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管理体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15〕64号
颁布日期:2015-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管理体制的通知

黄政办〔2015〕6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农牧局:

畜牧兽医工作在农牧业生产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当前我州正处在大力发展有机畜牧业和设施农牧业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有保障的畜牧兽医队伍力量。但在2012年乡镇机构改革中,由于将乡镇兽医站并入农牧业技术服务站,实行人财物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的模式,造成大部分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转岗从事其他服务工作,基层兽医力量被严重削弱,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弱化,尤其是很难满足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全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在现有乡镇农牧业技术服务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对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即以县农牧局统一管理为主,编制所在乡镇政府管理为辅,由各县农牧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调配,各乡镇政府不得自行调配,以便更好地发挥其专业职能。

二、各县要切实加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必要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另一方面,要结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在落实好国家正常的工资待遇的同时,加快建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收入与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效益相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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