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忻州城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忻州城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3〕115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忻州城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防汛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忻州城区2013年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忻州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忻州城区防汛工作指挥部,执行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令,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区防汛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汛有关事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郑连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武宪堂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刘婷芳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连生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杨天桐市住建局局长

郭元德市水利局局长

赵志伟忻府区区长

成员:杨志勇市房管局局长

汤茂水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献荣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陈建忠市规划局正处级干部

崔超勇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刘廷升市公安局纪检书记

兰徐宾市监察局副局长

尤吉荣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喜福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玉和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景明市文广局副局长

李忻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焦建民市交通运输局总会计师

刘建新忻州军分区参谋长

周根亮武警忻州支队副支队长

郝建华市新闻处副处长

王玉林市人防办副主任

刘贤杰忻州供电公司副经理

王建仁市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卫民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寿鹏市住建局副局长、市供气供热办主任

闫攀峰市住建局纪检组长

郭培明市住建局总工

宿建午市住建局总经济师

郭志明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忻府区分指挥部和开发区分指挥部。

(一)办公室

主任:王连生(兼)

常务副主任:杨天桐(兼)

副主任:韩卫民(兼)

张寿鹏(兼)

闫攀峰(兼)

郭培明(兼)

宿建午(兼)

郭志明(兼)

刘明义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杨笠敏忻府区副区长

市城区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忻州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区防汛工作,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组建城区防汛督查机构,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区防汛工作,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同时执行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令,并向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工作。

(二)忻府区分指挥部

负责城区光明街以南,胜利街以东,顿村、建成区内的城中村以及泄洪通道沿线村庄的防洪工作,保障泄洪渠道畅通。

指挥:杨笠敏(兼)

副指挥:张敏忻府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芸生忻府区水利局局长

刘岗忻府区秦城乡党委书记

(三)开发区分指挥部

负责开发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刘明义(兼)

副指挥:宿计宏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局长

孟书全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各部门防汛工作,组织住建系统城区供气、供热、公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防汛工作;负责建筑工地防汛工作;负责城区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维护工作,确保排水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负责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市政公用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组建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应急抢险队。

市房管局:负责直管公房和保障房的防汛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

市水利局:负责与城区防洪有关的水利防汛工作,确保大的洪峰不进入城区;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负责组建水利设施专业应急抢险队,组织水利设施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抢修加固工作;负责云中河景区防汛工作。

市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水设施防汛工作,组建供水设施应急抢险队,落实供水设施抗洪抢险责任。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隐患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规划局:负责城区防洪规划的编制,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户外广告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对侵占、影响排洪设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大型抽水泵和综合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保障及发布预警信息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指挥通信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伤亡人员的死因鉴定;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市气象局:及时向忻州城区防汛工作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暴雨和雷电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筹集和监督检查各项防汛抢险物资及灾后救灾物资的供应。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道路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备足防汛抢险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忻州军分区、武警忻州支队: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

市新闻办:负责全市防汛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通报,报经指挥部审定后,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协调有关领导接受上级媒体采访。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忻州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区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在防汛期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城区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忻州城区防汛标准低,遇较强降雨极易形成内涝,严重影响城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甚至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区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忻州城区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按照城区防汛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城区防汛各项工作。

防汛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有关防汛工作,要明确防汛抢险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凡隐患排查不认真,清理和整改不彻底,应急预案、抢险队伍与物资不到位,抗洪抢险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一律根据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市、区两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所属和管理的各类排水防汛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特别是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供电、供水、通信、交通等重点单位和重要设施,要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和消除。各级主管部门要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住建部门要对城区所有地下排水管道、渠涵、雨水进水口、检查井、抽水泵站等市政排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与维护,该清淤的清淤,该加固的加固,该修复的修复,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通过加强安全防护等措施,防止行人坠落事故的发生。在管道疏通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避免中毒、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七一南路、云中路、铁路沿线立交桥、旧城危旧房、低洼居民区、开发区、污水厂出水口以及在建工程等易发生短时径流突增和易涝的重点路段和区域,要制定和落实专门的水情观测和强制排水等应急措施。

规划部门要对侵占、影响排洪设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限期拆除,确保城区排水设施完好与畅通。

水利部门要加强云中河、牧马河城区段河道的清障、维护、加固等管理工作,严禁河道内的违法采砂、弃渣及其他侵占河道的行为,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三)提高城区抗汛应急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制定并完善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要按照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结合部门行业特点,落实防汛抢险必备的物资、器材和强制排水设备;要根据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态,及时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提供汛情信息。

(四)严格值班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各成员单位带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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