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颁布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丹政办发〔2015〕69号
颁布日期:2015-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旅发委:

《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丹东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核发。

2.取消国际旅行社经营审查。

3.取消边境旅游业务审核。

4.取消中国公民旅游空白名单表核发。

5.根据《丹东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1.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核发。

2.导游证年审。

3.省级乡村旅游示范乡镇(街道)评定。

4.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

5.星级乡村旅游农家乐评定。

6.对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统筹协调、规划调控、行业管理及市场监管。

7.对各县(市)区制定的旅游规划在报批前提出意见。

8.对全市新建、改建的旅游景区和旅游设施、旅游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前依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意见。

9.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参与旅游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的审查及建设审批工作。

11.承接省政府下放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各景区的详细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规划。

(三)依法保护鸭绿江风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文物和生态环境。科学利用,合理开发鸭绿江风景名胜资源,建设管理和保护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搞好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植树绿化、森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七)负责旅游区(点)质量评定审核,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游船和旅游娱乐设施、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审查、监督鸭绿江景区内的建设、经营和服务项目。

(八)负责中朝边境旅游管理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旅游工作的对外交往与合作,依据授权负责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

(九)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定,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接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化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旅游项目包装和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和开发利用,指导旅游重点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工作,按规定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市场开发科。

负责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行业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旅游资源产品推广营销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和重要旅游节会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宣传品的编制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审批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国家确定旅行社服务标准的执行,负责星级饭店落实旅游行业标准的监管工作,负责开办旅行社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出境旅游的相关事务,负责旅游行政处罚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统一负责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五)景区管理科。

编制鸭绿江景区资源开发建设计划,负责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查;负责鸭绿江景区日常经营管理,研究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景区内基层单位的管理和承包合同的监督执行;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绿化和环境管理工作;负责鸭绿江景区招商引资工作。

(六)景区规划科。

负责鸭绿江景区总体规划和各景区详细规划的制定和报批工作,监督和检查景区内的规划执行情况,负责景区内游乐项目、商业网点及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核和报批,负责对鸭绿江景区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七)教育培训与法规科。

承办行业重大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及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拟订地方性旅游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旅游体制改革,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导游从业人员导游资格和等级标准考试工作。

(八)政治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绩效考核工作。

四、人员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与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合署办公,人员编制1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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