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州金融支持贵德县旅游业加快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政办〔2010〕114号
颁布日期:2010-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海南州金融支持贵德县旅游业加快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

南政办〔2010〕11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金融支持贵德县旅游业加快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海南州金融支持贵德县旅游业加快发展的

信贷指导意见

(二〇一〇年十月)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贵德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旅游资源向经济优势转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有关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贵德县旅游业的重要意义

(一)旅游业是一项极具开发潜力的“朝阳产业”,具有消耗低、污染少、产业关联度大等特点,加大金融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对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民间文化,推动社会事业进步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旅游业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将会进一步刺激旅游消费,不仅可以拉动交通、商业、餐饮、文化等产业的发展,还可以促进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三)贵德县作为青藏高原藏区的典型代表,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具有独有性和不可替代性,发展旅游业前景十分广阔。随着旅游资源开发步伐显著加快,加大金融对旅游业的支持,既有利于旅游资源的全面开发利用,有效助推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和提档升级,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培育和拓展新的信贷增长点。

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旅游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对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交通作为旅游活动中时间和费用消耗最大的一项,是消费者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中的主要影响要素,进而会影响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贵德县城至景区、景区至景区、景区至景点道路的建设情况,对已立项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及时跟进,避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配套资金不足而造成建设停滞。重点支持拉脊山隧道和湟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黄河市政大桥和沿黄两岸景观道路工程。

(二)提高重点景区(点)项目的信贷满足率。各金融机构要把支持重点景区(点)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信贷投入、利率优惠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黄河清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贵德古城保护开发项目、黄河水上旅游项目、温泉资源开发项目、观光农业项目、城镇风貌改造项目、乜纳塔保护修缮、黄河经筒等项目。

(三)及时跟进旅游工程配套建设。各金融部门要及时跟进旅游工程配套建设,加大对星级宾馆、城镇电网改造、集中供热、供排水以及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配套工程的信贷投入,重点扶持有特色、有效益的旅游项目,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旅游消费需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能力,促进旅游收入增加。

(四)全力支持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一是金融机构要加大依托独特的藏民族风情和良好的高原生态资源,加大乡村休闲体验型旅游、生态科技农业园区、“农家乐”等休闲旅游项目的有效信贷投入,及时满足休闲观光旅游项目的融资需求。二是通过创建“信用镇(乡)、信用村”的活动,加大信贷投入,满足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三是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凸显服务“三农”的优势,全力支持休闲观光旅游发展。

三、优化信贷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信贷服务质量

(一)建立多方沟通机制,实现旅游资源信息共享。一是人民银行要通过金融机构联席会议、金融支持专项旅游业座谈会等平台,加强组织和协调各金融机构与政府各部门、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旅游个体经营者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对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行调研、论证,寻求最佳支持方案。二是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不断改进信贷资金管理方式,优化信贷支持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放宽贷款额度,提供利率优惠。同时,大力支持旅游企业开办票据业务。三是政府部门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投资领域,让金融机构适度参与旅游项目的前期考察、规划及后期开发的全过程,在项目投资规模、期限、结构上要充分考虑到实际可获得的信贷支持额度,避免由于配套资金不足而使项目陷入困境。

(二)完善旅游建设项目库,搭建旅游信息查询平台。一是人民银行要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平台,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用服务。二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旅游企业项目库和旅游信息查询系统,建立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

(三)优化金融网点功能,提升金融服务质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旅游业提供优质的消费结算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从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调整优化网点结构布局,依托强大的资金和技术实力,对信誉高、发展前景好、管理规范的景区可试行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形成一体化旅游金融服务。二是在重点景区(点)的宾馆、商场,推广安装POS机,增加ATM机,优化旅游消费卡受理环境,创建一流的用卡服务环境,为贵德县旅游实体提供全方位优质的金融服务,实现旅游业和金融业的互惠共赢。

(四)大力拓展旅游保险业务,提高保驾护航能力。创新保险品种,开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景点的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以及有关金融信贷项目险等,以满足各方面对保险业务的需求。

(五)提高信贷服务,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一是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效率和质量,为旅游企业量身订造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资金需求。二是要努力增加存款,不断扩大资金来源,为贵德县发展旅游业提供信贷支持奠定资金基础。三是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对旅游信贷资金缺口的支持,扩大贵德县信贷投放规模,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实现多元化融资方式,满足中小旅游企业融资需求

(一)创新旅游企业信贷业务。一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发新的贷款品种,开办个人旅游消费信贷业务,并针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以未来收益权、旅游景点门票收入和景点资源等为质押的信贷产品,增强信贷资金有效供给能力。二是随着文化旅游发展区域合作趋势的加快,新的区域合作方式形成,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加快,发展跨行跨地区银团贷款将为旅游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做好项目评估论证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积极尝试对一些大项目的银团贷款。政策性银行要依附传统政策性业务,延伸商业性贷款,提供一定的信贷新产品。

(二)加快旅游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搭建“旅游企业—担保公司—金融机构”三方沟通联系平台,实现融资信息共享。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实现“担保+企业+银行”模式,破解旅游企业贷款难的瓶颈。

(三)扩展旅游企业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旅游企业所需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对象,扩展旅游企业贷款授信面。一是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准确掌握旅游企业资金需求状况,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应尽量满足企业信贷需求,国有商业银行要立足县域,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不同的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确保项目进度与企业贷款的合理衔接。二是对散、小经营户或中小企业采取联保方式,解决单体企业或经营户资信不足的问题。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合法权益

(一)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金融机构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加大对旅游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支持和配合金融部门维权行为,充分运用政府收购、市场监管、工商登记等手段积极维护金融债权,切实保障银行业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

(二)建立信贷激励机制。人民银行及时与政府部门制定金融支持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奖励考核办法,激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提高银行机构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建立信用评估机制。通过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活动,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各行业信用评估标准,对重点旅游企业和重大旅游项目的评估,组建评估团或邀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企业融资、经营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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