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的通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玉政办﹝2016﹞4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201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2016年投资项目调度会议的相关精神,2016年省政府确定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56亿元,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下大力气抓好投资和项目工作,全力促进投资稳增长,确保“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近期我州梳理出重点续建项目26项,涉及投资29665万元;已落实新开工项目101项,涉及投资532685万元;拟开工重点项目60项,涉及投资79251万元及近期开展可研等前期工作项目65项,并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及工作内容。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全力以赴抓好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狠抓目标责任落实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年初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狠抓责任落实,抽调精干力量,充实重点项目管理人员,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水平。州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行政问责,对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进展较好的市县及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职责不明,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及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严厉的约谈问责。
二、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全面梳理核实已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每个项目的推进时间表,严格实行倒计时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目标任务。逐项倒排开工日期,制定严格的施工组织方案,使每一个项目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续建项目要切实抓好要素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在4月20日前全面复工;新开工项目要抓紧完成前期工作,按确定的目标责任及时限要求开工建设;拟建项目,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与省、州行业主管部门衔接力度,尽快落实项目并开工建设,年内尽可能多的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加强协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困难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部分项目前期滞后、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深挖根源,认真研究症结所在,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强化部门之间协作,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各级统计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督促协调做好项目法人、项目入库等工作,要做到应统尽统,扎实做好2016年的投资统计工作。
四、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各市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加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加强审计监管,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质量安全、廉政安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落实和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使所有建设项目真正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五、加快前期,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各市县、各部门要在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等政策机遇,围绕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等国家重点投入领域和全州发展薄弱环节,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实行项目前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确保有经费,集中精力做好谋划带动玉树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项目库的更新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常年筛选、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