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转发海南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5〕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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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海南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海南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19日
海南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州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
为切实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政令第3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地质灾害发育、分布和发生现状,依据各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及2014年地质灾害实际发生的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2014年地质灾害及诱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2014年度发生较大地质灾害5起。6月23日23时左右,贵南县过马营镇、沙沟乡部分地区发生强降雨,降水时间持续了1小时30分,降水量达59.2毫米,诱发泥石流,过马营镇切扎、沙加村和沙沟乡石乃亥、郭仁多、拉扎、郭列、居乎拉、东让、德芒等村社农作物、林木、水电路、通讯等不同程度受损,冲毁涝池副坝120米、挡墙160米、引水口2处、渠道550米、节水管道5处350米、人饮管道16处1200米、防洪工程6000米、围栏800米,淹没耕地1123亩。移民安置、交通、电力、教育、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灾害损失达到1200余万元,据气象资料显示,此次降水是1957年以来出现的最大降水量。7月18日20时18分同德县局部地区因受强降雨诱发山洪、泥石流,冲毁团结村渠道50米、管道3公里,淤泥淹没3个村的蓄水池、渠道100米;冲毁上巴村耕地45亩、管道2000米,泥石流掩埋尕哇麻村耕地8亩,诱发巴沟乡15处地段滑坡灾害,灾害损失达36.5万元。7月19日晚21时,受降雨影响,兴海县子科滩镇泉曲村5亩农田受灾、泥石流淹没林地60亩、冲毁道路400米,灾害损失达100万元。7月21日晚,受强降雨影响,同德县尕巴松多镇知后迈村4户牧民受灾,泥石流掩埋草山500亩、冲毁乡村公路涵洞2座、围栏1000米,冲走羊31只,造成经济损失8万元。8月20日,兴海县赛什塘铜矿一废弃场发生地面塌陷,塌陷区位于赛什塘村三社境内,中心坐标99°47′22″,35°17′45″,塌陷开口为不规则椭圆形,长约8米、深约20余米,塌陷方量2000方左右,已在塌陷区50米范围内设立围栏防护和藏汉语警示牌。此次塌陷属开采设计允许的塌陷范围内,未造财产及人员伤亡损失。
(二)诱发因素。2014年持续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异常天气较多,局部地区出现强暴雨天气,诱发泥石流、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较为严重的财产损失,特别是在6-8月份,突发强暴雨,兴海、贵德、同德、贵南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崩塌。兴海、贵德发生较大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塌灾害,造成公路中断,耕地、林地掩埋等。
二、2015年地质灾害类型、重点区域及诱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仍以强降雨、泥石流、滑坡、崩塌等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在我州黄河流经沿岸及黄河主支流地区,包括兴海、同德、贵南、共和、贵德等。受灾对象主要为居住于高陡不稳定斜坡区和泥石流迳区、堆积区、易发区及重点区的居民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
(三)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段)。2015年我州存在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主要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
(四)诱发因素。强降水是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滑坡、塌陷等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不规范的工程活动遗留下地灾隐患,是引发地质灾害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三、2015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工作要求:全州各级国土资源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重点区或经常发生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管理,按照汛前全面清查,汛期全面排查,汛后全面检查的原则,加强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搬迁避险、灾害整治和执法督查等各项地质灾害防范避灾责任、措施的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第一,认真部署,注重预防。认真按照汛前防灾预案,切实落实汛前巡查、汛期排查、汛后检查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提前落实汛前险情巡查,按照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重点区,认真落实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避让避险、险情灾情通报、汛期值班、防灾宣传等工作制度,提前部署所辖区域内的防灾减灾工作。
第二,结合实际,突出防灾。根据各地区汛期地质灾害诱发的特点、因素和易发区、危险区、重点区,切实健全和落实群测群防体系,按照一般区、危险区、重点区等区域划分,及时研究和提出防灾目标、应急避让和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按区域将危险隐患点、汛期监测点、应急防范措施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各县要按照防灾预案,具体划分防灾责任,发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防治地质灾害“明白卡”、“避险卡”发到群众手中,让受威胁的群众明白灾害发生的征兆、预警信号和发生前的撤离路线,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各县建设、水利、电力、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矿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防灾预案,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气象、通信部门要切实发挥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发布,做到提前预告,及时防范。汛期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1.海南州五县地质灾害危险点(段)一览表
2.海南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系统
http://www.qhhn.gov.cn/xxgk/zfxxgk/201601/t20160112_7595.html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