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先进金融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先进金融单位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2〕10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陕金融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以支持我省经济建设为己任,不断加大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拓宽金融行业的服务领域,加速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金融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确保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省政府同意,对促进陕西金融业稳健运行作出重要贡献的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授予“2011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中国人民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授予“2011年度优秀金融机构”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金融机构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我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我省有关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不断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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