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3]18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3青洽会),我省共签订各类合作项目336项,签约金额1822亿元,有50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会上签约,投资额904.82亿元。此外,与19家中央企业达成21个项目签约框架协议。为确保签约项目落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以项目带动投资,以投资推动发展,对加快我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抓好2013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实工作,有计划地推进项目进度,力争今年年底签约项目的履约率达到70%,开工率达到50%,资金到位率达到15%;到2014年5月底,力争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90%,履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资金到位率达到33%。

二、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手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签约项目落实责任制,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在项目落实工作中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一个项目的阶段目标、进度、要求,倒排时间表。对已签约项目逐个统计,逐个制定责任、项目进度、时限要求,切实帮助解决问题,一个一个地督促落实,确保资金尽快到位,项目尽快落地。对初步洽谈签约、投资意向不太明朗的项目,要积极与投资方沟通协商,争取项目尽早签约。

三、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2013青洽会签订的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和央企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导向,符合绿色、低碳、集聚、循环发展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落地和央企签约项目的对接工作,要组成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小组,协调各方力量,开辟“绿色通道”,集中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项目工作进程。省政府与中央企业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根据项目性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要尽快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省经委总协调,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央企签约项目协调机制,在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报省政府研究解决。

四、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将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省政府将结合年终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对完成项目的地区、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完善信息统计工作。省经委(省招商局)负责对签约项目实施情况按月统计、逐级汇总,及时分析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签约项目的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省经委(省招商局)。

各地区、相关部门、园区和企业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小组及办事机构、责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送省经委(省招商局)。

联系人:杨海善宋蕾

联系电话:630231463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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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3青洽会”地区、部门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

2.2013青洽会”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

3.2013青洽会”央企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

2013年7月25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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