条件的银行,试点开展手机信贷业务(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

4.推动公交系统改造。完成公交公司后台系统、数据采集卡和车载终端的升级改造,使其能支持金融标准的“市民卡”;改造的车载终端须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的检测(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5.实施发卡环境改造。市人民银行组织发卡银行进行系统和机具改造,全面支持“市民卡”发行、销卡、查询、圈存等业务,具备发卡条件;收单机构进行机具改造升级,开通跨行圈存功能,完成非接POS、圈存终端的采购工作(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6.改造应用受理环境。市人民银行组织收单机构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制定拓展小额支付领域的市场开发计划,积极与商户签约,布放受理终端、圈存终端和收(缴)费终端。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的工商局、工商所、乡镇、街道、社区与收单机构相互配合,完成对所辖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快餐店、蛋糕店、药店等商户受理终端的布放工作。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本系统收(缴)费机具的改造升级和受理终端的布放工作(2014年9月)。

7.“市民卡”试发放。市人民银行组织各发卡银行履行发卡审核程序,具备条件的发卡银行正式发行“市民卡”(2014年9月)。

8.加载出租车行业应用。结合国内“市民卡”先进城市的经验与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市民卡”加载出租车行业应用的技术方案,建设后台系统,改造车载终端,推进出租车行业应用加载;改造的车载终端须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的检测(2014年9月)。

9.建设综合服务平台。辽宁银联开发“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研究与煤气(天然气)、电力、自来水、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电视和旅游景点等单位的接口程序开发及测试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行业进行接入(2014年1月至12月)。

10.其它行业应用改造。由市人民银行协调各行业收(缴)费终端的接入单位,研究本行业终端改造(2014年1月至12月)。

11.“市民卡”宣传培训。集中开展“市民卡”知识宣传;对相关单位、商户及社会公众进行“市民卡”应用培训和宣传(2014年7月至10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加快金融IC卡应用推广项目对于拉动信息消费、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标准统一和地方特色的关系,加大推进力度,打破行业限制和保护。

(二)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落实推广方案和任务分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协调项目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项目落地、责任到人。

(三)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可提请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政策优惠。在推广初期,银联对新接入“市民卡”系统的以“非接触式”受理“市民卡”的个体商户给予交易手续费费率优惠,对公共服务及公共事业领域给予交易手续费费率优惠;辽宁银联对收单机构布放的用于“市民卡”项目的终端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推广初期,发卡银行免收卡片成本。

(五)重点支持。市人民银行将组织所辖银行机构对工作进度较快、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市)区、开发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先考虑相关项目(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

附件: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鞍山市加快金融IC卡推广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德平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弢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副组长:韩义市财政局局长

马晓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兴保市交通局局长

宋士刚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韩宇市建委主任

李季市教育局局长

徐启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耀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丹市卫生局局长

陈宝珂市旅游局局长

周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李树凡铁东区区长

李田铁西区区长

杜鸣青立山区代区长

武秋丹千山区代区长

周传国市国税局局长

郑成安市地税局局长

徐波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焦韵光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总经理

邵群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总经理

黄廷辉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总经理

杨青工商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杨东农业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李世江中国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赵殿有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郭立新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李兴武中信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李延奎光大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邵红华夏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姜树满广发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郭俊晖招商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张锐兴业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牛角浦发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赵清东鞍山银行行长

陈佩福邮储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李大明盛京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白科辽宁省农信社鞍山办事处主任

杜利飞辽阳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张国盛锦州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张奎涛营口银行鞍山分行行长

田丰辽宁银联副总经理

关昕宇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具体负责金融IC卡推广应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联络、协调和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关昕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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