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发〔2009〕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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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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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57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
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乡村道路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极大地改善
了山区群众出行条件,但目前迅速延展的乡村道路与安全监管工
作薄弱的矛盾十分突出,乡村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2009年6月20日13:40紫阳县通
达客运公司驾驶员李运兵驾驶陕G23813号面包车自麻园村返回斑
桃镇行至距斑桃镇约2公里处翻入40米深沟之中,造成6人死亡、
8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及其惨痛。
为了深刻吸取紫阳县“6.20”事故教训,现就切实加强乡村
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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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
步提高对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地看到
当前乡村道路车辆通行存在的诸多隐忧,把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
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县、乡(镇)、
村分级分区负责,包片包段的管理方式,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加
强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管护
的直接责任主体,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都要对本乡
(镇)、本村所有车辆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各类机动车辆状况、驾
驶人员和车辆使用情况。由乡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乡村道路日
常安全监管,协助县级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处理。
二、加强隐患治理,保证安全通行。自即日起,由县区政府
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
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各县区公路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列养县、乡(镇)、村道路日常维护、标志标线
施划和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村民委员会要发动群众积极投
工投劳搞好未列养乡村道路的日常管护、安全设施建设和隐患治
理,全力保证县、乡(镇)、村道路的完好畅通。
三、加强舆论宣传,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市、县区、乡
(镇)、村都要建立辖区车辆基础台帐,加强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
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向所有机动
车主和驾驶人员印送安全行车明白卡。各中小学校要经常对学生
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车辆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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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机动车辆审验和驾驶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禁止核
发人情证照,公安交警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路面巡查,杜绝不合
格车辆上路、不具备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严查重处酒后
驾车、无证无照行驶和农用车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治理公
路“三超”。对发生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
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通知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安各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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