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对全面完成我市今年和“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全省关于投资促进月活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市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今年10月至11月间,在全市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深入实施项目部大开发战略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市投资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加快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和重大工业项目上取得突破;努力加大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入,在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上取得突破;全力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巩固扩大内需成果上取得突破;强化前期完善程序,在筹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上取得突破。已更加坚定信心的决心,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今年投资项目工作全面完成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责任
为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的目标任务,通过“投资促进月”活动,到10月底基本完成年度90%以上的投资任务。具体重点工作分解如下:
(一)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年初分解任务和工作进度,到10月底,大通县要累计完成23亿元,湟中县17亿元,湟源县13亿元,城东区15亿元,城中区11亿元,城西区20亿元,城北区14亿元,海湖新区47亿元,市经委154亿元,城乡建设委员会18亿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90亿元,交通局2.7亿元,水利局6.5亿元,林业局3.87亿元,教育局4.9亿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7亿元,民政局0.88亿元,农牧和扶贫开发局8.9亿元,环保局1.4亿元,卫生局1.3亿元,文广局0.37亿元,国土局2.3亿元,商务局26亿元。
(二)抓好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今年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2项,总投资335亿元,全年计划完成投资121亿元,占全市投资目标的31%。后两个月要重点加快教育布局调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海湖体育中心、西宁市城区河道及三县县城防洪、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绿化、设施农业及肉源奶源生猪肉鸡基地建设、海湖新区基础设施、南山路一期、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西宁市铬渣处置、南山路二期等项目年内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95亿元以上。
(三)做好省上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2010年列入全省在西宁建设的重点项目25项,总投资748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给我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继续把在我市实施的省级重点项目作为西宁市项目建设工作的重点,全力配合省上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省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抓好民生及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以改善城乡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为重点,抓紧抓好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农村奖励性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千方百计抓项目开工,确保“三个”百分之百(所有项目达到开工率100%、配套资金到位率100%、问题整改到位率100%)。
(五)抓好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在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国家、省上重点投入领域,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项目前期工作,集中力量谋划、筛选和储备一批能够促进我市“十二五”时期实现跨越发展的重点项目,确保“十二五”时期有较充足的项目储备和支撑。
(六)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加快我市工业、农业、机械制造业、商贸旅游业、房地产等方面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加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10月底前落实到位资金48亿元。
(七)加强项目监管和投资统计工作。各级监察、审计、发改、财政、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对项目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与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市文广、卫生局、商务局,城投公司等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准确地统计和上报项目投资情况。市、县统计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情况的跟踪统计工作,客观、准确、全面反映投资项目工作情况。
三、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投资促进月”活动的开展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推进“四个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要以有力的组织领导、过硬的管理监督和扎实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顾国权任组长,市发改委、经委、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国土局、文广局、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监察局、审计局、城投公司,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区三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投资促进月”活动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
(二)做好与省上“投资促进月”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配合落实工作。由市级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开展指导协调工作,重点指导各地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实和资金到位情况、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等,积极做好项目对接、协调、落实工作,确保“投资促进月”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投资促进月”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各自任务目标抓紧分解落实,务必把投资和建设工作抓细抓实、抓紧抓好。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监察、市政府督查室共同做好本次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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