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青政办〔2016〕30号
颁布日期:2016-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6〕3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3日

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为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积极可行、自我加压、目标任务高于计划任务的原则,省政府研究确定了今年全省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西宁市1439亿元,增长11%,其中市属1172亿元,增长11%;

海东市685亿元,增长12%,其中市属685亿元,增长12%;

海西州557亿元,增长10%,其中州属510亿元,增长10%;

海南州260亿元,增长12%,其中州属183亿元,增长12%;

海北州141亿元,增长11%,其中州属141亿元,增长11%;

玉树州56亿元,增长12%,其中州属56亿元,增长12%;

果洛州76亿元,增长12%,其中州属75亿元,增长12%;

黄南州85亿元,增长12%,其中州属84亿元,增长12%。

二、部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50亿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10亿元;

省农牧厅27.3亿元;

省水利厅67亿元;

省林业厅8.1亿元;

省教育厅27亿元;

省卫生计生委10.5亿元;

省国土资源厅8.8亿元;

省民政厅4.5亿元;

省环境保护厅3.9亿元;

省扶贫局40亿元;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2亿元;

省广电局1.4亿元;

省三江源办8.5亿元;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1.6亿元;

★省交通运输厅380亿元;

★青藏铁路公司49.9亿元;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82亿元;

青海机场有限公司7.8亿元;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0亿元;

省通信管理局120亿元;

中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45亿元;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50亿元;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72.2亿元;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

(注:带“★”号为统计直报单位,其他单位投资纳入相关地区统计)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