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玉政办﹝2015﹞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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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2015﹞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4﹞83号)和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15年6月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为做好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双轨运行情况
(一)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常规统计)
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三部分;实行投资项目或投资额在地统计,投资额计算方法按照形象进度进行数据搜集。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
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统计资料搜集由各级统计局转变为各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共同承担;统计报表上报方式由层层汇总上报转变为联网直报。
(三)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实行双轨运行
1.试点改革背景介绍。一是现行投资统计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表现在:(1)投资总量偏大、占GDP比重太高。投资规模偏大的直接体现是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攀升,2013年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达到78.6%,预计三年后全国投资将超全国GDP。作为支出法GDP最重要组成部分的投资额超过GDP总体,难以用经济理论进行解释。(2)投资增速太高。国家统计局利用建筑业营业税、钢材、水泥等指标测算的2014年1-2月份的投资增速是13%,与17.9%的实际速度差了近5个百分点。从外部指标来看,建筑业营业税增速稳定在10%左右,钢材、水泥产量增速在4%-5%之间,中长期贷款增速10%左右,因此测算增速更能反映实际情况。(3)投资增速与其他宏观经济指标不匹配。2014年以来,全国工业增加值增速基本稳定在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左右,只有投资还保持16%-18%的水平,与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之间不衔接、不匹配。同时,由于投资指标基于会计核算,通过财务支出法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易于收集、便于核查。二是通过改革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数据采集方式,可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投资规模,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
2.固定资产投资双轨运行要求。一是2015年双轨运行产生固定资产投资两个数据,即常规统计投资总额及增速、试点统计投资总额及增速。二是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常规统计运行到2015年底,2016年不再执行;试点数据作为2016年投资新口径计算基数。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坚持“简洁、友好、可核查”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验证两大改革目标(一是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二是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的可行性;测算、评估调查对象和计算方法转变后对投资规模、结构和速度的影响程度,为2016年全面实行新的投资统计制度准备基础数据。
(二)调查范围
投资完成额调查范围由常规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扩大至“非金融资产投资”,增加无形资产及其分组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数据均来自于各调查对象的会计报表,按照法人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填列相关数据。
(三)调查渠道及方式
调查渠道由统计系统层层汇总上报转变为企业联网直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部门三个渠道。调查方式由全面调查转变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投资额统计起点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常规统计的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二是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的企业单位投资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抽样调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改革试点投资额的计算公式
1.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公式:
法人单位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
=“在建工程”本年借方发生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本年借方发生额(限房地产开发企业)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
+“其他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2.财务支出法非金融资产投资计算公式
非金融资产投资=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
第一个公式基本与常规统计的财务核算相一致(与形象进度不一致),第二个公式是改革后扩大统计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计算方法。
(六)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1.“一套表”范围法人单位调查对象。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通过现行“一套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国家统计局审定。
2.小微企业调查对象。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的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小微建筑业企业。由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负责抽样调查并报国家统计局审定。
3.500万元(国家为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包括: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新成立企业,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小微企业,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及其他组织机构等。由各级统计局负责组织调查,并直报国家统计局审定。
三、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与常规统计之间的差异
(一)统计口径变化。一是统计对象由建设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必须是在本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单位,其所属的全部投资项目或投资完成额不论是在哪里,均归法人单位所属地统计。原统计口径建设项目是按照在地统计原则,即项目建在哪个地方就归哪个地方统计,而不论项目的法人单位在何方。二是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形象进度是指用实物量或百分比简明扼要地反映已施工工程的形象部位和进度情况,简单地说在工程实体上用了多少材料就计算多少投资,而不论预先购进或调入多少材料,或者依照实际结算数据计算投资;财务支出就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可核查的原则,按照法人单位会计核算报表的有关科目提取投资完成额数据,简单地说项目单位收集各种单据(发票)做账后,会计报表上有多少数据就统计多少数据。总体上,就是谁对建设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并财务支出,谁就是项目的法人单位。
(二)统计方法变化。常规统计由各级统计局负责全面报表统计,层层汇总上报;试点统计实行省以下各级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分工分别统计,汇总上报和联网直报国家统计局核定。
(三)统计数据差异。2014年全州常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401224万元,统计改革新口径固定资产投资279520万元,二者相差30.3%。主要原因:
1.法人单位属地原则差异。
2.统计起点调整差异。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含500万元)共265个,完成46157万元、为常规统计的11.5%。
3.非法人单位差异。一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部分农区投资采用财政补贴、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建设,不作为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农村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奖励性住房、畜用暖棚等;二是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投资等。三是群众集资中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情况,多数没有纳入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因此无法纳入统计。
4.财务支出差异。从国家统计局、青海省统计局反馈的全国其他地区和大通县试点情况看,试点统计比常规统计要少30%左右。全州500万元以上项目(法人单位均为属地法人),按照70%计算投资额为19565万元、是常规统计的5%。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为确保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双轨运行数据平稳衔接,真实客观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速度。
(一)法人单位异地问题
1.续建项目。按照项目属地,谁主管谁负责,做好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及投资财务核算落地工作。各市县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州主管部门配合,州直属项目由州主管部门负责。
2.新建项目。新的项目实行行业(项目)州、市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项目所在地注册法人单位并确保投资财务核算落地。
(二)小型投资项目问题
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由发改委立项统一实施。
(三)非法人单位投资问题
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核算,将群众集资等纳入项目统计。
(四)财务支出差异问题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防止投资资金沉淀,确保投资资金原则上当年支出执行率不低于95%。
(五)适应投资统计改革,提高统计能力
一是州、市县统计部门分别召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试点改革培训专题会议,对全州法人单位和财务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吃透国家统计改革精神,熟练掌握统计核算方法和统计上报技能,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州市、县统计部门按月分析常规统计与改革试点双轨统计数据差异,并将具体情况报政府督查室和项目主管部门,为开展项目督查和项目落地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六)加强监督、检查
州政府督查室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分工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责任地区、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县、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密切配合,如实上报
全州各行政、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法人单位,凡涉及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单位领导指定财务人员务必跟州、市县统计部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如实上报,确保我州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双轨运行数据平稳衔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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