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实践海西速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西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2010〕1号
颁布日期:2010-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实践海西速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西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1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中心支行关于《实践海西速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西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实践海西速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

海西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中心支行

(2010年1月)

为进一步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抢抓机遇,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实现科学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抢抓历史机遇

(一)增强支持全州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信贷投放重点,创新金融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的方式、方法。按照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快学习和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践海西速度的精神。要以长远目光看海西的发展,近一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海西经济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但从长远看经济恢复是确定的,海西重要能源、特色资源优势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经济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目前是金融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各金融机构要坚定信心,发挥本行(社)的优势,争创一流的金融服务,争取一流的市场份额,大力发挥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作用,充分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手段,实现海西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综合分析柴达木循环经济、海西藏区经济的政策优势和经济社会环境,金融机构无论在宏观政策导向、经济战略方向,还是在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自身竞争优势方面都面临着许多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各金融机构要认清当前所处的政策、社会、经济环境,认清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准确把握形势,敏锐捕捉各种政策和发展机遇,加强把握经济发展脉搏的能力,抓住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原材料价格恢复、上涨的有利时机,加强预测经济发展中资金需求的能力,加强市场调查和创新的能力,加强资金融通、筹集资金,大力支持海西经济发展,力争把各种机遇转化为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动力。

二、发挥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继续加大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力度。要充分发挥功能定位优势和履行货币政策传导职能,加强与政府各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开展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例会、项目推介会、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贷币信贷政策效果评估和通报等方式,继续搭建银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作用,积极推动“信贷+保险”机制、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补偿机制的建立。强化“窗口指导”,在准确掌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定支持循环经济中不同产业、不同阶层需求的信贷指引,及时传导和宣传海西发展速度的经济战略意图和重点,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州经济的重点领域、特色领域有效信贷需求的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向整体经济中重要环节、主要项目有效流动。同时,结合金融机构实践海西速度活动,敢于直面困难,勇担发展重任,积极化解金融运行中不稳定的因素,完善对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相应的评估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信贷资金投入,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拓展金融服务空间、培育优质客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充分发挥扶持性金融资金作用。人民银行应加大再贴现、再贷款等中间货币政策工具的应用力度,对金融机构因加大对符合国家政策支持项目融资力度而出现的资金不足,可优先争取再贴现资金予以支持;用足用好支农政策性资金,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出现的资金缺口,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农发行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针对当前钾肥价格大幅下降的特点,探索化肥储备贷款更大的用途和对钾肥行业的支持力度。

(三)进一步壮大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实力。各金融机构要努力扩充资金来源渠道,不等不靠,深入研究金融危机影响下,海西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动态,增加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要千方百计增加存款,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和跨地区同业资金,不断组织和扩大资金来源,为实现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奠定强有力的资金基础。

(四)进一步转变和更新营销观念。要摒弃“一味求大,不愿做小”的观念,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金融的排头兵,勇于创新信贷新模式,争创一流服务和一流业绩,积极拓展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推动“担保基金+银行贷款+政府风险补偿”的新型贷款机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小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重点支持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使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获得信贷支持,解除企业做大做强的资金瓶颈制约。

(五)进一步提升信贷创新层次。根据全州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不断创新贷款方式,除传统的贷款业务外,逐步发展新型票据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企业互保、应收账款抵押、存货抵押、林权抵押等担保贷款,适时开办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商铺使用权质押贷款、个人资产抵押等信贷新业务,多渠道满足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大力开展中间业务,积极开拓新业务品种,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企业融资、结算、理财等多方面需求。

(六)进一步提高贷款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尤其在金融危机对我州工业经济影响加重的情况下,要积极为贷款主体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发放。对于大型工程、大型项目、大企业等大额贷款,各国有商业银行要争取上级行的信贷政策倾斜,提供优质金融信贷服务。

三、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信贷结构

(一)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建设。要把金融支持与海西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循环经济、海西藏区经济,争取项目融资。围绕海西特色经济、盐湖资源综合开发、产业链延伸、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能源开发等项目建设,突出支持依托富集的资源优势,以矿产资源开发为重点的钾、钠、镁、锂,铅、锌、铜、铁、黄金、石棉、石油天燃气等矿产的采选、冶炼、加工和深加工,及石油天燃气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选加工、盐湖化工和煤化工产业链建设,加强与上级行工作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和投资方向,主动超前做好项目争取工作,重点资金投向柴达木循环经济建设,信贷投放量保持高速增长,并走在全省前列。

(二)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三农”发展。全州各金融机构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不断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总量,力争全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速。要根据重点龙头企业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农口企业,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简化审批手续,设立特别优秀企业的信贷“绿色通道”,专项支持龙头企业。农村信用社在利率定价时,对涉农贷款要考虑实际,对农户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储备购销等的贷款利率,实行不上浮或少上浮,充分发挥利率服务“三农”的杠杆作用。

农业银行要提高对龙头企业的支持面,提高龙头企业扶持贷款在涉农贷款中的比例,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对参与扶贫开发的龙头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农业发展银行要逐步扩大贷款领域,增加贷款规模,调整贷款结构,在优先扶持储备企业、择优支持购销企业的同时,积极支持产业链条长、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形成粮油购销业务多元化的优质客户群体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州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发放贷款的60%以上要投向“三农”,并向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倾斜,要适当集中信贷资金,通过创新担保方式、健全授信制度、办理社团贷款等措施。要积极推进格尔木、乌兰、都兰、德令哈枸杞加工、德令哈生物园区等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要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三)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改善民生力度。围绕实施“城乡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一体化工程”,金融行业要认真积极贯彻好国家为扶持弱势行业、弱势群体发展出台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农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金融优惠政策。要围绕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等民生问题,把金融支持就业政策做好做实。一是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到农村创业提供信贷支持;二是对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创业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对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因贫困不能上学的家庭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银政、银企沟通合作

(一)多种形式,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首先,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建立与政府相关经济部门多渠道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政府经济工作意图和重点,及时汇报金融工作思路和信贷政策,建立和谐的银政关系。其次,各金融机构要通过积极主动地开展银企专项合作对接活动,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以及深入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同业合作、同业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和资金需求动态,实现银企互动。第三,在经济主管部门推介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全州银企合作活动,分地区、分专题地组织开展中小型银企对接活动,主动与发改委等有关综合部门沟通信息,及时储备有效益、有市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专门建立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项目库,为银企双方的合作和发展奠定基础,实现银企共赢。

(二)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力度。要将金融产品、信贷流程、获贷条件等及时介绍给企业,让贷款企业对金融贷款的条件、程序有充分了解,帮助企业按照相应的条件完善管理,争取符合贷款标准。

五、加强信用建设,优化经济和金融发展环境

(一)增强协调,共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协调功能、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银企债务纠纷。通过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促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金融机构通过对守信单位增加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等,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实现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宣传普及和加快创建信用村镇、信用社区,积极培育企业及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通过在格尔木市开展“金融生态模范城市”创建,在德令哈市开展“打造诚信德令哈、创建魅力金融生态城”等活动,带动全州其他地区共创诚信海西新形象。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