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企业给予金融支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企业给予金融支持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4〕45号

人行临汾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2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57号)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着力缓解重点工业企业流资困难,推动金融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工业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市工业企业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不少企业流资短缺、经营困难,仅41家重点工业企业缺口资金就达57.35亿元,工业经济运行困难。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工业企业资金不足的现状,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大力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对工业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全市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市人行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评估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努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二、积极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

金融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建立与政府相关经济部门多渠道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动态,及时汇报金融工作思路和信贷政策,建立和谐的银政关系。要引导各金融机构主动开展银企专项合作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座谈会以及深入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同企业的合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实现银企互动。特别是要针对41家重点工业企业,成立专门的金融服务组,深入企业,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流资短缺等难题。同时,要加强与经信、发改等有关综合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储备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建立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项目库,为银企双方的合作和发展奠定基础,实现银企共赢。

三、进一步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贷款方式,除传统的贷款业务外,逐步发展新型票据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企业互保、应收账款抵押、存货抵押等担保贷款,适时开办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商铺使用权质押贷款、个人资产抵押等信贷新业务,多渠道满足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要在交行交银e贷、尧都农商行“彩虹易贷”、建行“助保贷”、农信社福农卡担保授信贷款等品牌产品的基础上,针对41家重点工业企业,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品种,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

四、进一步提高贷款效率和服务水平

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贷款主体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发放。要及时向上级金融部门汇报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状况,争取信贷政策倾斜。要配合企业完善贷款条件,特别是对41家重点工业企业,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采取灵活的信贷方式,为他们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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