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4〕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6日

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

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以转型综改区建设为统领,创新“3581”发展战略,按照实现一个目标,坚持六个结合,遵循六项原则,实施四大工程,重点推进21项建设,积极启动11项工作,采取八项措施,全面完成今年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实现一个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市广大干部要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确保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力、协调有力、示范有力,为实现2020年全市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更多农户用上清洁能源,农村环境整洁,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开好头,起好步。

(二)坚持六个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和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实施集成创卫工程和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和千村万人培训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忻阜高速公路沿线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宜业宜居的美丽忻州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三)遵循六项原则。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遵循规划先行、完善机制原则,整合资源,集中整治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四位一体、统筹兼顾原则,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原则,分步实施、长期推进原则。

(四)实施四大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主要任务是围绕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突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围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重点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实施连片贫困地区公路连通项目,今明两年时间完成310.8公里的县乡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提高自来水普及率。优先解决山老区、采煤采矿区农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168个自然村、1.437万户、5.7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推进燃气管网向村镇延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66.89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继续推进忻阜高速忻州段沿线的绿化工程建设,力争2014年完成。(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吕梁山区、太行山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43万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0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力争完成3万户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整合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主要任务是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连片特困区重点实施易地搬迁。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1、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

对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重点对极度损害严重的13个村实施治理搬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1个县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优选2个高危隐患点进行科学监测,推动全省通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今年治理1个大型隐患点。对暂时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纳入群测群防技术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对1个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通过详查进一步核实底数,编制搬迁规划。启动地质灾害搬迁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3、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

对1.3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地震局、市财政局)

完成全市204个自然村的0.7568万户、2.2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

启动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在森林防火重点县、农林交错区户籍人口150人以下的山庄窝铺实施易地搬迁。(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启动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启动实施重要饮用水源地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环境整治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1、实施乡村污水治理

污水治理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工建设1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实施乡村垃圾治理

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重点完成28个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村)畜禽粪污处理。

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设1个区域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8个村级处理点。(牵头单位:市农委)

(四)宜居示范工程。主要任务是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相融合,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

制定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和专项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农委)

启动实施14个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工矿一体示范村、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示范村、绿色生态示范村、休闲旅游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提倡因地制宜实行多种洗浴方式,大力提高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牵头单位:市农委)

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大力发展无害化厕所。(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卫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加强督导。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市直各部门目前开展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认真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形成统一指挥、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

(二)明确工作职责。对《2014年行动计划》确定的每一项重点任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要突出主体明确职责:市负责协调指导,县(市、区)负责组织领导,乡村是实施主体,注重调动农民积极性,激发乡村活力,突出村一级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三)坚持科学规划。各县(市、区)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分类实施管理,鼓励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科学指导村庄建设。

(四)注重培育典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府把忻阜高速忻州段生态绿化作为培育重点,将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推进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村民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突出特色,要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快速培育一批示范典型,产生示范效应,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健康发展,开展农村环境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努力打造一批风貌独特、设施齐全、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的亮点和精品村。

(五)建立例会制度。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要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工作进度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要按时统计汇总并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六)着力抓好落实。要深化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将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部门要有全局意识,形成合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要强力推进,通过认真、细致、扎实的调查研究,把着力点建立在研究规律、遵循规律、尊重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基础上,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向点集中,发挥整体效应,进一步完善提质工程;要严格程序,坚持村务公开,公正公平办事,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一切行动在法律政策内进行;要严格纪律,坚持从严要求,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工作,切实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七)强化考核奖惩。首先要抓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典型真实,数据可靠,相关工作要做到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落实、有监督、有成果。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要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八)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宣传,做到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宣传群众,使群众真正认识到自己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同时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进度安排

1、4月中旬召开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今年工作,开展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2、5月初市、县两级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并出台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市级牵头部门细化推进措施。

3、5月—6月各县(市,区)编制和完善县域镇村规划,组织实施项目;6月下旬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分赴各县(市、区)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落实情况。

4、12月15日前要确保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市政府要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打分排队,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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