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市中区柏石峪地区项目建设户口迁入及土地房屋变更的通告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文号:济政发〔2009〕44号
颁布日期:2009-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市中区柏石峪地区项目建设户口迁入及土地房屋变更的通告

济政发〔2009〕44号

为改善我市南部城区面貌,确保市中区柏石峪地区综合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继续冻结改造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户口迁入和土地、房屋变更。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东至望花楼山,西至省道103线,南至玉函山、泉子山、青龙山,北至二环南路,包括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柏石峪、石青崖、花山峪3个村庄,共计土地221公顷。

二、冻结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三、冻结对象及内容

(一)居民户籍迁入;

(二)在建施工项目的建设及新建项目的审批;

(三)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租赁、抵押(含房屋的买卖、置换、赠与等)以及用途、性质的变更;

(四)新增的工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五)农作物及林木的种植、栽植。

特此通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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