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汾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汾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临政办发〔201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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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临汾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6年金融业发展各项工作,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金融振兴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市金融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建立完善银行、保险、证券、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挂牌企业等机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每月分行业召开一次座谈会,通报相关情况,形成讨论报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家座谈会,研究分析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报市政府。
二、建立对银行业信贷支持实体经济考核制度。市、县两级金融办及时汇总重点项目,并及时向银行机构推介,重点对银行业支持重点项目特别是500万元以上信贷投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及时通报重点办、经信、煤炭等相关部门。
三、加快组建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建立企业信贷黑白名单,分类施策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和工业信贷管理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兼并、债务重组,优化产业结构。
四、推广农业银行“永和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开展农发行等银行机构项目资金扶持政策培训工作。
五、建立政、银、保、担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继续用好用活“临汾市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企业应急周转互助资金”等各类过桥资金,筹建“银行业续贷应急周转资金”,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整合政策性扶持资金,设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推动政、银、保、担协同配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六、加快黄河银行筹建步伐,争取年内上报。支持华夏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高风险农信社改制和村镇银行设立工作。加快普惠金融发展。
七、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开展政、保合作,开展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经办自然灾害、大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吸引保险资金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
八、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合作对接,积极开展“三个一批”专项行动,即“完成一批企业股份制改造,筛选50家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推进一批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推动一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争取再有6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推动华翔、光宇、方略、城投公司等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香港上市。
九、加强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培训工作力度,增强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新三板挂牌企业产品推介力度,发挥上市(挂牌)企业的产业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产业基金和“新三板”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我市证券业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推介试点工作。
十一、规范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监管分类评级工作,对接人行征信系统。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吸收民间资本增资扩股做大做强,适度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
十二、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借助大数据平台,开展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集资的专项风险排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借鉴成功经验,探索民间融资登记备案制度。
十三、加强金融招商,承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临金融服务,深化与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及京、沪、深等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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