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加快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加快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3〕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3年加快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沈阳市2013年加快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根据《沈阳市建设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专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领域改革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开展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以优化金融生态为主线,以发展产业金融为特色,以完善金融市场、集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环境等为重点,全面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市对沈阳经济区乃至东北地区的金融辐射能力和引领示范作用,为新型工业化发展和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底,力争在金融市场环境、金融空间环境、金融创新环境上取得先期突破,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的体制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形成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较为完备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化、规范化的多渠道融资途径;金融机构聚集水平持续提升;金融聚集区软、硬件建设明显改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完善资本市场,优化金融市场环境。

1.推进设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推进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

2.加快发展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拓展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功能,积极推进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体制建设。

3.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步伐。重点推进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积极推进沈阳机床、东北制药、惠天热电等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增发。

(二)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1.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辐射和服务功能。重点推动华汇人寿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

2.进一步引进金融机构。重点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

3.探索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创新外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积极支持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4.筹划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建设。重点筹划建设沈河东部地区与和平蓝海经济区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金融后援服务中心。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融资机制,优化融资环境。

1.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信贷投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银企对接,加大对我市重点项目和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企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2.强化上市融资。强化拟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3.大力推动企业债券融资。进一步完善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的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对拟发债企业的培育和储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四)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优化金融安全环境。

1.探索建立金融市场风险分担机制。推动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类业务,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担保风险补偿制度,推动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承保能力。力争实现担保额比去年增长10%。

3.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稳妥高效地处置重点非法集资案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4.打击金融欺诈行为。重点打击保险、信用卡等领域欺诈行为。

(五)推进改革创新试点,优化金融创新环境。

1.积极推进沈阳机床组建金融租赁公司。进一步做好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装备制造业与金融资本融合探索新路径。

2.积极争取开展科技金融试点。探索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新模式,推进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试点区建设。

3.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发展。以于洪区为主体,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融资试点,进一步优化城乡金融服务。积极推进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沈北新区合作设立沈阳农村权益经营与转让服务中心。

4.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代办点试点。积极推进经营规范、发展稳健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代办点试点,提升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5.积极开展“新三板”试点准备工作。做好“新三板”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我市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6.探索金融保理业务试点。积极争取面向东北地区开展金融保理业务。

(六)完善金融规划布局,优化金融空间发展环境。

1.完善金融规划和政策措施。科学制定《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区空间发展规划》,优化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拓展发展空间。科学制定《沈阳市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产业发展规划》,着力优化金融生态,整合金融要素,发挥竞争优势。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2.加强金融聚集区软、硬环境建设。着力优化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和平金融街以及皇姑北站北金融聚集区的软、硬环境。推进金融城、金融要素市场大厦等重点商务楼宇项目落地,争取东北金融大厦、新华国际金融中心等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加强高品质办公空间、公共环境建设,提高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金融聚集区能级。

(七)完善信用建设机制,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信源单位网络接入党政信息网核心平台工作,实现市直部门之间信用信息联动监管和信用奖惩联动。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试点。深入开展政府部门信用基础信息及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建立1500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从自身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科学确定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并大力推进实施。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定期向市金融办和市发展改革委反馈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三)强化协调,总结提升。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省市合作,争取国家重大金融改革在我市先行先试,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同时,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积极开展示范推广,确保我市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沈阳市2013年加快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沈阳市2013年加快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工作重点

具体内容

负责单位

配合单位

(一)发展完善资本市场,优化金融市场环境

1.推进设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

(1)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推进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

市金融办

市国资委

有关地区和部门

2.加快发展区域产权交易市场

(1)拓展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功能,积极推进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体制建设

市国资委

有关地区和部门

3.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步伐

(1)重点推进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

市金融办、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有关地区和部门

(2)积极推进沈阳机床、东北制药、惠天热电等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增发

市国资委、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金融办等部门和有关地区

(二)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1.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辐射和服务功能

(1)重点推动华汇人寿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

市金融办

有关地区和部门

2.进一步引进金融机构

(1)重点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

市金融办、金融商贸开发区、和平区、皇姑区

有关部门

3.探索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

(1)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创新外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

金融商贸开发区

市金融办

(2)积极支持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市金融办

金融商贸开发区

有关地区和部门

(3)积极支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市金融办、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4.筹划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建设

(1)重点筹划建设沈河东部地区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金融后援服务中心

沈河区

市金融办

(2)重点筹划建设和平蓝海经济区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金融后援服务中心

和平区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融资机制,优化融资环境

1.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信贷投放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银企对接

市金融办

有关地区和部门

(2)加大对我市重点项目和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企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和有关地区

2.强化上市融资

(1)强化拟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市金融办

有关地区和部门

3.大力推动企业债券融资

(1)进一步完善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的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和有关地区

(2)加强对拟发债企业的培育和储备

(3)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四)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优化金融安全环境

1.探索建立金融市场风险分担机制

(1)推动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类业务,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市金融办

市服务业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担保风险补偿制度,推动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承保能力

市中小企业局

有关地区和部门

(2)力争实现担保额比去年增长10%

3.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

(1)稳妥高效地处置重点非法集资案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市金融办

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地区

4.打击金融欺诈行为

(1)重点打击保险、信用卡等领域欺诈行为

市公安局

有关地区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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