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创优金融环境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创优金融环境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创优金融环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增速换档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部分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结构调整艰难等诸多难题,下行压力较大。我市个别企业经营亏损、资金链紧张甚至出现贷款逾期、信用违约。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振银行信心,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加大金融支持我市“五大战略重点”和“园区化发展集群化招商”工作力度,促进我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创优金融环境的组织领导
我市部分企业出现了贷款逾期和信用违约的苗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企关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金融环境建设的主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要充分认识到创优金融环境的重大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创优金融环境作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一要成立分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的创优金融环境领导组;二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辖区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本辖区企业经营现状,了解存在的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三要进一步创优政务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四要建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出台有关财政贴息办法,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和企业融资成本;五要加大担保公司资本金投入,制定有效措施激励和督促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六要建立市、县两级企业融资风险帮扶基金,缓解企业还贷困难、短期资金周转问题。
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法治环境
创优金融环境需要各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通力合作,积极履职,形成合力,构建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市金融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组织作用,对各县(市、区)创优金融环境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要加强与各县(市、区)创优领导组沟通,全面了解全市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深入了解掌握银行信贷政策及对创优金融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在创优金融环境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和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社会融资成本。
司法部门要建立金融涉诉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提高审判执行工作力度,降低金融机构保全和清收金融资产的成本,加大对已审结银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坚决遏制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非法金融活动和社会乱集资行为很有可能演变为社会问题,要加大对涉及金融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社会乱集资行为。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要依法规范企业破产、改制程序,企业破产、改制必须有贷款银行的参与,企业破产和改制方案要得到主要债权银行的认可,坚决遏制企业借破产、改制之名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要为企业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和各种便利条件。
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金融政策传导和“窗口指导”作用,服务好银行业机构,服务好实体经济,服务好金融消费者;要认真履职,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引领银行机构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和市场主体,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要诚实守信,树立品牌意识、形象意识,增强维护信用的自觉性;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要避免过度融资盲目投资问题的出现;要充分认识信用违约的危害性,认真履行银行约定,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为继续取得银行信贷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力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作为金融环境建设的主体力量,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银企关系,树立共生共荣意识,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自觉性;要改进服务方式,改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要研究企业需求,主动征求企业意见,积极创新,提供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要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支持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信贷需求,着力改进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理解和信贷支持,不压缩授信,不抽逃资金,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清理不合理贷款条件和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五、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社会舆论环境
优化金融环境,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参与,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街道、社区的宣传文化阵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创优金融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优金融环境的重要意义。要对创优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同时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对不守信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曝光,提升社会各界对金融环境创建的认知度与参与度,为创优金融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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