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文号:日政发〔2013〕8号
颁布日期:2013-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推进,确保我市2013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顺利实现,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现将2013年度重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完善推进工作机制

今年实施的100项重点招商项目,概算总投资1604.3亿元。其中,在建项目34个,总投资224.5亿元;年内拟开工项目45个,总投资359.5亿元;正在洽谈推进项目21个,总投资1020.3亿元。组织实施好这些项目,对于我市抢抓历史机遇、推动科学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加快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包保联系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和园区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确保重点招商项目顺利推进。

二、狠抓关键环节,加大推进工作力度

对今年确定的全市100项重点招商项目,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落实,加大招商工作力度。一是抓争引。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紧盯项目不放松,锲而不舍地争取项目。二是抓协调。各招引单位和落户区县要准确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支持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为重点招商项目建设提供一流服务。三是抓落实。对重点招商项目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坚决避免出现“重招商、轻落实”现象。要为重点招商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无偿代办全程服务,抓好项目审批、落地、建设等环节的服务,确保洽谈项目尽早签约,签约项目尽早开工,开工项目尽早投产见效。

三、加强调度督查,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要加强对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各区县和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市招商委办公室,如遇到重大问题,可及时提请市招商委研究解决。市招商委将对重点招商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项目进度、有关部门协调服务情况、各区县(园区)工作落实情况,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按期投产。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日政发〔2013〕8号(招商项目).pdf

http://www.rizhao.gov.cn/uploadfile/201305/20130529021827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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