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盘政办发〔2011〕22号
颁布日期:2011-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指标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重要的一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确定201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指标为1500亿元。其中,盘山县210亿元;大洼县280亿元;双台子区100亿元;兴隆台区300亿元;辽滨沿海经济区450亿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40亿元;中省直及市直部门120亿元。

请各县(区)政府、重点经济区、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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